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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12章 我们结婚吧

    颜姣姣喝了两口才缓过来,眼睛里逼出生理性眼泪,杏眼水蒙蒙的。

    厉明霄看着心如擂鼓,想起昨天她也曾经露出过这般模样,是在他手里……

    吃块饼子都能把自己吃成这样,真是娇气。

    厉明霄干脆拿过颜姣姣手里的玉米饼子:“算了,别吃了。”

    看她一口一口吃得那么艰难就知道她不爱吃。

    颜姣姣不敢说话。

    这饭都不给她吃了,再说点什么他不喜欢的话,不理她了怎么办?

    幸好,吃了两口饼又喝了几口水,肚子有东西就不那么饿了。

    不过,那水有点甜,好像是加了糖的……

    颜姣姣偷偷看厉明霄:没想到他一个大男人,竟然喜欢喝糖水。

    离开太平大队的范围,厉明霄没有再刻意拉开跟颜姣姣的距离,走一段歇一段的,眼看着这样下去两三个小时都到不了县医院,正巧遇到其他大队的牛车。

    厉明霄跟人商量了下,付了点钱,两人坐牛车赶到县城。

    在县医院,颜姣姣没有查出任何问题。

    厉明霄想跟医生说一下,颜姣姣急忙拉住他,哀求地看着他:“别说……”

    人多嘴杂,现在的医生又不会帮忙保守秘密,被人知道了,她就没法做人了,再说,她知道自己没事,只是厉明霄不知道而已。

    从医院出来,厉明霄面色凝重。

    查不出问题,那代表问题很大。

    他明天就会离开太平大队,如果他离开后她又发病怎么办?

    心里,其实有个答案。

    厉明霄带着颜姣姣去了国营饭店,点了一荤一素两个菜,又要了两碗米饭。

    等菜的时候,他神情严肃地问:“医院也没办法,你有什么打算?”

    颜姣姣紧张得喉咙发干。

    她有个想法,但怕太着急,引起厉明霄的警觉和反感。

    如果现在是1976年,她可以大胆示爱,因为那时候家里已经摘掉坏分子的帽子,她能跟普通人一样生活

    可现在是1970年,她得夹着尾巴做人。

    颜姣姣心念转动,露出楚楚可怜的表情,小声道:“没事的,我泡泡水缸就好了。”

    厉明霄眉心又挤出一个川字。

    沉默良久后,他缓缓道:“你跟我走吧。”

    颜姣姣惊讶地抬眼看他。

    厉明霄有些紧张地攥了攥拳头,喉咙里干得发不出声音。

    他很多年都没有这么紧张过了,跟敌特面对面迂回时,他都能谈笑风生、游刃有余。

    只有面前这个娇气的小姑娘,能让他感觉到前所未有的紧张。

    颜姣姣还处于惊喜中,不过,她表情管理做得好,努力摆出一副傻呆呆的模样:“我跟你走?这……”

    她想问,她用什么身份跟他走?

    下一刻,不用她问出口,厉明霄给了她答案。

    “我们领证结婚,你跟着我。”

    顿了顿,他又补充道,“领证结婚只是无奈之举,你现在的情况不适合单独留在太平大队!但你就这么跟我走也不行,你是知青,不能随便离开大队,我只能想到这个办法,不过你放心,我不是要占你便宜,我们……假结婚!”

    厉明霄说得很慢,很严肃。

    这是他深思熟虑后能想到的最好的办法。

    嗯……没其他想法,真的!

    颜姣姣却依旧是那副震惊的表情,不是装的。

    假结婚?重来一世,又一次假结婚?他就这么嫌弃她?

    沉默中,服务员过来上菜,见这一对男女脸色都奇奇怪怪,不禁多看了两眼。

    男的看坐姿就是军人,高大帅气,女的好看是好看,就是长得有点不太正经,但从外表上看,两人真是很登对。

    可惜,这么登对的一对,看上去却不像在搞对象,那两张脸,一个比一个苦大仇深。

    服务员暗暗摇头,把菜上齐就离开了。

    厉明霄见颜姣姣一动不动,便主动道:“先吃饭吧,结婚的事……你可以考虑考虑。”

    颜姣姣觉得不用考虑。

    不管真的假的,她都想嫁给他。

    如果他想假结婚,那婚后她就想办法把假的变成真的!

    但是她一想说话就被厉明霄打断,一个劲给她夹菜,显然暂时不想提这事。

    颜姣姣只能忍了,想着回去后再跟他说。

    想到马上就能嫁给厉明霄,颜姣姣心情好转,饭都多吃了几口,吃得香喷喷的。

    厉明霄看着,很满意。

    终于不是啃玉米饼子的样子了,看来,养她要费点劲,起码吃食上不能差。

    颜姣姣虽然吃得香喷喷,但这个年代的饭菜量大,她根本吃不完。

    浪费是可耻的,颜姣姣努力吃。

    厉明霄看着,干脆把她的碗拿过来倒进自己碗里。

    颜姣姣的脸瞬间红了。

    那是她吃剩的,他怎么能……

    从国营饭店出来,颜姣姣脸上的热度都还没退。

    厉明霄眼角的余光瞥见那红通通的小脸,突然觉得手痒,想捏。

    不止捏她的脸。

    她全身上下都好捏。

    明明看起来是瘦瘦的,可他知道这身衣服里面的身子到处肉肉的,好似没有骨头一样,特别是药效发作时,她就像是一滩水……

    厉明霄紧急把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想法刹住车。

    这里是县城大马路上,他只是看到她红扑扑的脸,竟然就想了那么多有的没的,这可不行。

    “咳……”厉明霄清了清喉咙,“你还有想买的东西吗?”

    难得进县城一次,厉明霄以为颜姣姣会去百货商店逛逛,听说女同志就喜欢逛街。

    没想到,颜姣姣摇头说没什么要买的,不去了。

    厉明霄只以为她身上没钱,便说先借给她一些。

    颜姣姣摇头。

    她不缺钱。

    她成分不好,是因为祖上是当御医的,家中从小富裕,有房、有田、有钱,后来家里的房子和田都上交了,但一些好东西都藏了,她表面上过得艰苦朴素,实际上,她比太平大队的任何人都有钱。

    “厉明霄,我……”

    “你既然没有想买的,那我们早些回去。”厉明霄再次打断她,抬脚就往前走。

    回到太平大队,厉明霄把拎在手里的饭盒递给颜姣姣,这是从国营饭店额外买的一份饭菜,给她当晚饭的。

    另外,他觉得自己还有些话要说,譬如结婚的事。

    可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

    厉明霄面无表情:“你先回去考虑,晚上我去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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