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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4章,致命的接触(求订阅!)

    坐在自行车后座,左手抓紧车沿,右手揪著他腰腹的衣摆,还没从美妙的《蓝色过多瑙河圆舞曲》钢琴曲中回过神的麦穗禁不住问:

    「李恒,你什么时候开始学钢琴的。」

    自己学钢琴的事,瞒不住身边有心人,李恒懒得去撒谎,如实道:「来沪市开始的。」麦穗问:「钢琴这么好学吗?不是说它很难?」

    李恒小小瑟,大声道:「麦穗同志,人与人是不一样的,难与不难是一个相对论,它也许对普通人很难,但相对贝多芬这样的天才人物而言,还敢说难么?

    再打个通俗的比喻,就好比你与生俱来就拥有苏妲己的魅惑一样,对异性有著别样的吸引力;我可能生下来对曲谱类的东西要敏锐一点,二胡是,钢琴亦是。」

    麦穗怔怔的凝望著他背影,脑子里全是他刚才的话,一时语塞。

    自行车朝前开著,两人先是去的老凤祥首饰店,李恒在里面逛一圈,最后停在了耳钉区域,低头查看一番,对服务员说:「这个、这个,还有这个,都拿出来看看。」

    他一口气叫了3款最时尚的:蝴蝶型、心型和字母H型。

    服务员见男的讲究,女的漂亮,倒没有质疑他们的购买力,很是痛快地从柜台拿了出来。李恒转向麦穗,问:「好看吗?」

    麦穗真心实意说:「好看。」李恒道:「挨个帮我试一试。」

    麦穗以为他是要给肖涵买,右手把细碎发撒到耳后,摘下子自己的放一边,开始一一帮他试戴。

    首先试戴的是红色蝴蝶型,才上耳垂,服务员就忍不住赞叹:「不得不说,先生你的眼光真好,这耳钉特别适合您女朋友,红色妖姬和女士的气质十分匹配,有一种说不出异样魅力,真是太完美了。「

    又是女朋友???

    他娘的咧,短短一个星期已经是第三个明著误会的了,李恒都懒得费口舌去解释了。问她,「你照镜子瞧瞧,漂亮不?」

    不等吩咐,服务员已经贴心地举起镜子,对准麦穗耳侧。

    麦穗左右转转,盯著镜子瞅了半晌,稍后说:「确实蛮好的。」

    李恒也觉得挺好的,服务员刚刚还说保守了,哪是妖姬啊,简直就是苏妲己转世好伐。麦穗摘下蝴蝶型耳钉,抬头问:「这两款还试吗?」

    李恒点头,「试。」

    结果一路试下来,三款都他妈的贼鸡儿美丽,美人就是美人啊,戴啥都挑不出毛病。

    李恒都不晓得送哪一款了,想了想,他打算先排除心型,刚才自己挑选的时候,只注重时尚精美了,没注意耳钉形状所含的寓意。

    不过他还是象征性地问一问:「你觉得哪款最好?」

    没想到麦穗手指头直接指向心型耳钉,「都好,不过要是我的话,可能更青睐这款。」李恒眼皮一掀,顺口问:「为什么?」

    麦穗轻轻摇头:「没为什么,直觉。」

    服务员这时帮衬:「对的,我们女人买首饰,最看重的就是直觉,第一眼喜欢上了才是真的喜欢。」李恒腹诽:是我买!是我买!不是你们女人买!

    真他娘的多事,你一个服务员咋就这么没眼力见咧,难道没看出老子的视线一直停留在蝴蝶耳钉上吗?李恒好想说:我们换家店瞅瞅,货比三家,比对比对?

