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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白知命曾经住过的医院

    距白知命失去与总部联系已有一月。

    五岭山脉,山月楼下。

    有道是重重明明复疑路,山前山关又一山。

    此地山林茂密,鸟飞无踪,人无行迹。

    清风拂身,淼淼镜中揽明月,水波浩瀚,登楼如上天宫仙阙。

    两男一女,看着都很年轻,他们此刻正并肩走在林中一条不算狭窄的小道上。

    一路景色极美,可这三人似乎对这美景并无太多欣赏之意。

    其中那名女子抱怨道:“这里都成无人区了,家族派我们来这干嘛?”

    两名男子中,戴着眼镜的那位连忙解释:“这不重要,我们来这,又不是为了旅游打卡。”

    两名男子中,剩下一位头染黄毛,他此时接过话茬:“而且倒也不能说这是无人区吧,你看前面不是还有个流浪汉吗?”

    “都说了是无人区,这玩意明显就不是人吧?”

    “管他是不是......小心处理更好。”一行人停下脚步,静静看着前方。

    而那名男子口中的那名流浪汉,正安静摆在前面一块巨石上,像一块腐朽发烂的尸体。

    三人并没有急着靠近,反而各自从身上拿出了一样物件。

    女子拿出一盏青花陶瓷酒杯,杯中原本空无一物,但随着她口中念动法决,这杯中忽然有液体涌现,顷刻间便酒香四溢。

    戴着眼镜的男子,则是从怀中掏出一朵奇怪的花,此花只有五片花瓣,却有着从含苞到凋零的五种状态。

    染着黄毛的青年拿出的东西一枚漆黑的药丸,三人之中,唯独他拿出的东西看上去最为正常。

    岁时酒、五时花、却鬼丸。

    三人分别站在巨石三米开外的三个方位,口中念念有词,像是在进行某种仪式。

    花入酒香,鬼影沸腾。

    那巨石中的流浪汉似乎受到影响,缓缓站起。

    月光升腾,穿越林间间隙。

    三人这才将眼前人看个明白。

    那流浪汉穿着破破烂烂,一身衣服像是被野兽撕咬了几百个来回。

    眼神灰暗,连月光也照不进去。

    女子见其身上没有灵力反应,不由是松了口气,要是这无人区里的是什么了不得的诡异,那三个筑基修士还真拿他没辙。

    好在,这人虽然不是什么人类,但也不过只是等闲怪物。

    “对于这种怪物,就不必浪费时间了,杀了他。”

    “我来。”

    黄毛听到命令,表现得最为雀跃,眼珠瞬间猩红一片。

    与寻常筑基修士不同,他们既不使用五行法术,也不使用神通法术,而是像凡人贡品一样,在献祭自己。

    黄毛朝流浪汉伸出手掌,掌心的皮肤瞬间消失,像是被虚空中的某种猛兽咬下。

    血液从掌心流下,滴入地面。

    一只红黑交杂的猛虎从土里慢慢生长出来。

    没错,是生长。

    雪白的脊椎骨从黝黑的泥土里面破土而出,就像是绿树生根叶。

    白骨滋生血肉如开花结果一般,只不过这猛虎血肉淋漓,仅仅只有手掌处生有皮肤。

    掌中猛虎朝流浪汉奔袭而去,张牙舞爪。

    那人没有躲避,单薄的身躯看似就要命丧虎口之中。

    咔嚓~

    一声脆响过后。

    虎牙断裂,虎爪震颤。

    但猛虎仍然咬住此人头颅,不肯松开。

    那名流浪汉眼中目光没有任何变化,眼神中仍然没有任何光亮,像是未曾察觉到头上的血肉老虎。

    粘稠的鲜血滴落在他脸上,他也丝毫没有在意。

    像是了无兴趣一般,此人不再看向一脸震惊的三人,反而直接躺倒在原来睡着的巨石上。

    那血肉老虎被他当作床垫似的,骨骼血肉挤压在一起。

    “怎么可能!要知道一般的筑基修士都会被直接秒杀!!难道这怪物相当于金丹期的修士?!”

    黄毛大骇,连连退了好几步才停下。

    他两位同伴似乎也未曾想到过是这么一幅光景。

    戴着眼镜的男子推了一下眼镜,强作镇定:“不,没准这怪物只是皮糙肉厚,没多少其他能力。”

    “你这么说,也有点道理......毕竟他没主动攻击我们,想必没什么攻杀法术,他非要拦在路上......”

