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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五章 塔列朗的衣钵

    “我要嫁的那个男人,他是怎样的一个人呢?”

    “您明白我的性格,因为我与他的交流不多,所以我不能对他的品行妄下定论,也不能通过主观臆测来欺骗您。我只能向您转述我所见到的东西:他的发色以及蓝色的大眼睛与您大致相同,鼻子俊俏笔挺,嘴巴温柔动人,牙齿白净整齐,每当微笑时,他的表情尤为迷人,这总会让人情不自禁的相信,他一定善良可爱、聪慧过人。”

    “他是个英俊的男子?他更接近于沃尔特·司各特爵士中出场的中世纪骑士,还是您笔下伦敦雾气中的铁面人,又或者是迪斯雷利先生里潇洒的青年公爵呢?”

    “只有中世纪的高贵骑士才配得上英国的女王,这是您理所应当要取得的幸福。”

    ——《帝国的决议:维多利亚女王书信集》

    亚瑟的心情很糟糕,与菲欧娜的对话又勾起了他临行前与塔列朗的最后一次会面。

    天知道这个法国瘸子,一辈子没说过几句实话的人,为什么要忽然对他坦诚相待。

    或许他是嫉妒亚瑟·黑斯廷斯这个名字比塔列朗-佩里戈尔更常出现在伦敦的报纸版面上,或许是因为一大把年纪所以感觉活够了,又或者是因为他只是单纯的想要戏弄这个害他打牌输了很多钱的年轻人。

    这位18世纪的最后一个代表人物,法兰西政坛的泰斗,欧洲外交界的耆宿,世界级的屠夫,马扎林的猴子,红衣主教杜布瓦的化身,身不由已的修士,令人发笑的人民主教,伏尔泰的精神私生子,米拉波的传声筒,身着官衣的伊索,跛脚魔鬼的使节,教皇的芥末瓶,英格兰的捍卫者,皇帝拿破仑的经纪人,沙皇亚历山大的导游,百日复辟的福音传播者,路易·菲利普的执伞人……

    天知道他究竟有多少外号,天知道他为什么嫉恨并欣赏着我这样的小人物!

    或许是因为他经历了13个政府,换了13次主子,所以他也要让勉强保存了一点良心的后辈走上和他一样的路。

    亚瑟站在舞台下望着台上如同太阳和月亮一般耀眼的男女主角们,眼角的余光瞥见为演员精彩演出而激动、快乐、悲伤和动容的观众们。

    他的鼻尖仿佛闻到了丰富的果香和草本香气,舌尖也萦绕着成熟黑醋栗和黑樱桃的香甜气息,那是塔列朗递给他的红酒——1825年的玛歌干红。他的耳边不知怎的,也随之响起了塔列朗的嗓音。

    “当戏剧正在上演,演员们还在舞台上的时候,是不适合将剧情、手法揭露出来和主人公的真实面目暴露出来的,因为面具比真实的面孔更加美好。在今天,对于某些人来说,真理是相当危险的。对于另一些人来,则简直是丑闻。对于所有的人来说,真理都是毫无用处的。”

    “您说这些话,做那些事,难道就不担心批评吗?”

    “对于我来说,我既不惧怕抨击者,也不惧怕那些笨蛋,你明白我所指的是些什么人。我已预料到我身后的一代人将会如何评价我,但我不在乎。因为我是一把伞,半个世纪以来承受着滂沱大雨,对我来说,再多一滴,或者少一滴,都已经无所谓了。”

    “塔列朗先生,你的意思是说:你原谅了你的敌人吗?”

    “原谅?我什么都没有忘记,也不会原谅任何人。如果有些错是可以原谅的,有些激情也是可以谅解的,那就是我自己犯的错和我自己的激情。至于我的敌人?我再也没有敌人了,因为我将他们都送进了坟墓。

    路易十五的政府、路易十六的政府、大革命政府、共和国政府、督政府、执政府、帝国政府、百日复辟政府、1814年的临时政府、两次王政复辟、查理十世的政府,他们通通进了坟墓,而我,我现在依然在为路易·菲利普的政府服务。

    我对自己感到自豪,因为我超越了一些人和一些事件,甚至超越了苦难,心肠硬得可以承受一切。没有人能够羞辱我,没有人能够让我痛苦。这种自豪,这种铁石心肠,让我一生不再虚荣,不再激动,一旦死去,就再也不会听到钟声。人生在世,无非就是这样子罢了。”

    “您难道就没有一次想要赢得他人的尊重吗?”

