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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8章 悟术

    众人费了不少力气,才将二人拉开。

    好在这里是聚仙府,哪怕有不少水货,可即便是这些水货,天天听人讲述,耳濡目染,也能知晓不少东西,更别说别人了。

    当即有名老叟含了一口水,心中默念一句供奉修持已久的神名法咒,往一人面门上一喷,又有一名道人并指念咒,在另一人眉心一点,用的则是宫廷常见的咒禁之法,二人这才缓缓清醒。

    看见对方模样,脸上的伤痕,还有被撕坏的衣裳,都有些发愣。

    众人询问他们才得知——

    原来是二人在背后对真人与真人家的狐仙口出不逊,冒犯了真人,这才被狐仙施了法术,小施惩戒。

    这二人也是会点本领的。

    其中一人从小就能时不时的见鬼,后来长大后,曾有一次喝醉了酒,和同桌的人打赌,去乱葬岗过夜,赌注仅仅只有十个钱,但他还真去了。

    那天晚上真在乱葬岗遇见几只鬼,可他并没有被那些鬼所害,反倒因此发觉鬼怪没有想象的那么可怕,渐渐敢与鬼打交道了。一来二去,不仅学会了如何让自己随时都能见鬼,如何不被鬼吐的气所迷,更练就了一身和鬼打交道的本领。

    另一个人则是与城外一只妖怪结缘,但凡有事,都可以去请那妖怪帮忙,甚至得那妖怪传授吐纳之法,也不怕寻常小妖小鬼。

    可这两人仅仅只是面对那名真人家的狐狸,却都毫无反抗之力。

    这下之前所有质疑那名年轻道人是真真人还是假真人、魏水河边的妖王究竟是不是被他所除的话全都消失不见了,只剩许多奚落与笑谈:

    “我说你们二人也真是够蠢的,那位真人是真是假,我们分辨不出来,樊天师还能分辨不出来吗?”

    “你没见樊天师都对他颇有客气吗?真是水货,能与樊天师同住一个宅院?”

    “就不说樊天师了,光是真人身边那名护道之人,就凭今日露的那一手,我看都能刀斩妖魔鬼怪。”

    “我也一眼看出那位真人不凡,寻常人走在樊天师的身边,有几个能如此淡然的?何况此前空镜大师演示佛法,又有诸位高人展示本领,可我一直留意着那位真人的神情,人家一点也不惊讶,怕是早就看出我们的根底了。”

    “真人便是神仙,对神仙出言不逊,这只是小施惩戒,没有把你们打入六畜轮回算好的了,你们就庆幸吧。”

    “是啊是啊……”

    只是这个时候,樊天师与真人早已不见了。

    今日院中的奇人异士基本都展示过了本领,林觉自然没有了多留的理由。

    至于那两个扭打起来的人,林觉确实有些愧疚,只好多多教育自家狐狸。至于是否冒犯到太子殿下,连樊天师都不在乎,他就更加不在乎了。

    当然,樊天师是假不在乎。

    林觉则是真不在乎。

    三人一狐走出聚仙府的官署,唯有狐狸恋恋不舍一步三回头,翘首以望,像是要将目光越过聚仙府的院墙,继续观看里面的热闹一样。

    狐狸也不明白,道士为什么不看。

    “你干脆跳起来看算了!”旁边的林觉无奈的对它说了一句。

    “?”

    狐狸一愣,被他点醒了。

    只是刚刚屈腿,准备跳起,就又被林觉一句话拦住了:

    “你还真准备跳?”

    “?”

    狐狸又是一愣停下动作,转头直盯着他,一时搞不懂了,他到底是要自己跳起来看还是不要自己跳起来看。

    “你说说你,又不是三岁四岁的小孩子了,怎么还这么乱来?”

    “……”

    狐狸呆呆盯着他,仍旧不明白。

    接着便是一通谆谆教导。

    只是狐狸起初还认真听了两句,两句之后,便全程低头看路走路,连头也不抬了。

    林觉见状也很无奈。

    不过今天心情还是很好的——

    本来正在遗憾没有找到合自己心意的法术,结果下一瞬间就找到了。

    不仅合自己心意,而且很合自己心意。

    咒御之法本就是自己最常用来斗法对敌的法术,只是咒御需要念咒,毕竟差了点意思,这名陶道长的御物之术看起来也不是原版的御物之术,不过却不需要念咒,而以意念操控,正是瞌睡来了送枕头。

    且是自己最喜欢的一个枕头。

    就这一个收获,不仅今日来这大院逛这半天,就是来这京城一趟,都值得了。

    三人很快走回自己的宅院,又在湖边分开。

    林觉、罗公和扶摇回了自己的小院。

    因为这里挨着聚仙府的官署,扶摇回来的第一时间,就是跳上院墙,又走上旁边屋顶,站在屋顶上伸长脖子往下面看。

    “唉……”

    林觉摇着头,对罗公说:“这小东西,真是越长大就越有自己的想法。”

    “人不也是这样吗?”

    “倒也是。”林觉笑了笑,也知道这个道理,并不因此忧愁,只是又问罗公,“聚仙府就这些人吗?”

