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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9章 炼油坊的生意

    冯春云回头,看了看的确人太多,立马就又返回。

    “成,一会儿再说,你先歇着。”

    如今这个儿子出息了,上次跟着沈渊去新平县,带回了不少金银,她可不得巴着儿子。

    沈华回了自己屋,拿出包裹里面的银子,只留了一半放外面,其余的都藏到了床底下的一个洞里。

    那是他特意挖的一个洞,给堵死之后,还放上了一双臭鞋挡着。

    刚才看了看,里面的东西没动过,看来他娘是没找到。

    藏好这些,他把腐竹拿了出来,找了一圈,没找到沈兰,干脆自己去了厨房。

    看爹娘那么忙,他这回来了,总要为他们准备一顿饭。

    正做着饭呢,沈兰终于从外面回来了。

    看到自己哥哥在家,沈兰也是一个惊喜,立马跑到了厨房。

    “哥,你回来了?这就是腐竹吧?我尝尝。”

    说完,她竟是直接捏起了一块腐竹塞到了嘴里。

    嗯,味道是真不错。

    怪不得卖那么贵。

    吃完,还意犹未尽,也没有走,就站在厨房门口看自己哥忙活。

    “哥,现在整个镇子都传开了,说渊哥家的腐竹作坊工钱可高了,你这么辛苦跑业务,这俩月给发了多少钱啊。”

    沈华皱眉,回头看了一眼自己这个妹妹。

    见她穿的花枝招展的,脸上的粉厚的都快要掉下来,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爹娘在家那么辛苦,你这一大早跑哪里去了,都不知道帮忙一下的吗?”

    沈兰也不在意,扶了扶身上的衣服。

    “我和小姐妹出去转了转,我这不是回来做饭的吗?”

    沈华没有搭理她。

    想到老家的沈晴妹妹,俩人年龄差不多,可是自己这亲妹可真不如沈晴。

    人家沈晴又勤快又孝顺,干活更是麻利。

    可是沈兰呢。

    从小被他娘给惯坏了,每日就知道跟那群小姐妹比吃穿,一点都不体谅父母,家里的活儿也从来不伸手的。

    “哥,你还没告诉我,这俩月你发了多少工钱呢,若是太少,你还不如回来帮爹炼油呢。”

    沈兰也真是好奇。

    上次她哥回来带了不少银钱,都被她爹给放了起来,她可是瞧见的。

    想来渊哥他们也不会亏待他,这次指不定更多呢。

    “哥,我看上了一个簪子,可是我钱不够了,你帮我买呗。”

    沈兰见他不说话,继续道。

    她长得漂亮,从小家里人都宠她。

    这个哥哥虽然没有爹娘那么宠她,可是对她也不差的。

    以前的时候她要钱花,他也总是能给的。

    “你簪子还不多吗?还要买?我问你,那冯建宁为何会在作坊?”

    沈华不想给她钱,立马转移话题。

    沈兰撇撇嘴。

    “是娘让他来的,舅舅家生意一落千丈,还欠了一屁股债,表哥们也做不了苦力,娘想要给他们银子周转一下,爹不同意,以休妻威胁,最后娘不得已,就让表哥来做工,咱给发工钱。”

    沈华一听,总算放了心。

    离开之前,他就和爹交待了,那些银子千万不能让娘再给了舅舅,这炼油坊明年肯定还要扩大规模,那可是本钱。

    还好,爹现在硬气了。

    帮理不帮亲,救急不救穷,舅舅家的表哥们一个个好吃懒做的,这次给了银子,下次肯定又要给,什么时候是个头?

    他不懂太多道理,也知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让表弟来帮工,是挺好的。

    不过冯建宁这个表弟,人品不太行,他这还是不放心。

    自家的日子好不容易好了起来,可不能再被舅舅家给毁了。

    但是只是做工的话,肯定也不能赶人走。

    沈华想了想,觉得自己那钱还是不安全,决定明日偷偷全部拿去钱庄存了。

    正午的时候,那些榨油的终于都打发了,冯春云和沈松明迫不及待地回了家,看饭已经做好,冯春云还夸赞女儿:

    “哎呀,这兰儿真懂事,见哥哥回来,做了这么多菜。”

    正端着一盘菜出来的沈华:.......

    冯春云看是沈华端着菜从厨房出来,也是一阵尴尬。

    “哎呦,是我儿子做的饭啊,沈华啊,你可真懂事,知道心疼你娘。”

    沈华把菜放桌上。

    “我是心疼我爹。”

    沈松明心中熨帖。

    婆娘虽然不行,但是感谢她给他生了一个这么好的儿子。

    冯春云讪讪,没有吭声。

    她娘家越来越不景气,相反村里的婆家越来越旺,自此她在家就没一点话语权了。

    上次儿子带回来的银钱,也没给她,直接让她男人拿着。

    这些日子,她翻了好久,几乎把家都找遍了,也没找到男人把钱放在哪里了。

    “表哥,你回来了。”

    这时,冯建宁也清洗了一番进了屋,看到沈华,很是热络。

    冯建宁比沈华还小一岁,长了一双桃花眼,明明长得挺俊秀,却总让沈华感觉有些不舒服。

    但是伸手不打笑脸人,沈华也点头回应了一下。

    坐下来吃饭,沈华见表弟也坐了下来,不由得皱眉道:

    “表弟也一直在家里吃饭?”

    按理说他家和舅舅家离得并不远,他回家吃饭也赶得及的。

    他毫不客气地问出声,果然冯建宁的脸色有些不太好看,不过只那么一瞬间,他便又恢复了笑眯眯的模样。

    “哎呀,你这孩子,就是添一双筷子的事情,也省得他来回跑了。”

    冯春云立马打圆场。

    沈华低头。

    想起小时候跟着娘去舅舅家,表哥表弟们总是看不起他,吃个点心还笑话他,说他没见识。

    他做工的酒楼就挨着舅舅家,有一次下大雨,他想进去借把伞回家,舅舅连门都不让进,就给了一把伞把他打发走了。

    那样的情况下,正常亲戚不都该让进屋擦干净,关系更近的还会让吃了晚饭再走,甚至还会留宿。

    是啊,就是添一双筷子的事情,可是舅舅家,从来都没主动给他添过这一双筷子。

    冯春云给儿子夹了一块肉,又给侄子夹了一块。

    “建宁最近在家里也是真辛苦,帮了咱家不少忙呢,不然这作坊这么忙,我和你爹也看顾不过来,自家亲戚,用着总是放心些。”

    她一边说着一边看着儿子的脸色,又催着侄子赶紧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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