    “尊重?呵……小伙子,在法兰西,人们对什么都不尊重,除了权力。在受宠幸的殿堂里,什么都是伟大的,除了那个让人们弯腰进入殿堂的低矮小洞。”

    “我……我或许没有评价您这种想法的资格,但是我只想问您,您觉得这样做……是对的吗?”

    “这个问题,你是在问你自己,还是在问我?对与错,是与非,这是最简单、最容易说的两个字,但也是最费解的两个字。我知道,你觉得自己做了蠢事,所以心中很矛盾、很自责。但是我必须得告诉你,年轻人,不要为了做蠢事而懊恼,因为很多人甚至连做蠢事的机会都没有。跟着自己的感觉走,永不吃后悔药,无论是好事,坏事,还是蠢事。

    我明白你的感受,因为我曾经也和你一样,做过同样的蠢事,也心存同样的懊恼。但是,亚瑟,你要明白,一切事物开始时都是很美丽的,但半途会让人感到疲倦,最终的结果则是可怜的草草收场。不要相信祖国的拯救者,更不要试图成为他们,因为这群人总是将他们的职业弄得一团糟。

    换个角度想想,派你去汉诺威也许并不是一件坏事。伦敦的天气很冷,但这里的空气却能让你热血上头。别人和你说一万遍真理,也不如你亲身经历一遍记得牢靠。你现在总算相信了我之前说的话:因为高尚的品德而得到奖赏,因为恶行而受到惩罚,这种情况很少出现。它的出现只有一个条件,那就是政府需要公众相信——这套规则依然有效。

    你能从普通巡警成为警督,便是因为你满足了这个条件,这既是你的幸运,也是你的不幸。不过万幸,你没有在相信这条谬论的路上走的太远,政治和科学不一样,这里很少有一成不变的定理,政治上的定理怎么解释主要取决于今天由谁来当迈克尔·法拉第。

    去汉诺威吧,在砧板的位置上,就耐心等待,而一旦变为锤子,就要准确地敲击下去。亚瑟,去做一个恶人,不要做一个蠢人,你知道的,我不和蠢人交朋友,更不和蠢人玩牌的。我可以忍受恶,因为面对一个恶人,我能够自卫,但我不能够忍受愚蠢,因为面对一个极其愚蠢的人,我拿他一点办法也没有。

    在伦敦暴乱之后,你应该认清了:群众接受为真理的东西,往往是一种偏见,或者是一种愚蠢之见。所以,利用他们吧,但是在利用人民之前,你需要先将他们的思想搞乱。我唯一想要提醒你的是,别去挑动一部分公民仇视另一部分公民,那是没有用的,因为他们已经有足够的聪明才智来自己仇视自己。”

    “塔列朗先生,我没有这么大的野心。”

    “是吗……”

    塔列朗收拢手中扑克牌的动作在亚瑟的脑海中不断回放,他轻挑的语调、微微上扬的眉梢和捉弄人的嘴角仿佛就在眼前:“如果你是一个没有野心的人,那……你今天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对于塔列朗,这位法兰西政坛的不倒翁,亚瑟其实称不上讨厌,这不单单是因为塔列朗输了他很多钱,也不仅是因为他说服法国政府赦免了大仲马,更不是塔列朗曾经提出给他十万法郎让亚瑟帮忙‘押送’路易前往巴黎。

    而是因为塔列朗是个聪明人,而且他在许多时候智慧过了头,甚至到了令人胆寒的程度。

    亚瑟不喜欢被别人看透,尤其是这个人能看透许多他自己都看不透的东西。

    没有人会因为自己接受了塔列朗的政治学和外交学启蒙而感到骄傲,更不会把这件事拿出来作为炫耀的资本。

    但矛盾的一点在于:所有人都承认,他们绝对不希望自己的对手是由塔列朗培养的。

    一个塔列朗式的政客,他既不是狼,也不是羊,既不是保皇党,也不是共和派,既不是铁锤,也不是砧板,既不是上帝的大臣,也不是魔鬼的使节。

    他既不受公众舆论的束缚,也不受国王们的约束,而是置身于正中间,站在天平的正中央,当王权与十字架之间的平衡将要打破的时候,时而将自己的重量施加在这一边,时而施加在另一边,以保持天平的平衡。

