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什么名字?
好像不记得了。
但就记得,好痛,好恨。
最后,好像是要劝夫君……劝夫君……劝夫君什么?
腐臭味传来,那是垃圾和身体烂在外面里的味道。
身上有许多地方长的癣开始发痒,头逐渐变的痛起来。
衣物泡在水里,衣服和袜子等等东西都泡一起,不知道泡了多久?水都已经变色了。
等等,好像不止衣物。
自己也泡在水里。
为什么?
记忆模糊不清,身体瘙痒,沉重的抬不起来。
而这时候,它突然听见了一个声音。
“我来给你们伸冤了。”
只一句话,它就醒了。
醒过来,她却发现,自己的全身已经泡浮囊了。
没有那么痛苦,可是有一种难以抵抗的瘙痒。
它开始抓挠自己的身体,谁知身体早就发胀肿了起来,皮薄如纸,只是一抓挠,登时皮破肉烂,鲜血淋流如雨。
可它却不觉得有什么痛的,反而觉得畅快,更是用力抓挠。
这般畅快之下,心中悲戚似乎愈发沉重了起来。
但又不知道哀伤的是什么,不由得原地哭了起来。
皮破腥血流,身伤时时裂。
青斑腹肚胀,鼻孔有沙泥。
浑然不觉痛,只是心伤伤。
霎时间,鬼哭啾啾,阴风阵阵,愁怀万缕,泪不能干。
这一哭,周围似乎有许许多多的人,也跟着哭了起来。
垢面蓬头,愁眉皱眼,俱化作无尽哭声,在这郊外之中,滴滴血泪流下,好似下了一场血雨。
若是凡人在这里,光是听闻这鬼哭血雨,怕是就要魂胆俱丧,动弹不得。
这幅场景,着实有些壮观。
无数鬼怪,无数残骸,他们搞不好都说不清楚,也记不得自己到底在哭什么,可就是哭,好像有无尽的悲戚说不出来。
哭声不绝,瘴烟之内,血肉糜烂,淋漓满地,看不见几具完整的尸体,狂魂怨鬼,不得解释,惹得阴风重重,不见天清日朗。
骨若有知,呻鸣於野,沧州城曝尸以万数,呻鸣之声,又何其盛焉?
这里也不是什么‘岗’,准确的说,这只不过是沧州外城那无穷无尽的扭曲小巷之中的一处死角而已。
这依然是在城市内,周围是因为过度违建,而导致垮塌废弃了的废墟。
没有规划的城市就会出现这种废墟,时常被当做垃圾堆使用。
这些垃圾里,什么东西都有。
来到此处,高见站在血雨之中,甚至有些不知所措。
是,他是准备来的,这是计划好的。
可是……
当他真的说出那句话之后,当眼前的众鬼被唤起的时候,高见却站在原地,挪不动脚步。
他不知道该说什么。
眼前这些尸体……
他们不是什么古战场遗骸,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
也不是什么惊天冤屈,怨气震霄。
他们就只是出生,然后……死去,或许他们自己都有些麻木。
有多少爱恨情仇,有多少生离死别,又有多少真情流露?
但这些都没有意义。
都说,每个人都是自己的主角,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这一点不错,沧州外城有千万人,也就是说有千万个不同的故事,千万个主角。
可惜,对世界而言并非如此。
眼前所有的一切,所有的东西,所有的悲欢喜乐,崇高低劣,其实都没几个人在意。
下面的生生死死,眼前众鬼啼哭,
有的是遍身死血淤紫黯色,或鼻有血或清水出。
有的是伤处有血肿,皮破处四畔赤色,骨并筋皮断折。
有的是骨折,肠脏出,大片浮皮,紫赤,皮肉紧硬挛缩。
有的是身体光肿,面黑,有青黄脓水流。
有的是遍身上下尸胀臭烂,蛆虫往来咂食。
有是是三四次经火,肉色皆焦赤,有旧疮疖瘢,新伤旧伤一并覆盖。
一座乱坟,土野狼藉,竟没有几个全尸!
