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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宏石森林

    从诺克默奇到宏石森林,罗文也不知道自己用了多久的时间。

    他只知道自己到了士兵兰斯所说的宏石森林的时候,时间大概是到深夜了。

    明亮的月光照在罗文的头顶上,下了马,罗文准备只身进入宏石森林。

    兰斯并没有跟来,因为他已经没有那个精力了,如果当时罗文不说自己要过来救援这支德玛西亚侦查小队的话,那么兰斯返回来,很可能见不到他们就会被诺克萨斯人抓住。

    某种程度上来说,兰斯当时已经有了死志了,他就是回去找死的。

    而现在,罗文愿意去援救,虽然只有罗文一个人,但是兰斯依旧是轻松了不少,而一轻松,这家伙就睡过去了。

    在进入森林前,罗文又伸手拍了拍黄马的屁股,这匹马也跟着罗文有小半个月了,因为是第一次拥有自己的马,所以罗文对它也是很好的。

    喂食草料都是亲自喂,还为它刷过毛,也因此,罗文和这头被自己叫做胡萝卜的黄马,也有了不错的感情。

    正如现在,罗文就看着这头通人性的黄马,拍着它,轻声道:

    “萝卜,我一個人去就好,你原路返回吧,你能找的到回去的路,对吧?”

    胡萝卜打了响鼻,然后,它朝着诺克默奇的地方跑去,证明了罗文的猜测没有错。

    这匹马是真的很通人性。

    但是这也是正常的,毕竟德玛西亚还有头猎鹰能带着人上天飞,下地的时候还能充当顶级战力呢。

    因此马很灵性会有问题吗?

    要罗文来说,那还真的没有问题!

    进入宏石森林后,和当初在青峰镇的时候一样,罗文很熟练丛林中的环境,斯里兰叔叔馈赠的技能起到了大作用,对这类地形,军人反而是没有猎人熟悉的。

    也因此,罗文进入宏石森林的一瞬就,就像鱼如了水中一样,轻松的跃到了树上,紧接着,罗文便在树上来回穿梭,速度迅敏的就像是一只猴一样。

    大概就这样走了能有十几分钟,罗文在月光下,见到了一批穿着甲胄的人,他们身上的装备并非是统一的,衣服和武器是五花八门,各种各样的款式都有,有的家伙上半身穿着锁甲,下半身则穿的是个重甲,有的穿着破了个洞的皮甲和轻甲,罗文深呼吸一口气,他认出了这群人——是诺克萨斯人。

    只有诺克萨斯的士兵才会有着这样的装备,因为过于庞大的人口,外加上全民皆兵和落后的经济实力,诺克萨斯虽然每天都能生产出成千上万把的武器,但是那都是非制式的武器,在需求上,美观是不可能有的,因为诺克萨斯的武器主打的就是一手好用能杀人。

    链锤和砍刀斧头这类武器是诺克萨斯最常见的武器,在战场上,链锤和斧头的杀伤力是最大的。

    剑?剑是不可能会有的,剑是很好看,但是放在战场上,剑绝对不是最实用的武器。

    武器都这样了,那么就更别说铠甲了,虽然有着掘沃堡作金属补给,但诺克萨斯的底层士兵是没资格获取精良的装备的。

    只有战绩,获得战绩和荣誉后,才能获得更高的地位和更好的武器。

    其实罗文在穿越来之前,对诺克萨斯是更有好感的,因为诺克萨斯虽然是军国主义帝国,但是诺克萨斯也是实打实的走能者居上的路径。

    如德莱厄斯,就是港口孤儿一步一步的走到了帝国大将军的位置,但是诺克萨斯就真的没阴谋了吗?

    才不是的...即便是斯维因上位后,他让国家休养生息,整顿贵族,可是诺克萨斯始终是千疮百孔到处透风。

    在来到了这个世界后,罗文才懂了一个道理——别看网上的网友们一个个都在说诺克萨斯好,真的让他们穿越过来,那能有几个是真的会去选诺克萨斯当自己的出生点的?

    出生点?复活点!

    再怎么的去美化诺克萨斯的行为,诺克萨斯也始终是个破坏者。

    如果罗文当初穿越的是诺克萨斯,而不是德玛西亚的话,怕是六岁的年纪就被抓去当兵了。

    凯隐在诺克萨斯不就是这样被安排了的吗?他以孩童的年纪被派上了艾欧尼亚的战场,目的是为了让艾欧尼亚的起义军不忍心对这群童子军下手。

    说白了,诺克萨斯的军文化,是他妈的没有人性的。

    你放德玛西亚,你只要不是个法师,别说孩童上战场这种抽象的事了,就算你老老实实在家种田,有人来强制征兵要你上战场,嘉文三世陛下能第一个上去剁了那个人伱信不?

    罗文为什么喜欢德玛西亚?因为德玛西亚是真干事啊...

    嘉文三世说的一句话,罗文至今是不可能忘记的——

    “子民交税,税是什么?税是庇护和福利的代价,任何贵族如果逼迫人民上战场当炮灰,那么一定就是那个贵族的问题。诸位,德玛西亚的子民要不要保护德玛西亚,那是他们的选择,而我们保护他们,是我们的义务!”

    “除非亡国,不然的话德玛西亚不会让平民上战场!”

    也难怪嘉文三世会被誉为名君,圣君。

    也难怪德玛西亚的口号会从为了德玛西亚,逐渐的变成了为了嘉文三世陛下开头,因为国王是真的干事...

    罗文站在树上,看着那支部队慢慢的从自己的眼中消失。

    罗文的双眼里布满了纠结。

    然后,罗文突然就动了。

    并不是向别的地方离去,而是,追上了那支诺克萨斯的军队。

    罗文...并没有杀过人。

    但是现在,罗文要去试一试了。

    即便生理会觉得有些反感,但罗文还是去了,因为他现在在的地方是战场。

    在到了诺克默奇的时候,罗文就做好了杀人的准备,或者说...在进入德玛西亚雄都的时候,罗文就已经做好了会杀人的准备。

    巨剑背在身后,罗文的手上亮出的是一把军用短匕,巨剑的声响打斗时造成的动静会太大了,而且不适合暗杀,巨剑造成的动静会让周围散落的诺克萨斯人提放,也因此,罗文现在要用这把匕首,结束这支诺克萨斯军队士兵们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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