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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就TM你叫朱元璋啊?

    “快报警。”

    “唉哟,疼死我了,捆结实点。”

    “放心,捆得结结实实。”

    “搜一下他身上,看看有没有带武器。”

    “搜了,什么都没有。”

    “喂,你好,我这儿来了偷狗的。唉哟,没事,干了一仗,有点痛。嗯嗯,在尚峰山朱家坪,朱长青家,嗯嗯,好,麻烦快一点。”

    朱云峰挂了电话,蹲在地上,脸上戴着痛苦面具,使劲揉搓着疼痛处。

    虽是十一月凛冬,天气寒冷,但此时他已经汗流浃背,鼻青脸肿,小弟弟还在隐隐作痛。

    已经过了几分钟了,疼痛感减轻不少,但还是难免有些后怕。

    他刚才撩开裤子检查过,二弟差点不保。

    万万没想到对方战斗力竟然如此惊人,如果不是双拳难敌四手,加之季赫神兵天降,打了对方一个措手不及,恐怕今天就要交代了。

    感受到身上的疼痛感,朱云峰用纸巾堵住鼻血,脸上龇牙咧嘴,目光扫向那人。

    就看到对方浑身脏兮兮的,全是泥巴,看不清楚穿着,身上和头上也全是泥水,唯一能够分辨出来的,就是他头发挺长,现在披头散发,形如乞丐。

    此刻季赫用杂物间的尼龙绳把那人捆了起来。

    作为重量级选手,季赫那个冲撞太给力了,把来人撞得七荤八素,现在正满嘴胡话。

    只是他方言味道实在太重,二人根本听不清楚他在说什么。

    朱云峰隐约只能感觉到对方在呵斥、询问之类,但具体也不知道他想表达什么意思。

    “峰子,他在说什么呢?”

    “我不到啊。”

    “你没问吗?”

    “没问。”

    “问一下。”

    季赫把他捆结实之后才开口用普通话道:“你干嘛的?”

    “你们到底是什么人,这是何处?”

    朱元璋怒喝。

    “他到底在说啥?”

    “我还是知不到啊。”

    朱云峰跟季赫大眼瞪小眼。

    “这里,是,什么地方?”

    朱元璋几乎一字一顿地说道。

    “这是什么地方?”

    季赫试探性问道。

    朱元璋点点头。

    他们之间对话确实很费劲。

    因为朱云峰跟季赫对话说的是湖南南方县里的本地方言。

    他们县算好的,一个县的方言有区别,但区别不大,更往西一点像怀化那边,靠近贵州,有的时候村和村,镇和镇之间方言都不同。

    而朱元璋说的是“金陵雅言”,又被称为“洪武正韵”或者“明朝官话”,算是明朝版的南京话。

    它不仅孕育出了后来的南京话,同时也是北京话,也就是现代普通话的鼻祖之一。

    靖难之后,朱棣当了皇帝,于永乐十九年迁都北京,从南京带了四十万人过去,语言与当地旧北平话融合。

    到明朝中后期,最初的普通话就已经形成,到清朝的时候,京爷话就已经非常地道。

    所以朱云峰和季赫用本地方言对话的时候,朱元璋是一个字都听不明白,但如果用普通话说的时候,他勉强能听懂。

    “你来偷狗事先都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

    季赫有点无语。

    这人感觉在装傻充愣吧。

    然而朱元璋却怒喝道:“大胆,你居然说朕是来偷狗的!”

    “哎呀,这年头偷狗贼这么嚣张吗?”

    季赫撸起袖子,硕大的肥肉一弹一跳,那拳头真有砂锅大小。

    朱元璋眉头一挑。

    这种外强中干的胖子他自然不放在眼里。

    只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更何况他记得自己明明在乾清宫准备上朝,眨眼间就出现在了这个陌生的地方。

    其中透露出太多的古怪,还是谨慎为上,不激怒对方为好。

    于是朱元璋开始慢慢冷静起来,不再言语,而是开始打量起了周围的环境。

    头顶上那是什么?

