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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美食

    我....

    想骂人!

    拿着散发尿味的褐色肉块,逢山连发火勇气都没有了,旁边露易丝小声介绍,“这是风干鲨鱼肉,闻起来不怎么样,吃起来很美味。”

    真的?

    我可是帮你们消灭了狼群。

    你们不能这样祸害恩人。

    逢山深吸几口气,不小心闻到浓浓尿味,差点没被熏过气。

    反正肉块也不大,不嚼直接吞下去,只要吞咽速度够快,就臭不到自己。

    心一横,眼一闭。

    抓起鲨鱼肉塞进嘴里。

    知道婴儿的尿片?

    想象这块肉的气味,是在40度高温跑进一个20年没有打扫过的旱厕,捡到一块用尿片泡成的不可名状之物,更可怕的是这张尿片用了十年没换过。

    而现在,这张尿片正被含在嘴里。

    逢山挺直脖子,硬生生把尿布,不,是鲨鱼肉压进胃里。

    下一刻,一股尿味从胃经过食管,直窜天灵盖。

    yue!!

    yue、yue!!

    瞬间,逢山脑子里一片清明,从未有过的清明,仿佛又一次回到梦境看到先祖。

    周围小镇居民见他吃掉两块肉,高举双手发出热烈欢呼声。

    逢山喉咙不断起伏,好几次吐到嘴边,又被强行压了回去。

    最后木盘上那只湿漉漉散发恶臭的鸟,叫什么基维亚克,说什么也不能吃了。

    鲨鱼肉都臭成这样。

    可以想象腐烂的鸟能有多臭。

    悔不该没听小爷爷的话。

    因纽特女孩继续捧着木盘,清澈目光中充满笑意的看向逢山,示意快吃掉基维亚克。

    逢山直接摇头拒接,如果非逼自己吃,那只有翻脸掀桌子一条路。

    见状,露易丝向女孩使了个眼色,后者撇嘴离开。

    这么好吃的美味都不敢吃。

    胆小鬼。

    ......

    庆祝仪式结束。

    或许因为黑狼缘故,小镇很久没这么热闹过,居民们围绕篝火堆久久不愿离去,继续欢歌热舞。

    逢山悄悄离开离开人群,找个僻静角落,硬扣嗓子眼把吃的肉全都吐了出来。

    最后差点没把胆汁吐光,才舒服一些。

    破地方,一分钟都不能待。

    逢山抓起一把积雪,擦掉嘴角污物。

    走出角落看到露易丝和老斯旺站在路边,笑呵呵望着自己,顿时逢山气就不打一处来。

    “老斯旺,你整我!”

    “伙计,怎么能这么说,那三种食物代表因纽特人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只有最尊贵的客人才能品尝。”老斯旺奴里忍住笑意,一本正经说道。

    “那你们吃不吃?”逢山面色狐疑。

    老斯旺马上摇头。

    “当然不吃,有新鲜驯鹿肉、鲑鱼肉、海豹肉,我们早就不吃这些东西,只有因纽特孩子才会吃,是为了让他们不忘自己的部落。”

    逢山抬手指着老斯旺,一口气憋在喉咙里,“你....”

    露易丝见气氛有些尴尬,连忙出言缓和。

    “逢,这三种食物确实代表因纽特人,因为环境问题,我们基瓦利纳很长时间没有储备这些食物,就你吃的那些,还是几年前部落存货。”

    嗯!

    伱安慰人的方式更感人。

    逢山无奈摇摇头,没心情为这件事争论下去,反正这座小镇已经上了自己的黑名单,再也不会来了。

    走回老斯旺木屋。

    纳什守着行李站在门廊。

    “你不去是对的。”逢山冲纳什点点头,接过背包就要离开。

    露易丝不解问道,“逢先生,您要去哪?”

    “找地方扎帐篷。”逢山毫不客气的说道,暗暗吐槽死也不会住老斯旺那個充满脚丫子味的房子。

    “不用扎帐篷,我经营一间户外旅馆,干净卫生。”露易丝笑着介绍,尤其在最后四个字发音极重,似乎在暗示逢山。

    住旅馆肯定要比住帐篷舒服。

    再说,逢山已经很长时间没有睡过安稳觉了,思索片刻,点头答应下来。

    “伙计,难道你不愿跟我住一起,我们可以聊聊狩猎,聊聊苔原,聊聊捕鲸。”老斯旺不甘心的再次邀请。

    呵呵!

    逢山毫不犹豫背上背包,转身跟露易丝离开。

    所谓的旅馆,就是用把集装箱分成两半,房间不大,只有一张木床,至于上厕所可以去海边,不过正如露易丝所说,确实干净卫生,能满足这一点对逢山来说就足够了。

    原本逢山要两间房,奈何纳什不同意,非要跟自己住一起。

    最后在露易丝奇怪目光中开了一间房,顺便贴心的提供一份晚餐。

    可不是什么黑暗食物,正儿八经的土豆泥煎鱼。

    吃过晚饭。

    逢山把三个小家伙丢到纳什怀里,看着拥挤的地板,道了声晚安,关掉灯。

    房间外,三头白狼在寒风中蜷缩身体趴在门口,耳朵高高竖起。

    .......

    清晨。

    生物钟准时叫醒逢山。

    从胸口上推开酣睡的可乐、王子和小狼崽,穿上衣服,拉开窗帘。

    外面还是漆黑一片。

    “Khilla。”听到动静,纳什掀开驯鹿毯子,露出棕熊皮衣,身旁还放着步枪。

    “旅馆很安全。”逢山知道这是纳什担心晚上有危险,没有脱衣服睡了一晚。

    纳什摇摇头,低沉说道,“爱斯基摩人不能相信。”

    爱斯基摩人。

    这个称呼其实是带有贬义词的称号,在阿拉斯加几乎没人会在公众场合说,很容易引来误会。

    但有一个种族可以肆无忌惮的说,那就是印第安人。

    因为这个称号就是印第安人起的,爱斯基摩用印第安语表达的意思就是“爱吃生肉的人”。

    而因纽特这个名称则是因纽特人自己给自己起的,意思为“真正的人”。

    印第安人从心底特别瞧不起因纽特人,在他们看来,吃生肉喝生血的因纽特人不应该被尊重,没资格跟他们生活在一片土地。

    瞧不起那怎么办?

    干呗!

    所以,印第安人在美洲打着保护领地的旗号,对迁徙而来的爱斯基摩人进行围堵追击,能杀的就杀,杀不了就撵走。

    于是爱斯基摩人和印第安人打着打着,就边打边往后撤,这么一撤,就撤到北极圈里了。

    那时候,天气冷的厉害,北极圈破地方冰天雪地,没啥人去。

    印第安人寻思,这帮人到这地方,不是饿死,就是冻死,就没再继续追杀。

    谁能想到,这帮人不但没被冻着饿着,还在这儿扎下根儿。

    安定下来后,他们给自己起了个名字叫“因纽特人”,这名字的含义是“人类”。

    连印第安人都特别困惑。

    北极圈那破地方,整年都冷得要命,压根儿就不适合人住。

    因纽特人咋就能活下去,还能不断繁衍后代,一直延续下来呢?

    即便到了现在文明社会。

    阿拉斯加印第安人对因纽特人的歧视依旧存在。

    所以纳什才会穿着衣服、抱着步枪睡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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