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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承认有女友

    曹胜听得嘴角上扬,也被谭蕾的话勾起好奇心,“有什么不好意思讲的?说说呗!后来怎么了?”

    谭蕾面露自嘲的笑容,“后来身体好了,想来跟你一起晨跑,又总觉得不好意思,总觉得没脸再跟你见面。”

    曹胜:“为什么?”

    谭蕾苦笑,“你说呢?我来跟你晨跑的第一天就说以后要天天过来跟你晨跑,结果第二天就没来了,这事想想,就臊得慌呀!哪还好意思过来见你呢?”

    曹胜莞尔。

    “那你今天怎么好意思来了?”

    谭蕾:“……”

    哑然片刻后,她说:“因为今天终于鼓足勇气了嘛!咱俩毕竟是老同学,以后在学校里难免会遇见,回家的时候,我还想跟你坐一趟车呢!这要是一直不来见你,以后突然在学校里遇见,不是更尴尬嘛?”

    曹胜笑笑。

    默默地跑了一会,他忽然问:“你明天还来吗?”

    谭蕾苦笑:“你怎么又问我这个问题呀?这次我不敢再夸口了,万一我现在说明天还来,明天又没来,那我真要丑死了!”

    曹胜被逗笑。

    之后,两人都默契地没再说话,毕竟,跑步的时候,聊天很费气力。

    而谭蕾的加入,让曹胜跑步的速度降了下来,她跑不快,他只能放慢速度,照顾她一点。

    这样的结果就是今天的一千米跑完,他比往常轻松多了,身上没出多少汗,呼吸也比较平缓。

    而谭蕾则和上次差不多,呼吸急促、满头大汗、脸色煞白。

    见状,曹胜也和上次一样,让她在操场边稍坐,他去不远处的小卖部买了两瓶水过来。

    递了一瓶给她,在她旁边坐下。

    此时,操场上晨起锻炼的人明显比之前多了一些,天色也亮了不少。

    “很累吧?”

    喝了一口水,曹胜微笑问她。

    谭蕾此时呼吸已经调匀了,但脸色还是有点苍白,看他一眼,她点点头,笑道:“是呀!以前没有晨跑的习惯,突然来跑步,真挺累的,真挺佩服你的,竟然能坚持这么多天。”

    曹胜笑笑。

    谭蕾转脸看着他,感慨道:“你这么帅,为什么还要坚持健身呢?你不健身,应该也能很容易就找到女朋友吧?你想迷住谁呀?”

    曹胜失笑,“你觉得我健身,是为了迷住谁?”

    谭蕾眼里浮现笑意,“难道不是?”

    曹胜:“当然不是!”

    谭蕾沉默数秒,微露笑容,又问:“哎!老同学,咱们来这学校也快有一年了,你又这么帅,应该谈女朋友了吧?”

    问我这个?

    曹胜看着她,心里怀疑她是不是想追他?

    也有可能是作为老同学,她出于好奇,才问的这个问题。

    而他最近并不想谈恋爱,只想集中全部心思码字、赚钱。

    所以,转念间,他微笑点头,嗯了声。

    不管她是不是想追他,只要他承认自己已经有女友,她就不会跟他表白。

    只要她不表白,他俩之间的关系就不会变得尴尬。

    谭蕾脸上的笑容好像僵硬了一瞬,随即满脸笑容道:“不错呀!恭喜恭喜!对了,那美女漂亮吗?学什么专业的?是我们大一的吗?什么时候带出来让我见见?”

    曹胜:“谢谢,有机会我介绍她给你认识。”

    谭蕾:“好!那就这么说定了哦!我可是很好奇的。”

    ……

    之后两人又闲聊了一会,她便起身告辞离去。

    曹胜也起身回宿舍。

    路上他决定以后不管谁问他有没有女友,他都承认已经有了。

    没别的目的,只为避免陷入感情的漩涡,浪费自己的时间、分散自己的精力。

    他记得网文圈的大神间,一直流传着一个说法:不疯魔不成活。

    但凡走上过巅峰的大神,好像都曾有一段挺长时间的心无旁骛的码字时期。

    这个时期,笔下的故事占据他们全部的心神,宛如疯了一般。

    这种状态下,他们的作品质量越写越好,渐渐的,他们的作品在很多读者眼里就成了神作。

    所以,好的作品,是需要全神贯注的。

    没有谁能随随便便成功。

    这句话在网文这一行,体现得很明显。

    心思不够纯粹、精力不够集中的作者,纵然天天码字,也只能混一个不上不下的成绩,年复一年,也没可能从无数作者中,脱颖而出。

    原时空,他曹胜全职码字后,就曾连续多年不温不火,饿不死,也发不了什么财。

    直到他跟女友求婚的时候,她一边脱他裤子,一边笑着跟他说:“你不要跟我求婚,我不要你负责,你也不用把我当你的结婚对象,等我找到合适的,我就会结婚,希望你也一样。”

    没多久,她就主动跟他分了手。

    他被这事刺激了,之后他用心好好写了一本书,上架后,也连续几个月每天更新上万字。

    那段时间,他心里只有书里的人物和剧情。

    而那本书的成绩也没让他失望。

    第一次让他尝到月入过万的感觉。

    那本书之后,他的收入就不再像以前那么低,渐渐存钱买了房、买了车。

    正是因为重生前,他曾凭写小说赚到了钱,真的改善了生活,所以,他重生后,首先想到的赚钱门路就是写小说。

    并且一直觉得自己这样的实力,在1997年开始写小说,应该能赚挺多钱,那时候,他没想过要怎么提升自己的写作水平。

    只想走取巧的路线——每开一本新书,都搬出一个全新的题材。

    但最近,他有了更大的野心。

    他希望自己的作品质量能越来越好,让“中原一点灰”这个名字,被更多人记住。

    所以,他想趁着目前写网文的人还不多,抓紧时间,努力提升自己的写作水平,尽力增加自己的先发优势。

    在这个时期,他不想恋爱。

    他想等记忆中那些大神入行后,和他们一较高下。

    ……

    他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

    整个5月,他的心里都只有《我欲成仙》这本书里的角色和剧情。

    每天只有饭后和睡觉的时候,回宿舍。

    其它时间,不是在课堂上,就是在成教楼里码字,每个周五、周六的晚上,他都会在网吧包夜,上传自己的稿件。

    对了,那天他承认自己有女友之后,谭蕾就没再来操场和他一起晨跑。

    5月中旬的时候,他偶然在自己的书评区看到《第一次亲密接触》这个书名。

    上网一搜,他惊讶发现痞子蔡的《第一次亲密接触》,已经在网上发表了,并且,发表的时间,并不比他的《和空姐同居的日子》晚多少。

    他的《和空姐同居的日子》是今年2月发表。

    《第一次亲密接触》是今年3月发表。

    两本书发表的时间,前后相差没超过1个月。

    之前,他一直以为自己这本书比《第一次亲密接触》发表时间要早不少,没想到两本书的发表时间竟然相距如此之近。

    直到最近他们这两本书都在网上越来越火,有人在他的书评区提到《第一次亲密接触》,他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这个现实。

    他不确定原时空这本《第一次亲密接触》是不是也是98年3月发表的。

    但眼下这个时空,他们这两本书的发表时间如此之近,曹胜有点担心:如果这本《第一次亲密接触》的人气,比我这本《和空姐同居的日子》人气更高,这个时空的大众,以后会不会还是会以为《第一次亲密接触》才是第一本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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