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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俗缘难断

    一座破旧小院。

    一个大概十四五岁,穿着满是补丁衣服的大女孩正在院中洗衣服。

    堆积如山的衣服散发着恶臭汗味,普通人置身其中,不消片刻,就会呕吐窒息,但女孩戴着一副简易口罩,早已习以为常,低着头,动作麻利地清洗着一盆又一盆的衣物。

    污水顺着排水沟流出院外,使得这个小院常年处于潮湿环境之中。

    可此刻小院却来了两个与此处格格不入的人。

    “请问这是常明的家吗?”

    女孩抬起头,麻木的脸上露出些许惊愕。

    因为来的人太漂亮了。

    这是字面意思上的漂亮,他们身上那丝绸的衣物在这间小院就好像会发光一样,他们的皮肤是那么白,仿佛毫无瑕疵一样,令人不自觉自惭形愧。

    “你们找我哥有什么事吗?”

    女孩慌乱地在自己围裙上擦了擦手,想要上前招待,却又害怕自己惊扰了对方,破坏了这副美丽的画,一时踌躇不前。

    “我是你哥的朋友,听说他受伤了,来看一看他。”

    赵夕笑了笑,并未对这里的环境产生太多反应。

    地牢的环境不比这里好上多少。

    旁的不说,那马桶经常十天半月都没人过来清理一次,那地方谁待谁知道。

    女孩疑惑道:“我怎么从来没见过你们?”

    赵夕笑道:“等你哥见到我就知道了。”

    说着,他牵起一旁蓝小蝶的手走入了小院。

    女孩不敢阻拦,只得提前一步跑入屋中,一边跑一边叫道:

    “哥,有人来找你!”

    屋子采光很好,因此并不显得昏暗,而且打扫得很干净,这家主人很勤劳,但应该许久未曾修缮过了,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的腐朽木头味道。

    常明半靠在床上,脸色苍白无血,身上裹着一层棉被,这六月的天居然还觉得冷。

    他呆呆看着来人,又惊又怕道:

    “小赵大夫!”

    他似是想到什么,痛苦哀求道:

    “你是来杀我的嘛,求求伱,放过我的妹妹,她什么都不知道。”

    赵夕掏出一個小药瓶,放在桌上。

    “这里有恢复精血的补药,吃过之后你就能恢复。”

    说罢,他便带着蓝小蝶离去,只留下一脸迷茫的常明姐弟。

    “哥,他是什么人啊?”

    女孩看着好似一阵风一般忽然而来,又忽然离开的赵夕。

    常明看着桌上的药瓶,呆呆道:

    “我不知道,大概是个好人吧。”

    ……

    院外。

    赵夕平静地看向蓝小蝶,说道:

    “他是县衙监狱的狱卒,刚刚入行不久,还算是个好人,他之所以变成现在这样,是我一手造成的。”

    “你明白我在说什么吗?”

    蓝小蝶蕙质兰心,怎会不明白赵夕的意思,她的脸色微白。

    “小夕哥哥,我知道你是被逼的,你现在不是来给他送药了吗?”

    赵夕摇摇头道:“看来你还是不明白,我已经再非你记忆中的赵夕,我的手如今拿的不再是看病救人的银针,而是杀生无算的屠刀。

    你喜欢的那个善良的赵夕死了,我有他的记忆,可我已不是他。”

    蓝小蝶眼眶一红,赵夕平静的话语,却如刀子一样扎在她身上。

    “可你就是我的小夕哥哥啊。”

    赵夕微笑道:“那么无论我做了什么事情,你都会坚定地站在我的身边吗?”

    蓝小蝶认真的点点头道:

    “我一定会!”

    “那好,我们再去一个地方。”

    赵夕伸出手,蓝小蝶将手放在他的手心,温热的触感让她动摇的心坚定起来。

    这就是她的小夕哥哥!