    但天色不早了,再说了,这年头老凤祥可是招牌,一时间也找不出其它首饰店能媲美啊。李恒沉思片刻,对服务员说:「麻烦把蝴蝶型和心型都包起来。」

    闻言,服务员兴高采烈地对麦穗夸赞李恒:「你真是找了位好先生,我卖首饰好几年了,还没见过这么爽快的,小姐你好有福气。」

    麦穗只是笑了笑,低头把自己的耳钉戴回去,没看李恒。数钱,结帐,走人。

    离开老凤祥100来米,李恒把装有耳钉的袋子递过去,「麦穗,生日快乐,礼物你都晓得了,就提前送给你。」「啊?」麦穗有些懵,呢喃一声。

    她还以为是替肖涵试呢,要是早知道他给自己买的话,就不会说心型最好看..思绪到这,她微微昂首,刚好与他的眼神对上。

    许久,她不动声色挪开视线,有些不自在地说:「李恒,这太贵重了。」

    「贵重?别个不晓得,你难道还不晓得我多有钱?咱还讲这个?」李恒说著,把袋子再次往前送了送。闻言,麦穗顿了顿,再次看向他。

    李恒眨巴眼,抖抖手里的袋子,直接掰开她的右手,放她手心,「好了,咱们这关系就别跟我客气咯,你要是觉得过意不去就多戴,美死我。」

    麦穗娇柔一笑,收了礼物。

    接著她再次坐上自行车,柔声问:「学校在那边,你这是去哪?」李恒告诉她:「去前面买个天文望远镜,放阁楼上观夜空。」

    听到这话,麦穗登时来了兴趣,问:「这东西应该很贵吧?」

    李恒琢磨道:「这玩意不能买太差的,好的应该不便宜,我们先去看看。」

    来之前,他早就打听过这玩意哪里有卖,一路上几乎没走多少弯路,很快就杀到了目的地。

    只是逛一圈后,两人都有点吃惊,便宜的也要几百,好的几千上万不在少数啊,都是国外进口货。挑挑选选,李恒最终看中了一台标价1400元的米德牌天文望远镜。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终950元拿下。

    本来还想砍价,结果低于这个数,老板死活不卖了,就算他假装离开门店去了外边,人家老板都没再挽留。经此试探,他差不多明白这是到了人家底线。

    回到庐山村,麦穗就去了厨房,根据菜谱和李恒教的菜式做晚饭去了。本来嘛,他是建议到食堂吃的,省事又方便。

    但麦穗不让啊,她说周末恰好有时间想试试做饭,然后兴致勃勃提著新买的肉类蔬菜研究去了。研究吧,嗯哼,李恒对这顿晚餐没抱太大期待,姑且用「研究」来形容好了。

    李恒洗完澡洗完衣服,则干起了老本行,继续写书。

    今生对于他来说,文人这层身份注定是他最大的倚仗,可不敢打马虎眼,必须时时刻刻警醒自己,不要飘,不要浪,必须努力努力再努力,沉稳发育。

    转眼10月就要过去了,《文化苦旅》目前才写完第30篇章,他突然没来由生出一种紧迫感,恨不得每天把自己关在书房看书写作。

    根据习惯,写作之前,先是翻阅了个把小时的书籍资料,然后如同老僧一般入定十来分钟,等到所有思路清晰后,才开始执笔在纸上写下「藏书忧」三个字。

    此篇章篇幅较长,李恒一写就是3小时没停歇,要不是后面麦穗小心翼翼来到书房喊他吃饭,他还没感觉累,还能写。「吃饭?」

    「嗯。」

    「天!都过去3小时了,你才喊我吃饭?」

    「我怕打扰你,就一直没敢进来,刚才看到你伸懒腰,才试著喊你。」

    「哦,这样啊。」李恒放下笔,站起身来问:「做了什么好吃的,做了这么久?」

    提到菜,麦穗美丽的面庞瞬间布满了忐忑之情,「回锅肉、黄花菜肉丸子汤、韭菜河虾,还有小白菜。」「四个菜,这么多?不容易吧。」李恒惊讶。

    麦穗心有戚戚地说:「花了我两小时。」

    听到四个菜做了两小时,李恒直接笑出了声,把眼前这姑娘都笑得不好意思了。

    下到一楼餐厅,李恒凑头瞧了瞧,尔后又闻了闻:「色香味的色香感觉还行啊,就是不知道味道如何?」麦穗抽一双筷子递给他,然后去厨房装饭。

    李恒先是夹了一块回过肉放嘴里,嚼吧嚼吧,还ok,能吃,打65分。

    接著试吃黄花菜,还舀了一勺汤品尝,有点淡,汤和水一样,60分,不能再多了。韭菜河虾,这菜目前是最出挑的,连著吃了几个虾米,能有75分。

    最后是小白菜,只一口,他就不想吃第二口了。这,这也太..!

