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这是一个像八十年代破案电影的老套开头:城西郊有一幢老屋,据说十年前一个女人上吊死在里面,尸骨至今还挂在正屋的房梁上。是否是真的却从没有人敢去探究,老屋就一直默默地伫立在城郊。直到数天前,四个喜欢玩城市探险的大学生去了西郊的“鬼屋”,两个下落不明,一个精神失常,还有一个被车撞到成植物人的劲爆新闻传出后,诡异的西郊老屋才重新走进人们的视线,一时人心惶惶。
1
“李哥,咱这大晚上的还得来这么邪门的地方,要是真有什么鬼啊神的,下辈子投胎都不好投啊!”
李乐回头对新来的小伙子笑着说:“咱们不就是吃这碗饭的吗?别发牢骚了,小心点就是了。”
宋柯把小小的桃木剑颤抖地按在胸口,仿佛心脏要在这夜里蹦出来。这是他成为警察以来第一次执行任务,他一直坚信世上是没有鬼怪的,都是人们臆想出来的,可是为什么临出门的时候领导却特意塞给他这个桃木剑呢?
李乐拿着手电筒扫看着四周,没注意一根麻绳突然碰到脸上——绳下面是一个头骨,长长的头发,应该就是传说中上吊的那个女人。他用手电筒扫看地面,女人头部以下的尸骨已经掉了下来,落在地上白花花的一片,像是一朵开败的菊花,透着丝丝的诡异。
“这是中毒的迹象吗?”李乐捡起了地上的一根肋骨,惨白的肋骨靠近脊椎的地方竟然是黑色的,而且是不正常的墨黑。李乐把肋骨递到宋柯面前:“你是科班毕业的,你给分析分析。”
那段白花花的肋骨在眼前晃动,宋柯从没觉得一段骨头会有那种阴森的感觉,但是这次不同。他勉强接过那段肋骨,肋骨弯弯的像是在笑的嘴。
狰狞的笑,仿佛能撕裂那段残缺的记忆,一点一点。宋柯突然胃里一阵翻腾,转过身跑到角落刚要吐,就听李乐喊道:“别吐,沾了不干净的东西,一辈子都别想安生。”
宋柯愣住,强忍着把已经涌到喉咙的呕吐物往下咽,残碎的渣子粘着食道,不管怎么咽口水都冲不掉。
“啊……”一声惨叫之后,宋柯晕倒在地上,李乐跑过去,发现两具古怪的缠抱在一起的尸体,极其诡异而且已经高度腐烂,难怪他会叫的这么惨。
宋柯醒来的时候屋子里白白的一片,消毒药水的味道清楚地告诉他这里是医院。护士来换药,看到他醒了浅浅笑了笑,那样的笑容刺激着宋柯的大脑,他看得出,那是嘲笑。
李乐来看的时候,宋柯正在看那本《前世今生论》,他一直都很喜欢看这种揭示性的书,经历了西郊事件之后他眼前总会出现白影,他记得在心理学上,这是心理阴影的一种,由大脑支配的心理暗示。
看着宋柯李乐笑道:“看你那小胆,干咱们这行,就得神鬼都不怕知道吗,看尸体就能吓晕,还得我把你往外背。”
宋柯苦涩一笑:“我第一次接触这些,当时真慌了,还以为真有鬼呢,李哥你干的时间长,见过鬼吗?”
李乐笑得有神秘莫测的感觉:“想听真话还是假话?”