    ……

    火龙山。

    山寨聚义堂。

    刀剑折断,长枪哀鸣,血肉横飞,血腥气弥漫此间。

    一个个山匪横尸当场。

    火龙山大当家的名为罗烈,乃是一个后天巅峰的武道高手,带领火龙山八百匪众来去如风,光是名字就能让小儿止啼。

    可现在他一脸迷茫地看着将他弟兄们屠戮一空的煞星,很是不解。

    他对天发誓,他虽然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但不该惹的人一个都没惹,否则火龙山也活不到现在。

    “你到底是谁?我火龙山何时得罪了阁下?”

    “替天行道,扫凶除恶,何须理由?”

    赵夕看着一脸大胡子的罗烈,眼神有几分唏嘘。

    他就是因为被诬陷勾结火龙山而入狱,现在火龙山在他眼中,却不过土鸡瓦狗一般。

    他一掌落下。

    这个占山为王,嗷啸一方的土匪大当家就带着满心问题化作一滩碎肉。

    “你瞧见了吗?”赵夕再次朝蓝小蝶伸出手道:“我的手上早就沾满了鲜血,你与我在一起,以后不会再有平静的生活。”

    男女感情实在太难懂,他选择快刀斩乱麻。

    蓝小蝶想要的是平静的生活,她期待的将来是相夫教子,而不是血雨腥风,永无宁日。

    他不愿给她留什么幻想。

    蓝小蝶站在大堂门口,看着满地伏尸,面色苍白,娇躯颤抖,有一种呕吐的冲动。

    她这样的千金大小姐何曾见过这等血腥场面。

    甚至她连杀鸡都没见过。

    这一幕场景对她的冲击力实在太大。

    面前的赵夕虽然身上没有沾染半点血迹,他的手掌依旧白皙修长,但不知何时却多了几分挥之不散的血腥味。

    他可以对无辜出手,他可以杀人不眨眼,他的身上满是冤魂,他在尸山血海中微笑。

    这彻底颠覆了赵夕在她心中的形象。

    那个善良温柔的大哥哥渐渐模糊。

    蓝小蝶踉跄着后退几步,一时间无法接受。

    赵夕依旧平静微笑,也说不清自己是高兴还是失落。

    “看来你已经做出了选择。”

    “不是,我没有,再给我一点时间……”

    蓝小蝶的话还未说完就被赵夕打断。

    “不必勉强自己,我没有怪你的意思,我只是希望你知道人不可能永远停留在过去的记忆当中,我早非你记忆中的赵夕,也不会再变回以前那个赵夕。”

    可蓝小蝶此时却是稳住身形,她一步步走向赵夕,眼神逐渐坚定。

    “之前爹爹跟我说,你会变成逃犯,所以我很难与你在一起。我告诉他,我不怕,如果我真的喜欢你,那么无论你变成什么模样,什么身份,我都不会离开你。

    现在的话也是一样。

    小夕哥哥,你曾经那么善良,会因为别人的病痛而感同身受,所以才刻苦钻研医术。

    我不相信那么善良的小夕哥哥会突然消失。

    我知道你一定吃了很多苦,受了很多罪,才会变成现在这幅模样。

    这个时候,我更加不能离开你。”

    她紧紧抓住赵夕的手,眼中仿佛有光。

    “除非你开口赶我走,否则我就再也不会与你分开,以后无论你遇到什么事情,我都会和你一同承担。”

    糟糕,遇到恋爱脑了。

    好消息,恋爱脑长得很漂亮,喜欢的是我。

    赵夕愣了下,而后一把拉过蓝小蝶,用力地啃了上去。

    温柔乡,英雄冢。

    赵夕却觉得此情此景,再不做点什么,倒显得他不解风情。

    一把大火在火龙山上烧了起来,将山上所有罪恶毁灭。

    或许在许多年后。

    又会有新的匪徒在此盘踞,但那也已经与赵夕无关。

    次日清晨。

    看着一夜未归,一脸娇羞地和赵夕手牵手的女儿,焦急等待的蓝老爷悬着的心终于死了。

    而一直关注的米鹂却是智珠在握般笑了起来。

    生米煮成熟饭,大局已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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