    散发着光。

    好刺眼。

    “不对劲。”

    朱云峰忽然说道。

    “怎么了?”

    季赫纳闷。

    “他是怎么进来的?”

    朱云峰指着侧门道:“门从里面关上了。”

    “别的门呢?”

    “刚才去看了,也是关上的,后门平时我都反锁了,窗户也没有被打破,外面看不到车,而且就一个人,不像偷狗贼的作风。”

    “也许是先开锁进来,然后再把门关上的呢?”

    季赫挠挠头。

    朱云峰家的门虽然是防盗门,可并不是特别贵的那种高级防盗门,技术厉害的窃贼说不好能打开。

    “有可能,就是我来的时候地窖门是从外面扣上的,让我有点奇怪,而且他如果是来偷东西的,客厅有电视机,为什么要去地窖?”

    朱云峰目光在地窖板上穿梭。

    杂物间并不大,也就十来平的样子,最里面放着一个大冰柜,用来存放去年剩下的冻肉。

    冰柜附近则是一些盒子,有装水果的,装蔬菜的,还有装坚果的,反正现在是秋冬季节,山里气温较冷,倒也不用担心坏。

    正中央就是地窖入口,下面放着的并不是名贵红酒,而是一些坛坛罐罐,酸豆角、剁辣椒什么的,除此之外,就是作为长子长孙,从爷爷那继承来的破烂。

    有破旧的桌子椅子,一堆发黄的老版书籍报纸,一缸爷爷泡的药酒,一张雕龙画凤的床帐,还有一块造型独特古怪的石碑,放在最里面角落。

    朱云峰最开始就觉得有些奇怪,他做梦都没有想到地窖里会出现一个人,因为如果是小偷,地窖就不可能有东西能吸引他。

    除非。

    地窖里那些爷爷留下来的破烂是古董?

    “我懂了。”

    朱云峰聪明的小脑瓜迅速转动起来,欣喜若狂道:“赤桑,我们要发财了。”

    “怎么家乡话都说出来了?”

    “别尬黑,我铁血战狼,与小日子不共戴天,说正事。”

    “怎么说?”

    “还记得人生导师跟我们说过的话吗?”

    “努力搞钱?”

    季赫试探性问道。

    “对!搞钱!现在发财的机会来了。”

    “什么机会?”

    “我家地窖有古董!”

    “真的假的?”

    “肯定是真的。”

    朱云峰目光看向地窖道:“你觉得这个人为什么会跑到我家地窖里来?”

    “为什么?”

    “他如果是偷狗的,我刚看了外面,没有车。如果是来偷别的东西,客厅最值钱的就是电视机了,那为什么不搬走?”

    “你的意思是?”

    季赫也渐渐明白了过来,说道:“他是专门来地窖偷东西的?”

    “没错!”

    朱云峰为自己的机智点了个赞,连胯下都不疼了,激动说道:“只有这一个可能,我家地窖里肯定有古董,我草,赤赤,发财了,哥以后要带你装逼带你飞。”

    “哟西。”

    季赫脸顿时精神一振,猥琐起来,说道:“峰桑,机智的干活。”

    “你等会。”