宋柯道:“当然是真的,我当初选择来你们这儿实习,就觉得不对,选择别的科的人都不用做心理指导,只要交了申请就行,我来特殊调查部还专门上了基础心理适应学的相关课程。”
李乐拿起小柜子上的苹果狠狠地咬了一口:“想听真的是吧。那我就告诉你真的,我第一次看到不干净的东西也跟你差不多大,那时候刚进警局,也是年轻,不相信神鬼,后来有一次跟师兄一起去执行任务,去抓一个杀人狂。十五年前,有个残肢杀手你听过没?我们抓的就是他,为了抓那个变态,我们守在那栋大厦整整半个月,每天都是吃盒饭,就在残肢再次行凶的时候我们一举擒获了他,他也挺痛快,什么都没否认,直接就认了所有的罪。只是有些找不到的尸体丢弃在哪里他却一直都不肯说,可是就在法院宣布判‘残肢’杀手死刑的时候,那个变态突然说了一句话。”
见李乐突然不说话,宋柯显得很紧张,李乐咬了一口苹果道:“知道他说什么吗?”
“说什么,您快说吧,别卖关子了。”宋柯着急地看着李乐。
李乐笑了笑:“他说,法官大人,我想和抓我的警察见最后一面。”
“他为什么要见抓他的警察?”
李乐一笑道:“因为是死刑犯的要求,法官当庭就允许了,我们十二个人站到法庭上的时候,‘残肢’说:你们不是一直都想知道那些被我杀害并且碎尸的尸体在哪儿吗?我告诉你们,其实我早就发现你们找到我了,我杀够人了也活腻烦了,就陪你们玩玩。你们吃的那半个月盒饭都是我送的,我把尸体最精华的部分都做成了好菜送到你们嘴边。你们吃了那些尸体,你们也是帮凶。”
李乐嚼着苹果,爽脆的苹果在牙齿间翻滚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那声音仿佛在嚼脆嫩的骨头,听得宋柯毛骨悚然:“是警察在法庭当场枪杀死刑犯那件事!”
李乐点头:“开枪的是我们十二个人中最年轻的一个,你知道他为什么要杀‘残肢’吗?”
“为什么?”
“其实他自己一直没有吃盒饭,那半个月的盒饭他都孝顺地留给母亲了。他母亲从没做过坏事,从小含辛茹苦地把他养大,他刚参加工作没钱给母亲买好吃的,那时候我们执行任务给的盒饭有肉有菜,他就留着不吃,等回家给老娘吃,就在‘残肢’要求见我们十二个人的当天,他老娘去世了,而且是死不瞑目,没人知道为什么,后来‘残肢’一说,他才明白,那是老娘吃了人肉心里不安。所以悲愤之中当庭就举枪杀了‘残肢’,自己也饮弹自尽了。”
“这么变态的人,枪毙他十次都不解恨。那你看到的不干净的东西呢?”
李乐扔掉吃干净的苹果核道:“你没发现在警局食堂里,最后一排最后一张桌子,不管食堂有多少人没地方坐,都没人往那坐吗?”
宋柯想了想还真是,他之前为清净想要往那儿坐,后来硬是让老警察给拉了回来。
“为什么?难道那儿有不干净的东西?”
“当年参加行动剩下的那十一个人几乎都看到过,饮弹的警察总是带着老妈坐在那儿啃一具尸体。那尸体就是‘残肢’的。”
故事讲完,宋柯满脸惨白:“那没找人作法?”
“宋柯,有些事情,你干久了就明白了,你知道特别行动组特别在哪里吗,就特别在我们接的案子都是有些诡异的。”
2
急促的铃声响起,女法医苏琦拿起电话:“你好,法医解剖室。”
李乐听到苏琦的声音不觉一笑:“苏法医,西郊的尸检什么时候开始?”
苏琦道:“马上。怎么,你亲自来监督?”