    女子如是说道,目光瞥向黄毛,似乎是质疑黄毛是不是不太行。

    黄毛被扫了脸,面色有些不善,放在一个月还好说,但现在这个环境,要是被人当成弱者,那可真就没什么好下场。

    总部这一个月失去威慑力后,各地割据,这个世界越来越讲弱肉强食,力量至上。

    特别是修士之间,由于道法唯一,就连同族修士一同外出,都偶尔会有杀人夺道的情况出现。

    念及此处,黄毛也是不甘示弱的怼了回去:“怀疑我没出力?那你们试试看?”

    女子和眼镜男对视一眼,决定一并出手,试试他的成色,要是不行,那就干脆放弃此次任务。

    毕竟,底牌要是在半路上就用了,也别谈什么完成任务了。

    眼镜男朝黄毛说道:“一同出手吧,要是还奈何不了眼前的流浪汉,我们便放弃这次任务。”

    黄毛听到后,拿起一张绷带将手掌缠了两圈,也点了点头。

    三人一同念起咒语:“明明暗暗,惟时何为,阴阳三合,何本何化。”

    黄毛脸上皮肤脱落,女子则是咬下一截舌头吐出,眼镜男更是将自己手指硬生生掰断。

    皮、肉、骨、

    像是丑陋的摇滚奏响,里面渗出浓烈的血色雾气。

    这些血色雾气像是不会发育的胚胎,乱七八糟的拼接成骇人的身体器官。

    黏滑的皮肤附着在舌头上,滴着血浆的舌头舔食着指骨。

    这些东西不断滋生血肉骨骼,组成一头巨大的鹿,或者说勉强称为鹿的玩意。

    浑身散发着宛如在潮湿的棺材板里腐败多年的剧烈恶臭。

    可那流浪汉甚至连眉头也没抬一下,自顾自躺在巨石上,任由那怪物践踏而来。

    滋——

    像是烙铁灼干血肉,那怪物身上的每一滴血液滴落,都会将黝黑的泥土烫成深红。

    其间的树木要是沾上,便会迅速枯萎腐败。

    等这怪鹿撞上流浪汉,流浪汉再也不像是刚才那样一动不动,而是一下子被撞飞数米之远。

    但,也就仅仅如此了。

    流浪汉从巨石上滚了下来,他身上没有任何伤口,甚至连头发都没有掉一根。

    三人见状大惊失色,双腿不由使唤的齐齐后转,使出吃奶的劲狂奔。

    别说任务了,此刻但凡能保住性命就已是不错,这种对手的表现,比金丹境甚至都来得夸张。

    只不过,流浪汉依旧没有转头,他双目无神,丝毫不在意自己被攻击,甚至连挪回去的想法都没有。

    完全相当于换了个地方躺下的懒汉,任由那怪鹿不停踩踏。

    直到怪鹿被反震成一滩血水,也没兴趣多看逃跑的三人一眼。

    可三人没逃出几步,就被一道身影拦下。

    这并不是一个黑色的雨夜,可她依旧穿着紫色的雨衣。

    左手提着一个巨大的粉色手提箱,右手提着一把会发光的扳手。

    三人倒是认出了这人,这人不就是总部的林月临?现在出现在这里,难道目标也和他们一样?

    “滚开!”

    黄毛大吼道,此刻他有脸皮,看上去模样有几分狰狞。

    “白知命?”林月临目光越过三人,看向三人身后那像是流浪汉一样的白知命。

    戴着眼镜的男子脚步一滞,没想到林月临居然认识这怪物,听起来这怪物还是个人类不成?

    难道这诡异其实是凡人贡品?才会显得那么特殊?

    “这是你们总部的新的实验品?这凡人贡品是你们最新培养出来的?”

    听到眼镜男的声音,另外两人也停下了脚步。

    世界上最大的恐惧来源于未知,现在已经知道这诡异流浪汉的真面目是凡人贡品,两人心中倒也不再那么害怕。

    黄毛也像是松了口气般,既然是凡人,倒也不必那么惊慌,总不会突然跑过来杀了三人。

    想起刚才狼狈逃窜的样子,黄毛出言不逊试图嘴上找补点面子:“看来这怪胎是你们总部的人咯?这副怪模样,是你家人不成?”