    “当然不是。”

    罗僧依然将斗笠挂在海棠树上,长刀也搁在石桌之上:

    “聚仙府有几千人,今日才有多少?没有本事的就不提了,光说有真本事的奇人异士与名道高僧,在京城的,也最多只来了一小半,还有很多有真本事的人都在外面。”

    “嗯……”

    林觉点了点头,想起那位云禅法师,今日就没有见到他,问樊天师,也说他目前不在京城。

    今日聚仙府官署中的人,要么本就住在官署大院中,要么是特地为了那位太子赶来,或是攀附太子,或是为了展示法术以获得赏钱。

    定然有些身怀真本事的人不愿意做这等事,也定然有些身怀真本事的人,来这聚仙府不是为了名利的。

    “罗公知道得多吗?”

    “不算多。毕竟我在长宁县也就只做了两年县尉,既不是天天往聚仙府跑,那些人也不是每年都会回京,有的几年都不回来,我也没见过。”

    罗僧说着停顿了一下:

    “不过据我所知,有好几个本领不错的人,都不在京城,有江湖传闻,是往北方去了,也有的往西南方向去了。”

    “原来如此。”

    林觉与他聊了几句便回了房。

    狐狸似乎知晓他要做什么,化作一道白影,一下子就轻巧的从房顶上跳了回来,赶在他关门之前,进了房间。

    林觉点燃守夜灯,取出古书。

    狐狸就趴在旁边,安静的守着。

    其实它也不知道人在看什么,甚至都不知自己为何要在这里守着,只是自小便如此——

    自小道人看书的时候自己就趴在旁边,时间一长就养成了习惯,它就知道了,道人看书的时候自己就是要趴在旁边的。

    林觉直接翻到最新一页。

    “哗……”

    开花散叶,幻术戏术也。

    古有仙人行走人间为展示仙法,以一粒种子催芽生长,顷刻之间,成藤成树,开花挂果,分与世人吃。因事迹流传广泛,后人常仿照此事,以幻戏之术令枯木开花结果,或令种子发芽成藤,时常表演于街头,因而得名,开花散叶。

    初学者只可遮眼,若要幻术真实,需下许多苦工,修至高深,施展此术,触碰闻嗅皆可,以假乱真。

    “开花散叶……”

    其实林觉当时并没有接触这门法术。

    哪怕梅花凋零之时,花瓣瓣瓣飘落,又被风吹得四下飞散,也没有落到他的身上。

    只是他也学过幻梦寄梦之法,梦中便要造景,也接触过幻戏之法,更学过好几门,这其中虽有差异,大多道理是通的。

    当时他亲眼见到黄袍僧人施法,自然看出其中巧妙,也隐隐窥破到了法术的原理。

    如此一来,便激发了古书的反应。

    不过林觉暂时对它没有兴趣。

    若有今后成真得道,寿命悠长,倒是可以慢慢研习各门法术。

    如今没有学的法术、没有做的事情已经堆起来了,还是再缓一缓。

    林觉又翻了一页。

    “哗……”

    血御,以血御物。

    借鉴御物之法与符术改来的术法,修习起来比御物之法简单,虽以意念御物,灵活莫测,然而施术之前,须得以精血在器物上画下符咒,不仅于自身有亏,也需时间,惧怕大雨。

    此法擅长斗法,却有破绽,若没有护道人,便需苦修别的高深的护体或藏身之法。

    修习此法对修习真正的御物术也有助益,若是于此一道造诣精深又天资卓越,也许可凭此法自行领悟真正的御物之法。

    “血御……”

    果不其然,不是原版的御物术。

    林觉一看就知道,这篇法术不仅与那篇“咒御”乃是同一个作者写的,甚至很可能是同时写的。

    为此他特地翻到前面几页,找出了“咒御”之法,互相对比,介绍果然十分相似。

    林觉皱眉思索着。

    这两门法术都脱胎于御物之法,又都做了简化,各有各的特性。

    如此看来,咒御是为正儿八经的修道之人准备的,只需附着一份法力,便可以咒御物。而血御则像是为江湖中的奇人异士而准备的,他们往往没有修习过正统的灵法,只有简单的养气法,或者养气法也只有一半,因此需得耗费精血,凭借精血中的灵力来御物,又因精血与自己本有关联,因此可以用意念来御物。

    血御用意念控制,更为灵活,缺点在于要耗费精血,还要先画血符,也惧怕大雨。

    咒御用咒语控制,施展起来对自身没有损伤,法力也不怕下雨,缺点则在于咒语难练,控制起来也没那么灵活随心所欲。

    二者各有优势与缺点,几乎互补。

    “若是于此一道造诣精深又天资卓越,也许可凭此法自行领悟真正的御物之法……”

    林觉喃喃念着。

    这才是他的图谋!

    若是只有咒御,以自己如今的造诣,要想凭它自行领悟出真正的御物之法,恐怕还有些困难。可若是这两门加在一起,还有这本术法书,那他便觉得几乎只是时间问题了。

    真正的御物术……

    在林觉看来,这完全是可以比拟真正的撒豆成兵的法术,恐怕不仅具备咒御和血御的优点,御物的力量也要更强一些。

    若是悟出真正的御物之法,自己便算又多一门和花开顷刻同一级别的法术了。

    如此一来,今日收获才算大。

    于是捧书苦读,废寝忘食。

    哪怕深夜,也浑然不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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