李乐对宋柯做了个OK的手势笑道:“这儿有一个新来的实习生,西郊的案子他也在跟,年轻人脑子好,带他看看尸检没准能看出什么线索。”
“行。”
苏琦一直相信:尸体的每一寸皮肤,每一根汗毛,甚至指甲缝里残留的泥土,对法医官来说都是换得死者真相的线索,一点都不能疏忽。
警局的停尸间,苏琦换好手术服,宋柯和李乐站在玻璃窗外,那是交缠在一起的两具尸体,由于已经有尸僵现象,想要在尸体不被破坏的情况下分开,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苏琦选择两具尸体一同验尸。
由于两具尸体相拥,腹部在最里面,苏琦只能分别从两人背上最后一根肋骨的位置上切开皮肤,从而接近胃,胃是可以直接洞察死亡时间与死亡前期各器官的健康状况的器官。
宋柯看着玻璃窗内,苏琦熟练而迅速,几乎每下一刀都有十分的把握,一个半小时的解剖,像是一场超完美的演出。
李乐道:“看出什么了吗?”
宋柯摇头:“我不明白为什么死者是相拥在一起的。”
李乐不语,看着苏琦端着托盘出来,他道:“我也不知道,依常理两个男人拥在一起应该不是殉情。不过这年头,也不好说,呵呵。”
“李组长,这些是从死者胃里取出的物质,这是死者的喉咙,还有一段腐蚀的食管。”
李乐道:“能确定死亡时间吗?”
“应该在两个月左右,不过湿热的条件会加速尸体的腐烂程度,确切时间要等进一步化验才能得知。不过可以肯定这不是那两个失踪的大学生,死者的年龄在四十五岁上下。”苏琦把托盘放在桌子上指着腐烂的喉咙:“这是喉管,死者死前被人灌食过硫酸,而且也被毁容了。”
离开解剖室已经快中午了,两人又驱车前往西郊现场。
西郊案子唯一的突破点就是这两具尸体,但是从时间上看,这两具尸体显然是在大学生失踪前就已经在西郊的老屋了,而且是否是第一现场还有待查明。但是由于老屋与大学生失踪案关系密切,所以对舆论造成了很大影响,都说西郊老屋是鬼屋,有不干净的东西。
看到有警车停下,有记者都围了过去:“请问西郊案子有什么最新线索吗,确定死者身份了吗?”
李乐道:“我们是证物科的,只负责提取证物,对案子并不了解。”话说完,就带着宋柯穿过警戒线进了现场,西郊老屋是栋别墅,因为常年无人照料,腐烂的气味格外的浓重,这样的气味中还隐约掺杂着一丝尸臭。如果不是西郊探险的大学生失踪,那两具无名尸体重见天日的机会恐怕微乎其微。
空旷的屋子里,那种阴森的感觉让宋柯很难受,神经紧张地看着四周,他总觉得这屋子鬼气太重,有股强烈的窒息感。李乐踩着楼梯往上走,特色的铁艺楼梯可以看出当年房子的主人也是个有品位的人物。二楼不大,主要是卧室还有书房,因为光线原因二楼很暗。
打开紫木的房门,满地狼藉都是书,李乐从地上捡起一本《厚黑学》,打开扉页上是一行小字:“献给我未出生的孩子。”
放下书,李乐打量着窗外:“这一片本来都要盖别墅,西郊的案子发生后开发商都认为这是一片凶地,开发的事情就不了了之了,可惜这么好的环境了。”
宋柯不语,看着那本《厚黑学》发起呆。
3
下楼的时候,宋柯看着在半空中摇晃的麻绳跌坐在地上,声音极尽颤抖:“李哥,有鬼,有鬼。”
李乐猛然掏出枪往宋柯指着的方向看去,只有一段麻绳在风中慢慢地晃动,什么都没有,李乐把枪收好拉起宋柯笑道:“什么也没有,你太累了。”
“不是,李哥,那个女的挂在那儿飘呢,真的,李哥。”宋柯声音有些颤抖。
“这几天太忙了,出现幻觉很正常。”李乐拉起宋柯,嘴角带着些笑意。
宋柯不觉一怒:“不是幻觉,就是那个吊死的女人,就像那对啃食的母子。”
回去的路上宋柯一句话都没说,李乐也没解释什么,这世界每天都会有很多奇怪的事情发生,或许那是真的。
整整一个下午宋柯都无精打采的,李乐看在眼里。网上关于西郊凶案的讨论越来越激烈,很多人都不相信里面有鬼,更有甚者发起再次探秘鬼屋的行动。响应的人很多,有人说西郊本来就是凶地,出现失踪很正常,还有人说失踪的两个大学生是殉情……总之众说纷纭,李乐再抬头的时候宋柯已经不在座位上。看了一眼表已经六点钟了。
换了衬衣,李乐离开警局,停车场里,黑色的吉普旁边停着一辆红色的本田,此时苏琦正看着本田的干扁的车胎。
“怎么了?”李乐走过去看了一眼。
苏琦回头一看是李乐,道:“车胎坏了。”
“你车里有后备胎吧,我给你换上。”
苏琦看着李乐熟练地卸轮胎,不觉笑道:“男人都很爱车吗?”
