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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样书到手、再见谭蕾

    “哦,是我朋友帮我买的几本书。”

    曹胜随口编了个答案给耿勇。

    因为他暂时还不想暴露自己写小说,且已经出版这件事。

    原因?

    首先,他如果公开这件事,今晚室友们肯定会要他请客,明天班上其他同学得知了,很可能也会要他请客,他除了能听到一些吹捧,更多的肯定是麻烦。

    比如:眼看着这个学期剩下的时间已经不多了,一些同学的生活费恐怕已经不多了,这个时候如果得知他写小说挣了钱,接下来一两个月,找他借钱的同学,怕是会有不少,到时候他是借还是不借?

    其次,样书每集只有5本,这5本,他想留一本自己珍藏,以后的女朋友可能要送一本,将来他娶的如果不是她,将来的老婆可能也要送一本,剩下的两本,他就算要送人,也肯定要斟酌再斟酌,或是送给师长、父母,或是送给自己的挚友。

    而他的室友有7个。

    送谁不送谁,都会得罪其他几人。

    所以,他一个室友都不想送。

    可是,如果他的室友们得知他出版了小说,恐怕每个人都想找他要一本样书。

    到时候他该怎么办?

    很难办!

    所以,他打算干脆不办,暂时谁都不送,全部留在自己手中。

    等将来自己的样书多了,等大学快毕业的时候,他倒是可以考虑给7位室友每人送一本样书,作为临别赠礼。

    “哦?买的什么书啊?”

    耿勇有点好奇。

    曹胜开了个玩笑:“《母猪的产后护理》。”

    “噗嗤……”

    耿勇被逗笑。

    宿舍里的几个室友也被逗笑。

    耿勇见曹胜不想说,便没有继续追问,他本来是想告辞的,但庞云海、管志等人很热情,曹胜感谢耿勇给自己送样书过来,也开口挽留,耿勇就在他们宿舍坐下聊了一会。

    ……

    夜幕将要降临的时候,曹胜带着草稿本、铅笔、茶杯,还有耿勇送来的那封挂号信,来到成教楼1楼的一间教室中。

    今天他来得挺早,这间教室里暂时只有他一个。

    找了个临窗的位置坐下,放下草稿本、茶杯和铅笔,他面带笑容,撕开那封厚厚的挂号信。

    随即,一本本印刷精美的样书从信封口滑出来,落在他面前的书桌上。

    最上面一本书的封面上,用繁体字竖着印了四个大字——我欲成仙。

    这四个字旁边还有几个竖着排列的小字:中原一点灰.著。

    封面上的背景也挺漂亮,下半部分是连绵的群山,最高的山峰之巅,有一座座飞檐翘角的古建筑。

    群山上方,则是一片白茫茫的云雾。

    在云雾与山巅的古建筑之间的虚空中,一道身着青色道袍的男子背影负手而立,凭空立在虚空中,飘飘如仙。

    在这道人影的前方虚空中,一道道金色剑光清晰可见。

    曹胜看着这张封面,心里有点感动。

    因为从这张封面,他能看出信昌出版社对这本书的出版,是用了心的,不仅封面的画质精美,最主要是封面这幅图,很契合他这本书第一集剧情中的主要场景:御剑宗。

    《我欲成仙》第一集的剧情,全是在御剑宗的山门内外展开。

    而在他的笔下,御剑宗就是群山之巅的一个剑修门派,御剑宗主修的就是封面上的飞剑。

    并且,男主角修炼的就是剑阵。

    ……

    怀着莫名的心情,曹胜拿起最上面那本样书,翻开封面,看见里面的正文,也全是繁体字,并且都是竖向排列的。

    手握着这样的样书,看着自己写的小说,变成一个个繁体字在书里整整齐齐,以及纸墨混合在一起的淡淡香气,他心里的成就感油然而生。

    手里这本样书,仿佛在无声地证明着他这个人的才气。

    是!

    他之所以能出版这本书,更多的是因为他作为重生者,有先知的优势,以及原时空多年码字磨炼出来的能力。

    但,又怎样呢?

    至少,这本书是他原创的,没有抄袭任何书。

    只是借用了网文小说中常见的各种设定。

    所以,成就感还是有的。

    曹胜随手翻阅着这本样书,翻到尾页的时候,发现尾页往里面折叠了一部分,而在尾页折叠的这部分页面上,印刷着对他个人的介绍。

    中原一点灰:原名曹胜,男、徽省人,1980年4月出生,目前在读大学一年级,虽然学的是会计专业,但却很喜欢写作,处女作《和空姐同居的日子》,《我欲成仙》既是他的新作,也是他对仙侠世界的向往,欢迎各位走进中原一点灰心目中的仙侠世界。

    ……

    看着这段作者介绍,曹胜心里的感受又有些不同。

    看这段介绍,仿佛他曹胜已经是一个小说名家。

    这一刻,他有点理解为什么那么多写文章的,都渴望自己的作品能被印成铅字出版了。

    这成就感确实远胜只在互联网上连载。

    ……

    5月的徽州是很美的。

    到处都是绿色。

    清晨的空气也特别好。

    这天清晨,曹胜像往常一样早早来到操场,准备今天的晨跑。

    这段时间天天晨跑的效果确实不错。

    他身上,特别是双腿的肌肉明显结实了不少。

    整个人的精气神,也比以前健旺。

    不过,最近可能是因为天气转暖的原因,每天早上来操场锻炼的人,渐渐多了。

    这让他不太喜欢。

    他其实挺喜欢在空荡荡的操场上跑步。

    但操场不是他爸给他修的,他没权利不许别人来锻炼,所以,他最近只能稍微提前过来。

    早点过来,操场上的人就会少很多。

    只是……

    今天他跑着跑着,竟然又看见了谭蕾。

    今天的谭蕾一身白色运动服、运动鞋,本来在操场边热身,看见他跑过来,她露出一抹笑容,就跨上跑道,跟在他身边一起跑。

    一边跑一边抬手跟他打招呼,“嘿!老同学,我又来了。”

    曹胜失笑。

    “你上次不是说以后每天都来跟我一起跑吗?怎么第二天就不见你人影了?”

    谭蕾表情有点不好意思,微微有点脸红,赧然道:“呃,我本来是打算每天过来跟你一起跑步的,但是那天我跟你跑了一次后,第二天双腿又酸又胀,还感冒鼻塞了,就想着休息几天,等身体好了,再来跟你跑,后来……唉!我都不好意思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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