    要像是手中掌握着木偶的操纵线那样,举重若轻、随心所欲地玩耍。

    要能够掌握所有秘密,事先就知道世界事后需要些什么,斟酌着用什么字眼来描述将要发生的事件,形容既成事实。

    不去做戏剧的创作者,但却要成为这幕戏剧最不可或缺的观众。

    就像是塔列朗说的那样,一个没有野心的人,是不会主动出现在观众席的。

    即便亚瑟死不承认,但是令他百口莫辩的是,就算他的嘴再硬,可实际上他已经默默地在按照塔列朗的教诲行动了。

    阿加雷斯蹲在剧场前的大理石雕塑上,望着黑暗中忽明忽暗的火星子。

    刚刚提升自己为人类学教授并自封地狱驻人间特别大公的红魔鬼,轻而易举的从烟草的燃烧程度判断出——这小子心烦意乱,但却越来越上道了。

    阿加雷斯得意洋洋的学着亚瑟的模样点着了烟斗,尼古丁弥散在口腔中的至高享受让他的快乐更上一层楼。

    红魔鬼眯着眼从怀里摸出了那本去年出版的《浮士德》,轻轻打了个响指便点亮了眼前的灯火:“你徒然到处奔波,去求学问,然而人只能学到他能学到的知识。能抓住机会的人,才是真正的男子。你有相当结实的身体,你也不会缺少胆量,只要你自己相信自己,就会得到别人的信仰。你特别要学习操纵女人,她们患的病痛虽有千种,却可从一点制定医疗方针,只要你装点正经样子,就能把她们全抓在手里。你先要弄个学位,使她们相信,你的学识比任何人高超,然后,不像别人要花多年光阴,你开头就摸她们全身的法宝,你对号脉要懂得一套,尽管大胆抚摩她们的纤腰,用你机灵热情的眼睛,看她裤带是否束得紧。嗯……歌德,写的真好!美中不足的地方在于,书里的魔鬼选了梅菲斯特,而不是我。不过这方面的问题倒也不算特别大,毕竟梅菲斯特确实是个脑干缺失的蠢货,不像我那么会忽悠,更培养不出一个货真价实的大人物。”

    正当红魔鬼陷入自我陶醉,并因为同时触犯‘骄傲’与‘虚荣’两大罪责而暗爽不已时,马车轮子的颤音划破了深夜的宁静,仿佛一滴水落入静止的湖面,引得阿加雷斯情不自禁的向声音来源报以鄙夷的眼神。

    鹅卵石铺就的路面在夜晚微弱的煤油灯光下泛着淡淡的金辉,马蹄声与车轮的撞击在古老的巷道间回荡。

    威严非凡的马车,由四匹体格健硕的骏马牵引,雪白的鬃毛与油光发亮的马具在灯光下显得格外耀眼,车体漆成黑色,饰有精致的金边与绿纹,车门中央还镶嵌着一枚璀璨的贵族家徽纹章。

    黑金相间的水平条纹,如同层层叠叠的历史年轮,而贯穿其上的绿色斜带,却像一条生命的脉络。

    而在纷繁复杂的盾徽中,既可以看见代表图灵根的红色狮子高高跃起,身上的银色条纹在盾面上闪闪发光。又可以看见象征着科堡的银色城堡伫立在绿色的基座上,塔楼尖顶直指苍穹。熊爪纹章粗犷而坚毅,爪间似乎仍留着山林的泥土气息,那是安哈尔特的标志,是力量与土地的象征。黑鹰纹章张开双翼,翅膀似乎要越过盾牌的边界,象征着这个家族与神圣罗马帝国不可分割的紧密关系……

    注意到这辆马车的自然不止有红魔鬼,其中还包括了亚瑟。

    这位新人外交官凭借着从施耐德那里恶补的蹩脚纹章学知识,艰难的便认出了马车的主人:“萨克森-科堡-哥达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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