“那要分什么车,自己喜欢的才爱。”
苏琦一笑,取出手袋里的记事本:“西郊女尸死前应该有五个月以上的身孕。按照胎儿形成的状态要是她死的时候胎儿还在肚子里,应该会留下胎儿的尸骨,但是在现场的勘察中并没有幼儿的尸骨,这足以证明西郊女尸是在打胎后才被杀死的。”
李乐按着轮胎拧着螺母道:“为什么不是生下孩子而是打胎?”
“死者的骨盆没有被撑开的迹象,如果是孩子出生后被杀,骨盆应该比现在至少开五到十厘米,而不是现在这样,骨盆开裂程度只停留在孕育期。”
李乐道:“知道死者年龄了吗?”
“应该在二十四岁到二十六岁之间。”说着苏琦打开车门从置物箱里取出一张照片:“这是死者肋骨的照片。”
李乐看了一眼,白色的肋骨靠近脊椎的地方是黑色的,透着一股乌亮的光,只有一点点。“这是中毒引起的吗?”李乐道。
苏琦举起肋骨对着停车场的灯道:“你没发觉那像是钻了一只虫子吗?”
一语惊醒梦中人,顺着灯光看去,那的确更像一只虫子,他似乎都能看到虫子身上一轮一轮的肉。黑色的虫子,女尸的肋骨缝里为什么会有虫子呢?“这是什么虫子?”
“我也不是很清楚,明天送去作进一步化验。”苏琦踢了一脚鼓鼓的轮胎笑道,“谢谢了,等回来我请你吃饭。”
4
因为重感冒李乐请了一天假,宋柯知道后买了水果去看他。
李乐的家就在离警局不远的街上,他一个人住,养了一只狗也不觉得孤单。
宋柯没想到一个单身男人的家会这么整齐,不觉笑道:“不知道的还得问嫂子在不在呢。”说话间根本没看到那只趴在地上的金毛寻回猎犬。
就在不经意间,金毛寻回猎犬狠狠地咬住宋柯的裤腿,李乐见状忙喝狗撒嘴,狗也听话,见主人不高兴,蔫蔫地松开宋柯的裤腿,钻到了桌子底下。
李乐道:“这狗叫阿布,越来越皮,有时间得带它练练了。你怎么知道我家住这儿?”
宋柯笑:“不知道还不会问,倒是你怎么生病了?”
李乐指了指电脑,页面上是雨夜探秘西郊鬼屋的后续报道,昨天晚上下雨了,难道李乐也参加了鬼屋探秘事件?
宋柯难以置信地道:“你不会去参加什么雨夜探秘鬼屋了吧。”
李乐耸了耸肩,笑道:“刘队怕有人破坏现场,派我看着他们,和一群孩子在雨里蹲了半宿,他们根本没进去。”
送走宋柯,李乐一反刚刚疲惫的神态,眼中泛起一丝奇怪的光,仿佛又看到了什么希望,阿布窜到宋柯带来的水果面前,袋子被撕扯开,水果散了一地。
李乐看着狗疯狂地撕咬着那些水果并没有制止,反而看得有趣。
苏琦打来电话的时候,李乐还在看阿布咬水果,苏琦听出了李乐的鼻音:“感冒了?”
