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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6章 高手过招,怎能超过三回?

    有一种人,天生就是吃战场饭的。

    一出场,所过之处都被硬控了。

    不管对手如何反抗都是徒然。

    再挣扎,也不过是加速了死亡的节奏而已。

    来一群悍兵?

    或是上几个勇将?

    统统都抵挡不住这位杀神随手刺来的一枪。

    眨眼的功夫,就倒下了数十人。

    要是让这位杀神就这么随心所欲的杀下去。

    估摸用不到一个时辰,残余的中路军和赶来驰援也被缠住了的后卫营,都得被他杀个对穿。

    哈斯巴仁被这突然加入的狠角色,惊得脸上的胡子,抖啊抖。

    忙不迭的大喊:“哲别,哲别,你在哪儿?”

    小儿子苏日勒格在他身侧,面色苍白的回道:

    “阿塔(父亲),三哥还没有回来,熊沟岭那边的战况估计不妙!”

    不然的话,西域的杀人狂魔此时应该回来向大家展示他昨晚的斩获了。

    唯一能解释的就是。

    熊沟岭的邶军把他留在了那里,或许还活着,或许已经战亡了。

    而眼下。

    或许他家杀人狂魔三哥都控制不住的邶军杀神,正在战场上以秋风扫落叶的姿势平推。

    十六岁的苏日勒格,眼神和听力都是一级好。

    他已经看清那位杀神手上用的不是汉人惯用的长矛,而是一柄平平无奇的木枪。

    也不知是用什么木料做的。

    应该比铁还要硬,因为那个枪头可以轻易穿透人的衣甲,并致死。

    重量?

    木头的肯定比铁器要轻。

    君不见那位杀神用起来,就跟汉人用筷子一般轻盈!

    苏日勒格却是不知。

    同样的体积,万年神木的重量其实一点都不比铁器轻。

    不过是甘明兰本人有力量加持,且在用木枪的过程中带上了木系异能独有的攻击力。

    凡人肉体,一旦被木枪的箭头刺中,箭头上的木刺就能扎透人体内的动脉血管,离心脏近的甚至还能扎透心房。

    持续输出,三两个时辰不在话下。

    如此才能让甘明兰单枪匹马,就轻轻松松就杀出了一条血路来。

    随着死在她枪头下的人越来越多,哈斯巴仁先后组织了三次防御都以失败而告终。

    先锋队成员和田玖等人,就差没高举甘将军必胜的大旗了。

    再次感受到了被带飞的快乐。

    哈斯巴仁终于破防了。

    在数千个护卫的保护下,正欲带着小儿子苏日勒格暂避锋芒。

    不想,他们的动作落入了杀神的眼里。

    一个眼神,就确认了对方是个重要人物。

    啧!

    擒贼先擒王。

    杀再多的小卡拉米有甚么用?

    甘明兰随即举起了左手,向后面的队员们挥手示意。

    前锋营的队员们与自家将军合作数月,自然明白她手势的意义。

    随即改变了作战武器。

    将手里的大刀换成了火铳。

    三千多支火铳一下就对准了,哈斯巴仁生前的包围圈。

    “啪......啪......啪......”

    二话不说,直接开枪。

    胡人想走都走不脱。

    关于胡人大军,西征大军所有将领们的意见是一致的。

    那就是,绝对不接受降兵!

    这些被伊斯兰教彻底洗脑了的圣战士们,即便投降也不会为己所用。

    况且,关西七卫真不缺人。

    数十万移民一来,什么体力活没人干?

    所以,西征大军的最终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将喀什葛尔汗国的战斗力全部消耗殆尽。

    杀!

    疯狂的射杀。

    田玖等人也迸发了洪荒之力,举刀霍霍向胡人。

    兵器碰撞的声清脆而又刺耳。

    一具具鲜活的尸体倒下,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

    直到先锋营的人把所有火铳里的子弹打完,护卫哈斯巴仁父子俩的圣战士们还剩下了不到五分之一。

    正当众人要换上战刀时,西域杀人狂魔哲别终于带着他的三千多残部赶了回来。

    “嗖!嗖!嗖!”他远远的就连放了三箭。

    其力度之大。

    直接把两位先锋营的队员,从马上射落下来。

    其中一箭,差点就射中了甘明兰的头盔。

    贴着耳边擦了过去。

    甘明兰调头一看。

    心里直呼,好家伙!

    这是来了一个硬茬子。

    这射程都超过了一千步吧?

    三箭齐发且重伤俩?

    是射箭的人厉害?

    还是那张弓是难得的利器?

    不待甘明兰研究明白。

    哲别又开始搭弓三箭。

    古千夫长等人立即大喊:“敌袭!敌袭,后方有敌袭!”

    他们的将军只留下一句:“这人交给我!”

    就打马朝着对方奔了过去。

    “嗖!嗖!嗖!”

    这一回,三支箭,两只射向了甘明兰,一只射向了她胯下的马王。

    箭矢如流星一般,带着汹涌的怒气而来。

    “铛!铛!铛!”

    一记木枪将其打落在地。

    且马速未减半分。

    以为自己稳操胜券的哲别,不可置信的揉了揉眼。

    连续两次躲过他箭头的人,至今还没有出生。

    他不信!

    一定是距离太远,超出了日常的射程。

    屏息凝神,在对方跨入正常射程范围内,他抬手又是三箭。

    三箭之后又是三箭。

    六箭对准的是一个人,不同的方向。

    如此一来,他就不信对方能长六只眼和六只手!

    “铛铛铛......”

    “铛铛铛......”

    随着箭矢落地,野马马王已经驮着甘明兰杀到了哲别的跟前。

    高手过招,怎能超过三回?

    前两次,算她承认了!

    飞驰到跟前,她抬手一枪就扎在了哲别的脖子上。

    哲别甚至都还没来得及抽出腰上的胡刀抵挡,就感觉到了喉咙一紧。

    似乎有些喘不过气来。

    他的双手死死的抓住木枪。

    试图用尽全力,将这刺他的人拉下马来。

    拉不动。

    丝毫拉不动。

    对方待他没有余力后一个猛然发力,那不知沾染了多少胡人血的枪头,却直接贯穿了他的整个脖子。

    离得近的,似乎听见了脖颈骨碎裂的声音。

    再之后。

    哲别那熊一般健壮的身体。

    就如同破布娃娃一般,被胡人眼里新鲜出炉的杀神,用一支木枪拖着。

    就那么施施然在马上拖着这具尸体往回走。

    哲别的眼睛都快从眼眶里凸了出来。

    他的双手,至死都没有松开那一根要了他小命的木棍。

    鲜血不断从脖颈处、嘴角流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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