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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6章 爽直“圣母”猎户女vs傲娇落魄小流浪(18)

    “抱歉,我不能答应。”林朝思考了片刻,还是拒绝了他的建议。

    祁逸大惊:“为什么?有我在,有你的能力在,就不可能会被埋没。”

    林朝笑着摆摆手,“我知道。但我就是知道如此才不能答应你。若是我用你的权势进到兵营,那不是与那些我所厌恶的人一样了嘛。”

    “我会参军的。不过不是在这里,等我回村之后,再以正常的渠道去报名参军。”

    祁逸神色复杂,思索片刻,将腰间一块白玉玉佩取下递给林朝。

    “你不想借我的势我理解,可你既然有能力,还要被埋没在最下面,那是我朝的一大损失。”

    “这样吧,不久后科举,此次与文试一并举行的还有武试。武试不限身份年龄,你去参加。我相信以你的能力,定能夺下武状元之位。”

    “届时由陛下给你安排最匹配的官位,这样,既能发挥你的最大能力,也不是走后门,不会夺去别人的机会。”

    林朝神色骤然变得激动起来,想到这个消息的来源,她一抱拳,朝祁逸躬身行了一礼。

    “多谢帝卿。来日必不忘您恩情,就是这玉佩?”

    林朝手里拿着祁逸强塞过来的玉佩,翻来覆去也没弄懂对方的意思。

    祁逸笑道:“今日你帮了我一个大忙。日后若是有事,尽可拿着玉佩来寻我。”

    林朝推脱了几次没推脱掉,还是接过玉佩放在了随身的荷包里。

    打完老虎之后已是午后,两人又聊天耽误了些时间,等林朝回到临时租的院子时,太阳都落了山。

    “你怎么才回来?”

    祝乐容看到林朝推门进来,一直提起的心才终于放下。

    今日调查进展一切顺利,他早早回来,想到林朝,还特地绕了远路买了京城不出名但顶顶好吃的糕点。

    人家并不愁生意,都是有特定的客人的,平日也不接待外来的客人。

    还是祝乐容小时候一次贪玩迷路找到这,糯米团子般可爱的小男孩得到了店铺主人夫郎的喜爱,才成了唯一的例外。

    祝乐容兴冲冲地提着糕点回来,面对的却是空落落的院落,心顿时就凉了。

    他在心里想了很多,担心是不是自己调查的缘故牵连了林朝,也后悔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将她从桐林村带到这里。

    还好他发现了林朝留的纸条认出她的字迹,要不然,就算提前暴露身份他也是要将京城翻个底朝天的。

    明明对人担心不已,话一说出口不知怎么就变成了质问。

    祝乐容有些后悔,却也收不回说出去的话,他咬咬唇,踌躇好一会儿,将桌上的糕点递给她。

    “这么晚回来没吃晚饭吧,给,一个叔叔非让我带回来的。”

    他又是那般嘴硬,特地带回来的点心被他说成打包的“剩菜”。

    林朝展开油纸包,里面五颜六色的糕点漂亮又精致。

    随手捻起一块,竟还有淡淡的花香,含在嘴里,立刻如水般化在了嘴里。

    这糕点不像其他的糕点一样糊嘴,清爽不腻还有回香。

    林朝从前不贪恋口腹之欲的,也许是糕点味道太好,也许是打虎真的饿了,这次都忍不住多吃了几口。

    祝乐容看到林朝狼吞虎咽的模样,有些心疼,又细细打量起她现在的模样来。

    林朝回来之前整理过自己的装扮,但毕竟是与老虎搏斗,之前还杀了马,总会留下痕迹。

    在祝乐容上上下下左左右右的打量中,还是看出了些不对。

    林朝身上穿的还是白日出去的衣服,但衣服边角处有些粘着的灰尘没有掸干净。

    尽管衣领处被刻意往里叠起,祝乐容一双敏锐的眼睛还是看到了藏起来的深色痕迹。

    这个痕迹——深褐色,有些像干了的血迹。

    想到某种可能,祝乐容立刻就顾不得矜持还是嘴硬,直接上前攥住林朝的领口,将它舒展开,确认上面是血迹后,惊声问道:

    “你怎么了?受伤了吗?”

    他的声音带着些哽咽,又惊讶又害怕。

    “咳咳,我没受伤。这血不是我的。”

    林朝感觉到这束存在感过强的目光,忍不住轻声咳了咳,但知道祝乐容也是担忧她的安危,也没有躲闪开,轻声解释道。

    “真的吗?”祝乐容有些不信,没有亲眼所见,他心里就会一直存在隐隐的担忧。

    曾经奉为圭臬的规矩礼仪都被他抛在了九霄云外,祝乐容没有犹豫,就着展开的领口在林朝的脖颈处仔仔细细地检查,生怕错过了一点不对劲的位置。

    林朝一个粗性子女人此时都被看得不好意思,皮肤上浮现出一层薄薄的红。

    祝乐容确认血迹处真的没有伤口后,才放松下来。

    他正想松开站回原来的位置,却眼尖地注意到了林朝脖颈的薄红。

    这红让祝乐容不禁抬头看向林朝:

    从前大大咧咧的女人此刻长长的鸦青色眼睫低垂着,显出几分羞赧。

    脖颈的薄红贴在麦色的肌肤上半点不突兀,反而像是成熟稳重的枝干上开出一朵艳丽的花,引人探寻。

    祝乐容一下失了神,他想要看清楚眼前的一切 ,脚尖不自觉踮起,也与林朝的距离越来越近,喉咙也莫名干涩。

    两人距离无限拉近,林朝的眼里祝乐容的模样也越发清晰。

    林朝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容乐时,他才十六岁,两颊还带着些婴儿肥。

    即使五官精致模样好看,是个一等一的美人,没人提醒时,在林朝的眼里,也仅仅将他视作弟弟。

    可现在两年过去,容乐长开了,一双杏眼含着春水,专注地盯着人看的时候深情痴迷,像是要把人溺死在他的眸中。

    他给人的感觉是纯洁无害的小绵羊,偏偏那唇生得红润饱满,就如枝头上被雨水浇过的樱桃,如蜜如糖,诱人采摘。

    ‘被春雨淋洗过的樱桃,应该很好吃吧。’

    这个念头一出现在林朝脑海中,顿时,她犹如被针扎了一般,迅速别过头去。

    她再不能将祝乐容当成有些小性子的弟弟看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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