李乐道:“小毛病,有事吗。”
“那虫子查出来了。是一种以骨头为食的腐骨虫,不过现在不常见,有的老人喜欢用这种虫子喂鹩哥,据说能让鹩哥嗓子清亮。这种虫子生命力极强,腐蚀性也很强,据腐骨虫死亡的位置看,虫子应该是从胃里接近的肋骨,因为尸体的极速腐烂,所以那虫子死在了骨头缝里。”
“苏法医,你觉得什么人会用这种方法害人?”李乐拿着电话,看着窗外阴暗的天空问道。
苏琦看着面前解剖台上的尸体道:“如果按方法来说应该是个懂虫子的行家。要是按残忍度来说,行凶的绝对是个变态。”
李乐一笑道:“帮我查查那虫子哪里有,再查一下拥在一起那两个死者和女尸的DNA。”
5
李乐并不意外秦玉的失踪,宋柯和李乐去秦玉的公司时,秘书说老板已经有四个月没有出现过了,而秦玉的妻子早已经和他分居,唯一的女儿也在上大学,所以秦玉的失踪并不被人关注。李乐之所以来查秦玉,是因为他就是李乐拜托苏琦查DNA的两具男尸之一。
说来也巧,由于秦玉是特殊血型,在医院做过备案,所以当那个千万分之一的血型在显微镜下出现的时候,苏琦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房地产商秦玉。
回去的路上宋柯道:“为什么不去找秦玉的女儿调查情况?”
李乐道:“暂时还没有这个必要。宋柯,你父母都是做什么的?”
宋柯看着窗外道:“我父亲很久之前就去世了,我母亲是个失业人员。”
李乐道:“那你为什么要当警察?”
宋柯一笑:“除暴安良。”
除暴安良,多么简单的四个字,但做起来却是万般的难,李乐突然想到了自己刚进公安学院的时候,最喜欢的一句话就是那个老警察说的那句:干了一辈子警察我都没做到刑讯厅里的那两个字:“坦白。”
也许在很多人心里都有着掩藏多年的秘密吧,他有,宋柯也有。
西郊案子有了最新线索,李乐和宋柯得到消息赶往现场的时候才早上七点。
赶到现场的时候,已经有大批记者等在门口,昨天晚上有人在西郊的房子里看到了亮光。经过留守警察确认现场发现的确有被破坏的痕迹,进屋前李乐递给宋柯一双鞋套:“穿上,别破坏了现场。”
穿上鞋套宋柯跟着李乐进屋,客厅的地上有一串细碎的脚印,很浅,脚步延伸到二楼的书房,来人目的很明确,根本没有在别的地方做停留。
书房里还是一样的狼藉,脚步在这里就断了,地上的书还是很凌乱,有很多被故意挪了地方。手法很刻意。
“你怎么看?”李乐看向宋柯。
宋柯看着现场道:“首先,来的人不一定是凶手;其次,他来二楼搞乱书房的目的是什么,如果是寻找什么或者消灭什么,他为什么不干脆一把火烧了书房,这样不就一了百了了。”
李乐道:“不对,他这么做的原因有很大一部分应该是想要打乱我们的思路,或者他想要找点什么,最主要的是他很了解这里。”说着手指指向窗台上短小的蜡烛头。
推开书房的窗子,从窗子往外看,书房外的墙上是一排夏天排雨管道,管道固定在墙体的钢管像是一截又一截的梯子。如果嫌疑人从这里离开一定很方便。
苏琦半小时后赶到现场,这是她第一次到西郊,之前都是通过照片还有几具尸体了解这座神秘的房子。跟着苏琦、李乐和宋柯寻找起昨晚嫌疑人留下的蛛丝马迹。
从一楼到二楼嫌疑人只留下了一排脚印,至于二楼的书房嫌疑人留下了大量的手印,全是没有指纹的指印:“楼下有大量脚印,书房有明显翻动过的痕迹,有大量手印却没有一个有指纹的。几乎没有线索。”脱下手套苏琦道。
李乐看着二楼的现场一笑:“真是个聪明的家伙。”
6
下楼的时候从楼梯向下看。客厅旁的厨房突然引起了苏琦的好奇,那是一间原木装饰的厨房,每一个角落都透着一股居家的气息,吸引苏琦的不是这些,而是靠窗的柜子尘土上那个圆圆的缺口,拿起镊子仔细地查看那个缺口上粘连的残渣,收集好残渣,苏琦又打开橱柜,柜子里是一整套的骨瓷碗碟,数了数,其他都是双数,只有碟子是单数,这证明,消失的碟子和柜子里应该是一整套上好的骨瓷碗碟。
看着苏琦兴奋的表情,李乐道:“怎么,发现了什么?”