    朱云峰掏出手机打开手电筒,然后爬下了地窖。

    地窖他以前就进来过一次,还是过年的时候老爸让他把酸豆角剁辣椒之类的放进去。

    一进去里面就有股土腥味,因为这个地窖就是爷爷老房子时期留下来的,翻新重建的时候抹了水泥,但几十年的土窖了,气味肯定不好闻。

    除了土腥味以外,还夹带着一股霉味、酸味和说不出来的闷。打开地窖的灯,昏黄的白炽灯照耀下,里面的东西映入眼帘。

    就看到右手边的坛子被踢碎了一个,把里面的剁辣椒掉了一地,这酸味估计就是从这个坛子里传出来的,至于坛子为什么被踢碎,大概就是上面那人干的好事。

    左手边有个柜子,那是以前爷爷的橱柜,上面是柜子,中间有三个抽屉,下面则是一层柜台,柜子放碗,抽屉放杂物,柜台放吃剩下的饭菜。

    此时它的作用早就不是当橱柜,而是做杂物柜,柜子里全是一些老书和旧报纸,柜台上也堆积了一层层泛黄的旧纸张,左侧柜耳处还悬挂着一个小篓——那是放筷子的地方。

    看到这柜子,童年的记忆不由得浮现。

    小时候经常翻它找剩饭剩菜吃,和村里小伙伴玩扑克牌也随意扔在中间的抽屉里,这个柜子承载了不少当初的回忆。

    除了这些东西以外,再里面就是其它杂物,桌椅板凳药酒床帐之类。

    朱云峰目光在这些东西上面梭巡,最终把注意力放在了那块造型独特古怪的石碑上。

    因为其它东西都还算完好无损,即便是坛子也只是被踢碎,唯独这石碑上脏兮兮的满是泥巴,像是被人摸过。

    联系到来人浑身泥土,朱云峰迅速推理出一个剧情来。

    这家伙要么是个盗墓贼,要么是个识货的,趁着风雨夜潜入他家,就是为了找到这块石碑。

    说起来这块石碑也很有传奇色彩。

    据老人代代相传,他们老朱家祖上是明朝吉王朱见浚的后代,朱见浚就藩于长沙,明朝灭亡之后,后代子孙逃的逃散的散。

    其中有一支逃到湖南中部偏僻山林里躲起来,并且改姓为陈。

    由于朱元璋的母亲就是陈姓,且宋朝时期,义门陈氏奉旨分家,有一支也被分到了这边,所以改姓后与当地陈姓混居在一起,容易躲过清朝的追捕。

    而这块石碑就是朱见浚从宫里带出来。

    明末满清攻破辰州,长沙王府的后代子嗣决定分家逃难,朱云峰的那位祖先就被分到了这玩意儿。

    原本是打算丢掉,毕竟逃难的时候带一块一百多公斤重的石碑实在是不像话。

    不过听说这石碑异常坚硬,且上面没有文字,只雕刻了大量的龙凤浮雕,祖宗觉得可能是个宝贝,再不济拿来当墓碑也挺好,于是勉强带上。

    他带着一家老小五口人从长沙出发,逃到了一百多公里外的山里。

    此地位于怀化和娄底之间的雪峰山山脉系中,深山老林人迹罕至,满清没有搜过来,让他得以安稳地以陈姓开枝散叶,繁衍生息。

    但明面上他是陈姓,实际上做了两本族谱,一本是买通了义门陈姓那边,把他加入其中,以此躲避清朝的耳目。

    另外一本是暗本,记载了老朱家到他那一代的谱系,以及他为什么逃到这里,改姓为陈的原因。

    这暗本不对外公布,只传给每一代朱家族长,族长由长子长孙继承,包括这石碑最终也没有变成墓碑,跟着暗本以及其它一些王府带出来的宝贝被长时间隐藏在了地下见不得光。

    那位祖先深知怀璧其罪的道理,融入陈姓之后,并没有用王府带出来的宝贝换钱,而是用少量钱币买了一些土地,把东西埋进地里,在山中过着清贫的生活。

    到第二代族长的时候已经到了清朝。

    清朝到处都在搜罗朱家宗室,重压之下二代族长同样不敢暴露,直到晚年才从地里刨出点银子融了,买了些土地分给子孙,并且把事情交代给长子就去世。

    第三代族长亦是如此。

    如此代代隐藏本姓,又代代融银子买地,到晚清的时候,朱家就已经是镇子上最大的地主,号称“陈半山”。

    从他们蓝沙镇到尚峰山有二十多个村子,每个村子其中至少有一半的田地都是朱家的,家里的长工短工不计其数,可以说大半个镇子的人都在给朱家打工。

    据朱云峰老爸说,他太爷娶太奶,给的彩礼都是用箩筐挑着银元。

    到朱云峰爷爷的爷爷那一代就已经是民国了,带清亡了,他爷爷的爷爷就公布了暗本,把朱家族人从陈家摘了出来,恢复了本姓。

    只是也恢复了本性。

    高祖吃喝嫖赌样样俱全,按当地话来说是十里八乡有名的化生子,堪称富贵再世。

    朱云峰他太爷也不是省油的灯,深得高祖遗传,家底可劲地造,没几年功夫,到民国后期,老朱家就已经穷得叮当响。

    新中国建立后,甚至被划为贫农。

    这俩败家子唯一给子孙后代留下的,也就几亩地和这块石碑了。

    ‘以前听老爸说这破石碑是宝贝我还不信,现在信了,不然别人又为什么跑家里来偷?’

