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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男人的劣根性

    见她改变了主意,本觉得有些过分想要收回的男人便不再多说什么。

    “过段时间便是狩猎礼,你可要随孤一同去?”

    刚想着狩猎礼的事儿,男人便主动提起。

    她当然要去。

    “若是殿下不嫌弃妾是累赘,妾当然乐意至极。”

    “若是孤嫌弃呢?”

    沈清漪抿了抿嘴。

    果然,男人都有劣根性,向来便喜好捉弄人。

    “若是殿下嫌弃,那妾便不去了。妾本来就是个庶女,当不得这太子侧妃,便不出去给殿下丢脸了。”

    男人要她往左,那她也绝不会往右。

    倒也是无所谓的事儿,不带她去,她自有办法。

    赵暮衍定定地看了她半晌,幽幽发问,“沈二,你倒是牙尖嘴利,句句夹枪带棒。”

    短短两三个月,他便经常气得胸口痛。

    “妾怎敢气殿下?殿下若真是嫌弃妾,那妾便不去了。妾实属件件为殿下考虑,若是殿下认为妾这是夹枪带棒……”沈清漪眼角微有泪意。

    这话倒也说得没错。

    确实是赵暮衍自己先说的前话,沈清漪才接的后话。

    男人竟然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反驳。

    或者说,他给自己挖了个坑,又顺着沈清漪的话跳了进去。

    这不上不下的感觉让他胸口再度发闷。

    可又拿她没什么办法。

    “孤突然改变主意了,二十遍太少,不足以起到练习作用,便再加个二十遍吧。”

    沈清漪听到这话,后槽牙都快咬碎了。

    她从前怎么不知,这男人竟然是如此小气?

    “殿下,”沈清漪笑了笑,“您是不是还有公事要处理?妾方才见风清大人过来了。”

    沈清漪期期艾艾地看着他,“殿下,天寒地冻,路上易滑,可要慢些走呀。”

    狗男人,死远点。

    赵暮衍定定地看了她半晌。

    忽而轻笑一声。

    她又变成那个有棱有角的沈清漪。

    “这么想让孤走,那孤便走了。”

    青儿等赵暮衍走了,才敢凑近沈清漪,不禁发问,“娘娘,你怎么把殿下给赶走了?这……”

    若是真就把他赶走了,那才好呢。

    也不用逼着她练字了。

    “青儿,赶紧收拾收拾东西,明日咱们晨昏定省后,跟太子妃禀告出府,就上!街!去!”

    手里攥着钱,去哪儿都好花,上辈子没钱也没势,过得那叫一个苦。

    哪怕是在晋王身边做暗卫死士,月银也不过才三十两。

    太子侧妃一个月就有二百六十两,够一个平民百姓家过三四年。

    第二日一大早,沈清漪带着赵暮衍给她布置的任务,在齐飞燕那边晨昏定省过后,便出发上街去了。

    此行,一,为救人。

    二,为买东西。

    三,为完成赵暮衍布置的任务。

    沈清漪先到了一家成衣铺,这铺子叫锦绣阁,里头供应着全京城最流行的款式,深受京城权贵追捧。

    锦绣阁逢年过节前都会上门为那些个权贵的夫人小姐少爷们量尺寸做衣裳的。

    这家,现在正是沈清漪陪嫁中的其中一间铺子。

    锦绣阁共有两个楼层。

    一层便是些较为普通的款式,布料也就是些将将过得去的料子,供普通人家或是稍好一些门第的人家选购;二层则是专服务达官贵人的地方:布料、款式都是用的一等一的好。

    沈清漪背着手,在一层转了转。

    “娘娘,现在还是大冬天,怎的一楼的衣裳有这么多都还如此单薄?”

    一个掌柜走了过来,“小姐有所不知啊,这些衣裳因布料用得比其他布行的好,因而价格也相对较高,便好些不能卖出去。”

    “但咱们又不能做亏本的买卖,便只能放在这儿继续卖。”

    沈清漪听得直皱眉。

    难不成,就没有解决办法么?

    有的是。

    可以在原有价格上稍稍给些折扣,或是做些买赠,便能解决这些问题。

    但时间仓促,这些就都还是暂且留在沈清漪的心里,转而上了二层。

    二层的衣裳肉眼可见地好了起来,品质高,样式也多,布料也舒服,好些还是苏绣、湘绣。

    因而,这儿还是有许多权贵挑选。

    沈清漪认识的没几个。

    她也没跟掌柜说自己是东家,只挑了几件粉色的袄子,付过银两便走了。

    刚出锦绣阁的门,一个全身破破烂烂,脸上脏污、血渍斑斑的人被用狗链子拴着,牵进了马车里。

    沈清漪定睛一看。

    那牵着的人正是徐正良。

    而他手上的……却是多日不见的岑氏。

    徐正良比她想象中还要凶残。

    岑氏的眼睛里满是痛苦,裸露在外的肌肤几乎没有一块是好的,青紫交接,瘢痕累累。此刻被人用狗链子拴着,全然没有了从前在沈清漪和秦云秀面前的跋扈样。

    倒是有几分可怜。

    可沈清漪不会可怜她的。

    有因才有果,上辈子若是岑氏不赶尽杀绝,不对他们母子三人如此狠心,她不至于这么报复他们。

    沈清漪现如今是有心眼子,可这心眼子却从来不会对别人用。

    有仇报仇,有怨报怨。

    这才是她的性格。

    这都是岑氏该得的。

    青儿也看到了,便吓得连连倒退几步。沈清漪便牵着她匆匆忙忙赶往菜市口。

    这一段时间,官拜丞相的封居胥封大人坐实了贪墨国库拨款的罪名,于今日在菜市口被问斩。

    上辈子沈清漪不曾知晓这件事儿。

    直到后来,晋王和太子出现了一个极为棘手的共同敌人——当今皇帝流落在外的血脉,也是皇帝心中最爱女人生下的儿子。

    他甫一出现,便扬名立万。

    先后收复了赵国丢失的城池州郡,对上献策,对下抚民。

    极有手段。

    但他现在还只是个小屁孩。

    是个想要寻死的小屁孩。

    当年被皇帝最爱的女人寄养在封居胥家中后,这女人便没了消息。

    封居胥对他极好,因而被抄家时,他一度想跟着一起去了。

    显然最后没有去成,还长成了后来那副模样。

    沈清漪带上纱幔,穿越过层层人群,目光锁定在一个小屁孩身上。

    那小屁孩双拳紧握,双眼血红,看向斩台上的眼神满是忿恨,似乎在说苍天不公。

    “行刑——”

    判官将斩立决的牌牌丢下的一瞬间,侩子手的大刀正要落在封居胥的头颅上。

    小屁孩拔腿,拼尽了全身的气力:“义父——”

    他闭上眼睛,想要伏在封居胥的身上,替他先挡一刀。

    但再睁开眸子,小屁孩发现。

    他身体腾空,后颈被一只手提溜住。

    整个人都悬浮在空中。

    人群中,容苼刚跑过去的身影定住了。

    而小屁孩同时,也转过头来,看向了沈清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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