“Wedgwood。”苏琦看着那些精致的盘子兴奋地道。
宋柯不解:“Wedgwood是什么?”
“是一种骨瓷,是上流社会奢侈品的代名词,这样一套餐具一定价值不菲。”
李乐道:“就这几个破盘子?”
苏琦一笑:“这些盘子的工艺价值极高,据说四个Wedgwood的碗就能撑起一辆十五吨的卡车。”
“这和案子有什么关系?”
“他们足够告诉你很多东西,Wedgwood的东西购买者都需要填写对作品的评价回执单,这项举措从二十年前就开始了,所以,如果查到这套瓷器的购买人,就可以查到当初这间房子的主人是谁或者与这房子主人有关的人。”
“真的?给我看看!”李乐说话就上来抢盘子。
“小心!”苏琦话音未落,珍贵的骨瓷盘子已经掉在地上成为一堆碎片了。
苏琦不禁责备起李乐:“你看你!年纪不小了还毛手毛脚。”但是看他突然蹲在地上用手摸地板又觉得很奇怪,“你在干嘛?”
“这盘子摔得值,”李乐神秘地笑笑,“你仔细听刚才的盘子摔碎时的声音了吗?如果我估计的不错,这里有地下室。”
宋柯给秦晓晓打电话又打不通。其实秦晓晓在,不过已经和不在差不多了,她全身已经开始溃烂,每一寸皮肤都摸不得,每天都会有混着血的脓流出来,她不敢去医院,只能每天躲在被子里。秦晓晓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眼袋很大,皮肤苍白,就连头发都稀疏了起来。她已经整整五天没有睡觉了,一闭眼脑袋就像针扎一般的疼痛,而更可怕的是腹部的巨大疼痛,每天上厕所拉出来的都是红色的虫子,长长的像线一样,仿佛这些虫子在她的肚子里撕咬着她的内脏。每次看到那些虫子,她都恐惧得取来热水瓶把它们活活地烫死。秦晓晓很怕,她怕自己就这么死掉了。
李乐找到秦晓晓的时候,她正躺在宿舍里,几乎奄奄一息,被子里全是伴着血色的脓水,有的地方甚至已经有了蠕虫,很恶心的场面,李乐忍着呕吐的感觉叫了救护车。
医院里,秦晓晓被安排做了许多检查,只有那个年老的中医说,有人给她下了虫卵。
“虫卵?”李乐一愣:“下虫卵做什么?”