唯一一个全尸,就摆在最外面,应该是今天下午才有人拖过来丢掉的。
而且,高见还认识。
他今天下午,就听说过这个女人。
而且,这个女人也是眼前乱葬岗中,最先苏醒的,似乎也是唯一一个还具备比较清醒的意识的。
鬼死后,如果久久不入轮回,那么就会变成孤魂野鬼,逐渐残缺,逐渐忘记自己是谁。
如果它执念和怨念很深,或许还会记得自己要什么,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就是知道自己想要,这样受到驱使,说不定还能修成鬼怪。
但如果怨念被时间磨灭了,那他们就会变成纯粹的阴魂,一种不知何来,不知何去的阴魂,变成厉害的鬼怪出场的时候周围围绕的阴风。
这座乱葬岗,阴魂占多数。
而眼前的女人,运气很好,她下午才死,所以神智最清醒,只是有些茫然而已。
人死之后,多是如此。
看见对方苏醒,高见顶着血雨,走上前去,蹲着下来,握住了对方的手,阻止了她自己抓挠自己的肉身。
再挠下去,就没有人形了。
就在高见握住她的手的时候,一股浓烈的怨气袭来。
眼前的女鬼露出了獠牙,苍白的面庞显露出了敌意,双目漆黑,瞳仁扩大覆盖了整个眼白,来自鬼魂对活物下意识的攻击性瞬间充斥了周围的乱葬岗!
幽鬼之类,失其所居,丧其骸骨,相与悲怨,天生就具备强烈的敌意和攻击性!
但高见没有停下,而是轻声说道:“萍儿,你叫萍儿,全名是刘萍,是三岔河水神的第九房小妾。”高见说道。
说着,他看向周围的乱葬岗。
天阴雨湿,凄神寒骨,
古来白骨无人收,新鬼烦冤旧鬼哭,
其他的冤魂还在暴动,但是他们似乎都没有神智,或者说不够清明。
只有这个叫刘萍的,因为尸体还算完整
“我是刘萍……我,死了?”
噢,对。
我死了。
意识到这点之后,身体不再瘙痒,一股强烈的剧痛和窒息袭来!
很多鬼怪都想不起自己的名字,但如果告诉他们自己的名字,能让他们回忆起来很多事情,不过……这是有风险的。
回忆自己的死状,会让很多鬼怪失去神智,毕竟他们本身就已经失去了完整的思考能力。
刘萍被高见提醒了之后,她想起来了。
她希望夫君下点雨。
因为她知道,大家都没水喝,全指望买水和雨水。
买水太贵了,要十钱才能打来一桶,一桶只够全家人喝的。
因此,很多人,如果不下雨,都不会洗澡。
但这样的话,身上会生疮,如果再不洗,疮就会烂掉,流血流脓,然后就是发烧,起不来床,很多人都会这么死掉。
所以她经常劝说夫君,多下点雨。
她答应了夫君好多事情,该做的,不该做的,都答应了。
只希望多下点雨。
但是今天下午之后……她被丢进了河里。
或许是因为要有第十房小妾了吧。
窒息感压迫着刘萍,痛楚令她完全失去了人形,只能听见剧烈的嘶吼,还有不断闪烁的魂魄,似乎正在受到强烈的折磨!
如果是白平的话,肯定有往生咒之类的手段,帮助他们解脱吧。
但高见不会。
高见只有两个办法帮他们解脱,一个是让他们魂飞魄散……
另一个,就是眼下他做的这个。
感受着刘萍那强烈的痛苦,高见握住她尸体上的手,握的更紧了些,说道:“我来帮你伸冤了。”
“有什么冤屈,就告诉我。”
刘萍的身躯开始扭曲。
能说吗?
能信吗?
窒息感,痛楚,难以想象的瘙痒和无法形容的压抑,再加上四周的鬼哭血雨,一片狼藉的乱葬巷好像地狱一样。
能信吗?