    朱云峰心想着。

    不过一百多公斤的石碑搬不动,他只好又爬了上去。

    季赫还在审问那人。

    “你再说一遍。”

    季赫道。

    就听到那人说道:“再说一遍也是,朕就叫朱元璋,是大明开国皇帝。”

    “他说啥?”

    朱云峰从地窖里爬出来。

    “他说他叫朱元璋,是大明开国皇帝。”

    季赫看向朱云峰。

    朱云峰也看向他,随后两个爆笑起来。

    “哈哈哈哈哈哈。”

    “他说他叫朱元璋,是你家老祖宗。”

    季赫乐不可支。

    朱云峰属于是给气笑了,走到朱元璋身边蹲下来,拍了拍他的脸道:“就TM你叫朱元璋啊?你也配姓朱,还敢叫朱元璋?”

    “我为什么不配?”

    朱元璋眼眸中闪过一抹微不可查的杀意。

    “你是来找茬的吧。”

    朱云峰笑嘻嘻地说道:“待会要不要再给你放个大明进行曲啊?”

    “什么大明进行曲?”

    朱元璋渐渐已经摸清楚对方的口音,现在也能够慢慢修正自己的口音,尽量让双方都能听懂。

    “《关山酒》,也称为《张居正の小曲》,不过放大明不妙曲不是更好?”

    季赫乐道。

    “大明不妙曲又是什么?”

    朱元璋眼眸的杀意已经越来越深。

    “老朱家死老婆孩子的专用曲,也称为朱棣快乐曲。”

    季赫解释道。

    朱元璋瞳孔微微一缩。

    这小子九族疑似有点多啊。

    朱云峰白了他一眼道:“喂喂喂,我还在这呢。”

    “反正他也是个冒牌货,还冒充你祖先,你不生气?”

    “生气啊。”

    “那不揍他?”

    季赫摩拳擦掌。

    朱云峰还是对自己朱家后人挺自豪的。

    他自己可以说明朝坏话,却不允许别人说,为此在县里读初中的时候还跟一个叫赵骏的同学打过架。

    因为那位赵骏据说是宋朝赵家后代,得知他是朱家后人,两人就辩论朱家赵家谁强的问题。

    结果赵骏是个喜欢说自家祖上坏话,偏偏不允许别人说的主,双方就打了起来。

    其实两个人都一个理由,就跟本地人可以说本地的坏话,这里不好那里不好,但要是外地人说自己家乡的难听话,那保准要怼回去是一个道理。

    所以赵骏不喜欢宋朝,也不许别人骂他祖宗。朱云峰也经常说明朝的缺点,却不喜欢别人来说。两个宋明后裔就杠了起来。

    现在听到有人冒充他朱家老祖宗,朱云峰自然不高兴。

    “算了,等警察来吧。”

    朱云峰本来想揍朱元璋,但朱元璋一个年过半百又浑身脏兮兮的老头,瞧着可怜,便没有动手。

    他坐在了杂物间角落里,目光神游头顶的灯泡,脑子里胡思乱想。

    现在可以确定,对方就是冲着石碑来的。

    有族谱为证,就可以证明是祖上传下来的东西。

    传下来的东西就能卖钱。

    找个文物专家鉴定一下,再找个买家出手。

    到时候换了钱,还写什么扑街小说啊。

    跑车美女,海景别墅,山珍海味,要什么有什么。

    想到这里。

    朱云峰对未来已满是憧憬。

    想想还有点小激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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