    麦穗端著两碗饭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了他背后,见他这样,没底气问:「是不是很难吃?」李恒扭头问:「小白菜你尝了没?」

    麦穗摇头:「其它三个尝了,这个怕烧掉,就直接舀出来的。」李恒把筷子递给她,「你尝尝,这菜最有水平。」

    麦穗看著他的筷子没吭声。

    「哦,sorry!你的菜太好吃了,我都忘记这双筷子刚我吃过,给你拿双新的。」李恒以最快速度拿一双新筷子给他。麦穗依旧无动无衷,眼巴巴望著他。

    李恒劝道:「真的好吃,不信试试,你要对自己的菜有信心啊。」麦穗把两碗饭放桌上,随后坐著抬头看他,主打一个不上当。

    李恒眼皮跳跳,看来常规手段不行啊,当即没废话,拿过一碗饭,大口吃起了回锅肉,大口吃起了小白菜。麦穗也有些饿了,同样端著碗斯斯文文地吃著。

    不过她一心二用,一边吃菜,一边留意他吃小白菜的动作和表情,见他越吃越香,越吃越香,最后忍不住伸筷子加了一块。

    就一快,才入口她立马弯腰吐到了垃圾篓。

    她一吐,李恒登时跟著吐,把嘴里储藏的小白菜一股脑全吐了出来。垃圾篓就那么大,两个头挨在一块吐,这场景简直了。

    看他一口气吐了小半碗,麦穗无语,「这么咸,你是怎么做到吃这么多的?」李恒双手合十:「阿弥陀佛!佛说,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麦穗好气又好笑,「你就是想骗我吃。」

    李恒翻个白眼:「什么叫我骗你?我都不晓得你为什么会放这么多盐,盐不要钱的么?」聊到这,麦穗才注意到两人几乎是挨著的,怔了怔,她不著痕迹移开一点,郁闷叹息:「四个菜都失败了,哎,我是不是好笨?」

    李恒宽慰:「不要这么泄气,韭菜河虾还是不错的。」麦穗说:「和你做的没法比。」

    李恒道:「那你比错对象了啊,不能拿我比啊,不是我李某人吹牛,现在外边那些小饭馆有几个有我这水平的?」好说歹说,他也是大吃货一枚嘛!

    前世三媳妇又都不会做菜,他几乎是包办了厨房的,几十年研究下来颇有心得,逢年过节做的大餐哪个不夸?只是他天性偏懒,属于那种能躺著就绝不坐著、能坐著就绝不站著的货色。

    按亲妈田润娥跟肖涵聊天之时的说辞就是:涵涵,我生的这坨肉懒得很,你戳他一下就动一下,你平时要勤戳。麦穗细细回忆一番,还真如他所说,外面很多小饭馆的手艺确实不如他。

    李恒观察她的神色,「这么一想,是不是心情好点了?」麦穗柔媚一笑,点点头。

    李恒起身,大手一挥:「咱继续吃饭。」

    麦穗欲要跟著站起来,但腿还没伸直,就见她一趔趄往后倒去。

    见势不对,李恒猛地吓了一大跳,转身三两步疾驰过来,赶忙伸手接住了她,入手之处软软的,关心问:「你没事吧?」「没事,在厨房站两小时,腿还没恢复,麻..」

    察觉到异样,麻字后面的话她没说了,低头瞥了瞥横在心口位置的大手,脸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红润了起来。视线跟著她的目光往下探,李恒发呆两秒,速度抽出右手。

    可这突兀一抽嘛,脚麻的她顿时失去重心,再次往下掉,掉到了他怀里,后背撞前胸,贴了个满怀。李恒下意识又扶住了她腰腹。

    感受到窘境,从没和异性走这么近的麦穗,身体霎时有些酥软,羞愧地闭上了眼睛。

    她的眼睫毛很细很长,排列很有味道,闻著淡淡的女人香,李恒说:「我扶你去沙发上坐会,我再去炒个下饭菜。」「好。」

    「你想吃什么菜?」

    「回锅肉,我没做好。」

    「那我把桌上的加工一下?」「不要,我想吃你全新做的。」「行。」

    说完,李恒动身去了厨房。

    麦穗弯腰,伸手用力揉揉还有些发麻的右小腿,稍后轻轻跺脚,再揉一会,继续跺了跺脚,等到觉著完全恢复了过来时,才站起来收拾垃圾篓。

    把垃圾扔到外边大厢桶里,她在门口仰头观望满是繁星的夜空,良久,又折返进了屋里,进了厨房。学做菜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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