“相信我。”高见紧紧握住。
能信。
刘萍睁开了眼睛。
停止了哭泣。
随着她的停止,四周那些早已丧失了神智,化作普通阴魂的孤魂野鬼们也跟着停下,只剩下几个寥寥的哭声。
“那人……是本地的水神,有牌位的,先生,你——”刘萍终于恢复了一星半点的神智,开口说道。
“水神吗?那碰巧了,我前两天才杀了一个河伯,专业的很。”高见松了口气,笑着说道。
——————————
当高见离开那座乱葬的垃圾堆的时候,他已经差不多知道了情况。
其实,没有什么超乎想象的展开,没有什么那种难以置信的恶行。
财主老爷,因为积德行善,被乡里人当做恩人,死后被供奉了香火,当了神。
很正常。
老爷当了神之后,作风和以往一样,和他活着的时候一样。
就是这样。
烂大街的故事,说出来都丢人的小事,刘萍自己也不是什么绝世美女,只不过是长相清秀一些。
酒桌上拿出来当谈资,都嫌弃这种事情太小了,显得有点鸡毛蒜皮。
没有坑杀四十万的血腥,也没有屠灭十三国的气魄,就连做坏事都不如那些声势动天的大恶人。
所谓财主,家资算来算去,也就只有二三十金而已。
说他的什么享受,其实算来算去……
不过是几户人家的闺女而已。
不过是几百家人日常的孝敬罢了。
不过是平日里随手拿走的几个馍馍。
不过是路过的时候顺手抓的几只鸡。
不过是让你过去帮忙做点工,拉点磨。
不过是反抗的时候踢你几脚,家丁打你一顿。
甚至就连剥削都显得那么没有含金量,还处于原始的强掠阶段,比起那些精妙的金融手段不知道差到什么地方去了。
仅此而已……
过年吃的白面馍馍被顺手抢走了,整个年,一家人坐在破屋里喝稀粥,面对面说不出话。
做工劳累了一天,回家一看,发现自己家的活还没干,又撑着再干一遍。
家里的鸡被抓去吃了,原本几天一个的鸡蛋没有了,孩子问以后什么时候能吃鸡蛋。
被家丁打了,手指被碾子轧断了一节,好不容易养好之后,做工的时候更费点力。
如此,而已。
仅此而已,但就是逼死了十几户人家。
就害死了七八个闺女。
人命就是这么不值钱,有时候丢了只鸡,没了几个馍馍,人也就活不下去了,感觉日子没了奔头了。
说起来都是小事,有时候一年也就几百钱而已,忍一忍就过去了。
都是这么过来的。
谁让财主势大呢?谁让他和当官的关系好呢?谁让他交得起供奉呢?
但有时候啊……就是过不去啊。
过不去,那就这样吧,一个想不开,也就这样了。
说来不稀奇,到处都是这样死的人。
就连刘萍说起来的时候,好像她自己也不那么怨恨了。
这些事情,说出来之后……好像就不大了,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就连受害者自己都觉得好像当不起这么大的怨恨。
高见只是沉默的听着。
他回想起了,他最开始遇到的那个低山村,他好像有点明白了那个人为什么要自杀在白平面前了。
宁泰县城一片宁泰,到处好像都没什么大事。
沧州城也是一样,他和白平和过客一样路过的时候,也没发现有什么特别不对的事情,路过也就路过了。
神朝如此宏伟发达,奇观遍地,各地看起来也富硕,粮食生产一直都不低,养得活这么多人口,而修行法也较为普及。
乍一路过,就是如此富饶美丽的国度。
因为这些都是小事。
在神朝如此庞大宏伟的基调面前,几只鸡,几个馍馍,几个闺女又算得了什么?
等到听完之后,高见只说了一句:“好,我知道了。”
于是,高见离开了。
留下了原地的阴魂,不断吹拂着垃圾场。
三岔河水神,位置很清楚,神庙也很清楚。
高见牵着走龙,一路走去,已经是晚上,可以看见神庙前面,有许多敲锣打鼓的人,应该是在迎亲。
这边,喜气洋洋,花重火明,荷包绣鸳鸯。
那边,败冢荒丘,天阴鬼哭,夜雨似血腥。
这让高见轻笑一声。
还真是巧了。
上次,也是一堆人敲锣打鼓。
“你在这儿等我几分钟。”高见拍了拍走龙的脖子。
走龙打了个响鼻。
他是战马,所以不怕厮杀,不怕血迹,所以不用担心受惊乱跑。
高见穿着一身校尉的官服,走进了成亲现场。
拔刀,锈刀刀尖一寸,光洁如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