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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略知一二

    既然有了奔头,秦九章拉车更有动力了。

    为了多了解北京城的情况,他经常主动多拉一小段距离,钻入胡同里面,完成“最后一公里”。

    今天在前门大街拉了个50岁左右的老学究,前往北长街(紧挨着紫禁城西边城墙)。

    平素里,许多车夫拉到胡同口就不进去了,除非多给一个大钱(以后如无特殊声明,“大钱”、“铜圆”,指的都是“当二十”的大枚铜钱,因为这个用得比较多,包括上海等地,都是如此)。

    但昨天晚上下了一点小雨,地上有些泥泞。

    秦九章注意到老学究穿着一双很干净的皮鞋,看反射光泽,估计刚擦不久。

    这时的一双皮鞋随随便便就要十几块大洋,他们很爱惜,不舍得弄脏。

    “我送您到门口吧。”秦九章说。

    老学究推了推眼镜,很高兴:“有劳师傅。”

    往里只走了六七十米就到了老学究的家,院子大门明显比秦九章住的大杂院好上太多。

    老学究下了车,掏出一角二分钱给秦九章。

    秦九章说:“先生,您给多了。”

    “这点路不能让你白拉。”老学究很有礼貌。

    秦九章没再推脱:“多谢。”

    “听你说话,像念过书的人。”老学究说。

    “略知一二。”秦九章说。

    “难得啊,难得!”老学究感慨道,“这样吧,你等我一会儿,我还要去趟一院,再给你按一角二分如何?”

    “一院”指的就是北大红楼。

    自从1918年红楼落成,它就成了民国时期北大的核心校区,被称为“一院”。

    而更早的公主府校区,也就是曾经的京师大学堂校址,则被称为了“二院”。(另外还有一些校区。)

    这段距离两公里左右,一般只要八九分钱;何况这个老学究还是商量的口气,秦九章更愿意去文化圣地,便毫不犹豫地答应道:“我等您。”

    老学究于是没有拿座位上的两本书和报纸,只身进了院子。

    秦九章坐在一旁的台阶上静静等待。

    对车夫来说,这是顶好的活儿,两趟加起来只拉不到五公里,就能挣2角4分钱,比平时多了差不多1角。

    秦九章闲来无事,抄起老学究留下的一份报纸看了起来。

    报纸是英文的:英租界的《字林西报》。

    秦九章感觉看这个比看之前捡的《晨报》还顺,因为它起码是按照自己更熟悉的从左往右方式书写。

    又过了十几分钟,老学究从院子中走出。

    上了车,秦九章便拉着老学究前往北大红楼。

    车厢里的老学究突然向秦九章问道:“刚才我出门时,注意到你在看这份英文报纸,难道你能看懂?”

    秦九章说:“略知一二。”

    “刚才你就说略知一二,这个一二到底是多少?”老学究追问。

    “七七八八吧。”秦九章边跑边说。

    “七七八八?!”老学究讶道,“这可不是略知一二了!”

    秦九章说:“坦诚讲,先生,我挺想买下这份报纸的,就是不知道会不会夺人所爱。”

    “哦?!”老学究更加惊讶,“此话怎讲?”

    秦九章说:“我想把报纸上那篇美国作家欧·亨利的《贤人的礼物》翻译成中文。”

    “你——!”老学究张大嘴,呆呆地看着前面大汗淋漓拉着人力车的秦九章,震惊地已经不知道说什么了。

    此时。

    车已拉到北大红楼门口。

    秦九章稳健地放下车把。

    阳光洒在旁边崭新宏伟的红楼上,熠熠生辉。

    老学究扶着车厢下了车,继续问道:“你竟然知道欧·亨利,甚至能说出这篇文章的名字!”

    “略知一二。”秦九章笑了笑。

    如果说得通俗一点,《贤人的礼物》的现代名字就是大名鼎鼎的《麦琪的礼物》。

    上过中学课本的文章!

    不过这里面藏着一个鲜为人知的小故事:30年代时,民国的译者犯了错误。

    欧·亨利原文的名字叫做《The gift of the Magi》。

    民国译者把“magi”音译成了“麦琪”。

    包括秦九章在内,估计很多学生都以为文中的女主人公叫做“麦琪”,但一看文章发现并不是,女主人公叫做德拉,她的丈夫叫做吉姆。

    那么麦琪是谁?

    麦琪就是“贤人”。

    实际上,Magi指的是耶稣降生时,来朝拜耶稣的三位东方的智者,他们为小耶稣送上了最珍贵的礼物。

    这三人被翻译为“东方三博士”、或“三贤者”。

    所以magi这个词还是复数形式,它的单数形式为Magus,波斯语中“占星术士”的意思。

    是不是感觉有那么点熟悉?

    没错,因为这些人神秘莫测,被认为会“魔法”,所以 magi还衍生出一个很常见的词——magic(神奇的)。

    至于欧·亨利的传世名作《麦琪的礼物》,某种意义上是个宗教故事。

    耶稣的诞辰是圣诞节,所以文章还可以翻译为“圣诞的礼物”。

    欧·亨利提笔写作时,最初的构想是个不折不扣的圣诞故事。

    故事梗概很简单,说的是德拉和吉姆,一对二十出头的年轻夫妻,一个为家庭生活奔波,一个为柴米油盐发愁,但紧巴巴的生活并没有减少他们对彼此的爱意。

    圣诞节前一天,杰姆卖掉了金表,换来了德拉心心念念的发梳;而德拉卖掉了金色的长发,换来配得上丈夫金表的表链。

    故事结尾是典型的“欧·亨利式结尾”,并进行了升华:

    两人为彼此准备的珍贵礼物最后都变成了无用之物,而他们却得到了比任何实物都宝贵的东西——爱。

    这篇文章就此超越宗教范畴,变得家喻户晓。

    秦九章对中学课本上的文章熟悉程度就不用多说了,他拿起报纸,很流利地读了起来:

    “One dollar and eighty-seven cents. That was all……”

    只读了两句,老学究就打断了秦九章:“我的天!你真的认识!而且口音如此标准,比之英文系教师也不遑多让。”

    “略知……”

    “小兄弟!”老学究再次打断秦九章,“你就不要再说略知一二了!我听了脸上都有点挂不住。这样,报纸你拿好,今天我还有会议参加,你下周再在这里等我,可以吗?”

    “没问题,”秦九章耸耸肩,“忘了询问,先生贵姓?”

    “我姓曹,是北大的一名中文系教师,”老学究说,口气不再只是礼貌,似乎带上了一分尊重,“怎么称呼小兄弟?”

    “我叫秦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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