    轰隆!!!

    几乎是黄毛话音刚落,他的脑袋便像是西瓜一样破碎,血水翻涌如龙,黄毛连脸皮都还没复原一点,整个脑袋便已经消失不见。

    “这是......灵力!!!”

    眼镜男和女子,也注意到背后已经起身的白知命,声音中满是不可置信。

    因为他们都注意到了一点,就是这个被称作白知命的流浪汉,没有吃下任何东西就瞬发了五行法术。

    “这是金丹期修士才有的特征!!!”

    话音落下,那月光下穿着一身破破烂烂的身影便在读发难。

    只见他抬起手指,那黄毛身上的血液便结冰,化作两把深红色长矛。

    落下手指,长矛激射而出。

    二人才掏出身上的花与酒,就被血色长矛贯穿。

    血色长矛在两人身上留下两个大窟窿后,就直奔远方的山月楼而去。

    簌簌两声,便钉在了山月楼墙上,在月光下闪烁着冷冽的光泽。

    而被洞穿身体的两人,伤口也没有血液留出,而是在原地化作两尊猩红的冰雕。

    ——白知命的身影消失不见。

    哗啦两声落下,两人身体已被他砸成碎块。

    白知命低着头,没有看林月临,但他缓缓开口了:

    “我...对...不...起...任何人。”

    他的声音支支吾吾,像是在学怎么说话一样,过了好一会说话才流畅起来。

    “我想死,但是它吃着我的绝望,反而越来越强,让我死不了。”

    “想点开心的事,就能死了,可想着想着,绝望倒是越来越强。”

    “我不停重复着,现在...倒没那么想死了。”

    林月临见此,也放下了手中的发光扳手,抬起手揉了揉白知命稀烂的头发。

    “没事的,那就先不死了。”

    听见这话,白知命没做出任何表情,脸上仍然僵硬一片。

    眸子灰暗,连月光也照不进去。

    林月临也不恼,将巨大的粉色手提箱塞进白知命手中,然后在三人尸体上搜索起来。

    不一会儿,她捡起了花、酒、丸,将其一股脑揣进雨衣的口袋中:

    “白知命?你现在提着你的尸体,感觉好点了没?”

    此刻白知命提着粉色手提箱,像是人性有所回归一般。

    眼神中有了点色彩,只不过眼神中的色彩满是厌弃与冷漠。

    不管如何,他的脑子还是下意识地运转起来。

    “我的尸体?你这么说好像也是,毕竟我要是昏迷十年,身体变得极为瘦弱,倒是可能和你差不多重。”

    白知命掂量两下粉色手提箱,现在的他,对里面是自己尸体还是林月临的尸体,都有些漠不关心。

    “我这次来有事告诉你,嗯......没想到你真的刚好在这,我都有些怀疑真有命运存在了。”

    听到林月临这话,白知命皱起了眉头,命运这个词对他而言何其讽刺。

    林月临则是继续说道:“你应该会对这件事有点兴趣,要是我没猜错,你应该是顺着你家楼下的那条河飘过来的吧?”

    “你之前住的那家医院,也在这条河河边。”

    “根据我的了解,这家医院似乎还有活人。”

    “而且......当时你的死亡,应该是在医院被人用晾衣绳给吊了起来,然后才将你的尸体扔进河中。”

    白知命听见这话,脑子中响起了像是嘈杂收音机一般的响动。

    【...滋...据警方调查,嫌犯杀人过后可能跳河逃生...滋滋...】

    【...滋...据法医检测,受害者死前曾被勒住脖子...滋滋...】

    与此同时,他的思维也自动运转起来。

    ——我醒来时,脖子上的确有着青一条紫一条的勒痕,穿着病号服......

    这家医院为什么这么做?

    几乎是一瞬间,白知命就想到了一种可能性。

    新闻,医院的人在我出事后,联系了我家...知道了我家情况。

    对于没有亲属找上门的病人,他们为了掩盖这件事,选择将尸体投入湖中并不是什么难以理解的事。

    只不过,他们为什么要勒死一个植物人呢?

    白知命眼中闪过寒芒,复仇虽然空虚且无意义,但却是不得不做的事。

    “林月临,你这次来是打算带我一起去那家医院吗?”

    林月临点了点头。

    “那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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