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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8章 处理结果!

    杨东对田启立的工作笔记印象深刻,可以说看到这个笔记之后,才知道一个老干部的综合能力真不是盖的。

    或许也跟田启立在省政研室工作多年有关系,他做的笔记,条例格外清晰,丁是丁卯是卯,列出了大项,大项里面又有若干小项,小项里面又细分了无数条,以及格外注意的点。

    比如安全工作,这是大项,田启立用蓝笔写的大字,然后用黑笔写小字,小字就是小项。

    安全工作里面分为森林防火细则,城乡消防细则,公共场合治安细则,水域区域安全细则,农业用药安全细则,易燃易爆品管控细则,安全生产细则,食品安全监督细则等等。

    田启立的笔记上,安全工作大项后面有括号,括号里面是分管的领导,他写的是杨东和贾丰年,贾丰年为主体责任人,杨东为从体责任人。

    而类似小项里面的分管领导,都是各个工作的主管领导,森林防火细则由分管副县长马前进负责,由林场负责人,森林消防,森林公安等为主体责任人。

    田启立的笔记上,甚至细分到每一个负责的干部名字,基本履历,以及田启立跟他们单独约谈所吩咐下去的工作规划,都在上面。

    这还只是一个安全工作,就被田启立写了满满的两张笔记。

    后面还有很多大项和小项。

    经济发展工作,民生救济工作,卫生医药工作,社会维稳工作,政府监管工作,市政管理工作,城乡规划工作,交通道路工作,农业工作,工业生产工作,文物保护工作,以及其他工作。

    可以说上一句,田启立的这个工作笔记,对杨东的启发是巨大的。

    甚至说上一句,田启立是杨东的半个老师,也不为过了。

    之前杨东跟着关木山在纪委工作,但纪委工作不需要这样枚举,关木山头脑聪明,基本上脑子就记住了。

    所以杨东跟着关木山,也学会了速记的能力,知道最短时间记什么,做什么,安排什么。

    但是田启立的这个笔记,让他意识到好记性不如烂笔头,现在是年轻,记忆力很好,但以后工作多了,年纪大了,难免会有遗漏的地方,所以记下来是最好的。

    田启立如此,堪当杨东的半个老师了。

    杨东把田启立的笔记,工工整整的重新抄了一遍,把之前部署的工作细则抄下来,然后把田启立的笔记放到抽屉里面锁上。

    杨东望着自己的笔记,继续动笔,写出自己的工作规划,继续添置新的内容,就像是一棵树,继续成长,越来越枝繁叶茂。

    杨东写了招商引资工作的详细细则,以及直播问政工作,包括以后可能会开展的有轨电车工作,机场游客接引工作,县域旅游工作,都被杨东规划了一遍,写在笔记上。

    杨东一夜没睡,但是一点都不困了,反而很精神,干劲十足。

    2010年2月27日。

    针对2.13案的处理结果,正式公布。

    杨东以纪委书记的身份,在纪委办公区召开会议。

    所有县委县政府领导,各级乡镇主要领导,包括涉及本案的人员,全部到场开会。

    县委书记冯家栋。

    县委副书记宋晓峰。

    常务副县长贾丰年,组织部长吴三平,宣传部长边丰,常委副县长陈万军,副县长程哲,副县长马前进,副县长孙文和,县政府办主任何军,副主任侯双全等等。

    各县局(委,会,办)主要领导,各街道办主要领导,各乡镇主要领导。

    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主要领导,列为一堂。

    当然这次过来宣布处理结果的,还有市委前来的领导。

    “本次会议还有市领导莅临。”

    “有请灵云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谭龙,宣读处理结果。”

    县纪委书记杨东开口,看向谭龙所在位置。

    谭龙点了点头,穿着干部服的他拿起处理文件,缓缓开口,宣读2.13案的处理结果。

    这个处理结果,只针对党政干部,体制内的人员处理。

    不包括对普通老百姓的处理,那是法院的事情。

    类似哪个居民放炮导致爆炸案的发生,该负什么责任,那是法院的事情。

    “经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市事故检验领导小组,市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决定,对涉及2.13案件的25名干部进行行政党纪处理。”

    “庆和县委书记冯家栋,对2.13案件负有领导责任,市委领导约谈,进行党内批评教育。”

    “庆和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副县长杨东,主管政府工作,对2.13案件负有领导责任,市政府领导约谈,进行党内批评教育,要求在县委集体班子进行自我批评,并按照各级领导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庆和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贾丰年,对2.13案件承担主要责任,监督不到位,落实不到位,市政府领导约谈,进行党内批评,要求在县委集体班子进行自我批评,并按照各级领导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庆和县委常委,常委副县长陈万军,对2.13案件承担主要责任,对鞭炮厂生产监督监管不到位,安全生产要求落实不到位,行政记过处分,要求在县委集体领导班子进行自我批评,并按照各级领导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庆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长朱震川,对2.13案件承担直接责任,对鞭炮厂生产监督监管不到位,安全生产要求落实不到位,工作存在重大疏忽,进行党纪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

    “庆和县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消防大队长田宏伟,对2.13案件承担直接责任,对鞭炮厂消防隐患问题意识不到位,监管不到位,执行不到位,工作存在重大疏忽,进行党纪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

    “庆和县公安局消防科长,庆和县消防大队市场消防监管室主任,庆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生产监督科长,市场检验科长,安全事故科长等6名干部进行停职处理。”

    “其余13名涉案贪污受贿干部,一律免职处理,并交由纪委进行党纪审查,移交监察局进行行政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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