看着李乐,老中医道:“下虫卵当然是为了杀人,从小姑娘肚子里这么庞大的虫子来看,绝不可能是误食。你看。”
银针从秦晓晓的耳朵后面扎了进去,一会儿几只黑色的虫子从耳朵里爬了出来,还带着红色的黏液。
“虫子是从胃里通过相连的管道钻到脏器内以达到器官损坏。这就跟小孩小时候不吃打虫子的药会死一样。”
放射影像里,秦晓晓肚子里都是蠕动的虫子,这让李乐再也忍不住,趴在厕所吐了好久。老中医看着他的样子道:“没事,这姑娘死不了,虫子打下去,剩下调养一下就会好,不过这人幸好送来得及时,不然绝活不过三天。”
秦晓晓醒来的时候就看到一个俊朗的男人坐在自己身边,男人见她醒了,道:“你是秦玉的女儿秦晓晓?”
秦晓晓点头,身上似乎没那种疼痛感了。
李乐想要是让这孩子看到从她体内被取出的那一大罐子虫子,肯定一辈子都会有心理阴影:“你最后见到你父亲是什么时候?”
“四个月以前,后来就再也没见过了。”
李乐皱眉:“四个月前在哪里?”
秦晓晓想了想,“在我男朋友家里。”
“当时你父亲有什么反常的举动吗?”
秦晓晓摇头:“我爸爸脾气向来不好,我们也没什么共同语言,他一直都反对我和我男朋友在一起。那次也是想谈我们的事,结果我们又吵起来,不欢而散。”
“你男朋友是谁?”
“宋柯。”
7
看着宋家的大宅李乐不觉一笑,如果早死的父亲和待业的母亲能给他这么一座漂亮的别墅,那也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情。
宋柯的妈妈很漂亮,是一种知性的美。李乐打量着屋子的装潢。风格独特,可见主人独特的品味。
窗台上的罐子里蠕动着满满一罐子的面包虫,这让李乐想到了秦晓晓的肚子里那些蠕动的虫子。
宋柯的妈妈端来茶,茶具精美。李乐没有动,但直觉告诉他这女人活得很典雅。他看着墙上贴着的宋柯的照片,从小到大,小男孩的童年从这面墙上一直变成了大男孩。他突然察觉了一件事:“宋柯的爸爸很早就离世了吗?”
宋妈妈一愣才道:“差不多已经有十年了。”
李乐点头,十年,可是从宋柯一岁的时候到现在,照片里都没有出现过爸爸这个人的身影:“我想您应该认识秦晓晓。”
宋妈妈点头:“认识,她是小柯的女朋友。”
“您最后见她是什么时候?”
宋妈妈道:“怎么了?”
“她死了。”
宋柯妈妈开车离开的时候,李乐和苏琦跟上了她,苏琦已经查出,宋白衣在大学的时候主修昆虫,绝不会这么巧合的,骗她说秦晓晓死了就是想看她有什么反应。车一直开了一个多钟头,才在乐州最北的安居墓停下。
宋白衣一身黑衣,在山脚买了一束白玫瑰带了上去。
李乐和苏琦跟在她身后,她要找的墓地离山脚不远,李乐打量着宋白衣的背影,蹲下,起来,说了几句话就匆匆下山了。
宋白衣离开以后李乐上山,苏琦看着墓碑上的名字:“柯夜。”
8
审讯室里的宋白衣低着头,眼神已经不再柔和,反而充满了暴戾,苏琦看着她不安的神情道:“应该是精神分裂症。在不受刺激的情况下表现得和正常人无异。”
李乐道:“宋白衣,秦晓晓是不是你杀害的?”
宋白衣暴戾地在椅子上蠕动,一句话也不说。
“那李夕照呢?”李夕照就是骨瓷的公司反馈回来的人名,在本市没有任何亲友的女人,所以失踪那么久都没有人报案。
听到这个名字,宋白衣疯狂地笑了起来:“那个贱人早就该死,早就该死。”
“你为什么要杀李夕照?”
“没有她肚子里的野种,柯夜怎么会抛弃我和宋柯,她毁了我的家我的一生。”
“那秦晓晓呢,你为什么对她下手?”
“不要问了,我什么都承认,一切都是我做的。”宋白衣垂下头,眼里带着些洒脱。
“秦玉和柯夜呢,你为什么要杀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