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关灯 护眼
零三小说 > 重回2008我只想赚钱养家 > 第93章 他们不像好人啊(1/3)

第93章 他们不像好人啊(1/3)

    自从上次辰东公开在群里说这本书写的还是有可取之处,他们这些已经天赋选手或者已经创出一些名气的作者都去看过这本书。

    真让他们评价这本书写的到底有多好,他们还真说不上来,可就是在不知不觉中看完了。

    他们甚至还有种想继续看下去的冲动。

    除此之外,他们也意识到这个作者的日常写的是真好,他们中有很多人在这方面都很缺乏经验。

    “楼哥,我看他书里边写的是博城,地方写的也很细,评论区还有很多书友都猜测他就是博城的,是你那个地方吧?要是的话,你留言问问他在哪儿?抽个空过去找他一下吧。”血红说道。

    不为别的,血红就想知道陆国良上架当天到底会不会更新100章?

    他算是现阶段作者圈里更新最猛的一波人,可没想到现在竟然出了一個比他还要猛的。

    “等我问问他,他也不一定回我信息。”高楼大厦也不确定。

    高楼大厦现在还不是白金作家,他刚写完一本都市异术超能的《僵尸医生》,以精品成绩进入这个群。

    从当前的网文圈里,他也算数得上的。

    水完群以后,高楼大厦就来到《重生之奶爸的幸福生活》这本书评论区里发了条评论:“辛巴,你也是博城的吗?我也是博城的,你在哪里?方便的话加我一下QQ号聊聊。”

    他还把自己的QQ号通过读者号私发给辛巴。

    评论区有很多读者都看过他那本书,看到他也过来了,还要和‘辛巴’面基,不少读者都在他评论下边回复留言。

    “大神快去更新。”

    “就是,我就发现这些作者一天天的像逛大街一样,一点职业道德都没有,纸尿裤,奶粉,买房子的钱都挣出来了吗?”

    “生产队的驴都不敢像你这么懒。”

    底下还有好多回复,每个看上去都很有意思。

    可惜陆国良不在,评论区也没有人知道陆国良干什么去了。

    他们只知道陆国良每天都会按时更新,对他其他的事情却一无所知。

    还有一个叫‘俺是小说疯子’的读者在评论区留言:“大伙把我的帖子顶起来,不如让辛巴建个书友群,每天也好有个吹牛逼的地方。”

    “对对对,你真是个大聪明!”

    底下很多人都在给他顶帖。

    这些书友最爱凑热闹,他们觉得让辛巴建个群也挺好的。

    作为读者,他们对作者的生活还是有点好奇的,也不知道作者是怎么想出来那么多内容,他们写一篇800字的作文都难。

    ……

    金环路的每日鲜烧烤店,陆国良今天早上过来后,把店里所有的消耗品都统计了一遍。

    这是他每天都在做的一件事。

    两升的可乐还有42桶,今天一天完全够用。

    昨天来的人少,其他的东西消耗量也都不大,陆国良也没再打电话让他们送东西。

    马秋荣和王英华二人过来时,陆国良已经切了半盆五花肉腌上,这会正在切羊肉。

    她们俩有点踌躇,不知道今天该多穿一点肉串,还是少穿一点肉串。

    从她们自己来说,肯定想多干点活,多挣钱。

    王英华还询问了陆国良一声,得到陆国良肯定的答复:“马姨、王姨,伱们多穿点就行,卖不了咱们就自己吃,可千万不能不够。”

    陆国良也是想赌一把。

    总不能因为吃馒头被噎着就不吃饭了吧?

    一个道理,他店里昨天的人确实少,可其他店里昨天的人也不多,万一今天要是再像上次雨后的那种报复性消费呢?

    就算没那么多人,也不能不穿肉串了吧!

    敞开门做生意,连这点承担损失的勇气都没有,不如趁早关门,找个班上去。

    马秋荣和王英华二人听到他这么说,一个个跟着点头。

    洗完手后,她们戴上手套开始忙碌起来。

    陆国良把20斤猪肉和10斤牛肉、羊肉切完后,他便去写稿子了。

    今天早上,陆国良搂着他老婆睡了个懒觉,来了个君王不早朝,稿子也没写。

    上传完今天的2章更新后,陆国良的存稿只剩下63章,不过截止到今天,上传的正文正好50章,快16万字了。

    这个速度在同期里边快一倍多。

    读者的眼睛是雪亮的,他们看到这里有个作者这么勤奋,而他们追的书作者那么懒,就在评论区发几句牢骚。

    也因为这样,很多躺枪的作者没少在背后骂陆国良,说他破坏友好的作者生态圈。

    这个锅大了,陆国良有点背不动,好在他也不知道这些。

    趁着马秋荣和王英华二人穿肉串时,店里又没有其他的活,陆国良咔咔一顿操作,花快两小时写了三章存稿,眼瞅着今天下午再努力一下,存稿就能破70章。

    陆国良还是很有成就感的。

    在陆国良写稿时,穿肉串的马秋荣和王英华二人也时不时的扭头看他一眼。

    她们听老板娘说老板在写小说,第一次听说这个事时,她们好像听到天方夜谭一样,感觉这种事距离她们的生活很遥远。

    一个能写小说的人,在她们的传统观念里是非常高大上的人物,却没想到她们老板就有这本事。

    她们挺想问问老板到底写的什么小说,她们也看看,却又不好意思问。

    等老板娘刘菲带着鑫宝一块过来后,她们二人更不好意思问了。

    不知不觉一上午的时间过去了,店里总算来客人了。

    这是4个年轻人,都穿着短裤短袖,不过他们露出来的胳膊和腿上都有纹身。

    穿的衣服也花里胡哨,还有两个人染了头发,让人一看就感觉不像正经年轻人。

    尽管如此,生意还得做,刘菲拿着菜单迎上去,把菜单递给他们:“几位看看想吃点什么。”

    对于这种身上有纹身的,她心里还有点打怵。

    以前没少听故事上说,开个店还有人上门收保护费,收各种管理费的。

    从店里第1天试营业到现在,刘菲其实挺担心他们店里也碰上那种人五人六混社会的,好在一直相安无事。

    可看这几个人的样子,刘菲就有点担心他们会不会是那种人?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