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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不是吧,读书人也防!

    “少爷,起床了!”

    又是一个日上三竿,方静之艰难的从床上爬了起来。

    睁开眼,发现老王头正站在床前。

    “少爷,知道您昨日里与客人在家里喝酒,老汉特意给您熬了小米粥,就等着您起床来呢,这喝醉了酒,隔日最应该喝一碗小米粥,养胃着唻!”

    “哦,知道了!”方静之揉着惺忪睡眼回道。

    晃了晃脑袋,昨天的糟老头从哪里弄来的酒,这酒的味道不错,不知道哪里买的,喝了还不头疼,比自己酿的酒倒是好多了,回头怎么也从糟老头子那弄点喝喝啊!

    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虽然方静之一再推辞,但老王还是上手帮着穿好了衣服。

    随即递上毛巾,伺候方静之洗脸刷牙。

    被一个老头这么服侍,总让方静之有一种不舒服的感觉。

    在花魁娘子那里,可都是花魁软乎乎的小手给擦脸的。

    本少爷,是不是应该买个丫鬟了!

    喝着香甜的小米粥,方静之默默的想。

    “少爷,昨天那客人走的时候,说您同意了,将家里的酒都带走了!”老王在旁一边剥咸鸭蛋说道。

    这个老无赖,本少爷怎么不记得说过这话!

    方静之无所谓的摇摇头:“拿走就拿走吧,反正也不是什么好酒,有空再酿一点就是!”

    当初蒸馏出来的竹叶青本就不多,自己喝了一些,又被蓝玉带走了一些,昨晚老朱又喝了一些,剩下的不到十斤,被老朱带走了,也没什么大不了。

    你都把本少爷的酒带回家了,下次本少爷问你要酒,你还好意思不给?

    “少爷,那客人走的时候,又给您留了一块玉佩呢!”老王说着,又从怀里掏出来一块玉佩,放到了方静之面前。

    又是玉佩?

    你们古人,都这个习惯吗?

    不过,本少爷喜欢!

    方静之低头打量,跟蓝玉给的玉佩差不多大小。

    什么玻璃种琉璃种之类的他也不懂,但是看上去材质应该更好一些。

    不同于蓝玉那雕刻章嚣张的蓝字,这块玉佩上什么也没有,只雕刻了一只不认得的祥瑞异兽。

    应该,比蓝玉给的值钱吧!

    方静之暗暗的想,不愧是狗商人啊,就是有钱。

    说起蓝玉,方静之又忽然想到一件事。

    看着老王问道:“老王,上次客人送的庄子,你去看过了吗?”

    老王闻言,脸色不由多了几分暗沉,沉声说道:“老汉就是刚从庄子上回来,少爷啊,咱被坑了,那处庄子的庄户,大半都是军阵上下来的老卒!”

    “老卒?”方静之眉头微微一皱。

    这年代,上阵杀敌是常态,更何况是蓝玉给的庄子,必然是有老卒的。

    “既然是老卒,那应该更好啊,起码不用担心庄子的安危了,怎么还被坑了呢!”方静之说道。

    老王头摇摇头:“少爷有所不知啊,那这些老卒啊,个个身上带着伤,不是胳膊不行了,就是腿不行了,看的老汉……”

    一时间,老王也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从方静之的利益来说,庄子的收入,主要来自耕种,而这些老卒,除了杀人的本事,种地自然是比不过那些佃户,而且个个带伤,将地交给他们,显然不如交给其他佃户合适,把庄子上的地交给他们,显然就是一笔亏本的买卖。

    可要老王说出将这些老卒赶走的话,他也说不出来。

    都是军阵上下来的,虽属不同派别,但是却十分能够理解这些人。

    他已经了解过了,这其中很多老卒,都是孤身一人,若是真的把他们赶出庄子,依着这些人的自尊,自然是不会找他们的上官的,多半会找个地方,凄惨度过余生。

    又或者像自己当初一样,被活活的饿死。

    想到这些人的惨状,老王不由得把目光看向方静之,眼神中满是渴望。

    方静之讨厌政客,政客都是一些黑了心肠的人,比如老朱,比如李善长,胡惟庸。但对这些保家卫国的武人们,却是发自内心的敬佩。

    原因很简单,他贪生怕死。

    若此刻的大明是大宋,元人打了进来。

    他才不会去跟元人拔刀子拼命,就算是不去给元人们带路,也是找个地方躲起来过自己的小日子。

    他方大少爷,向来只打顺风局。

    但这并不妨碍,他喜欢这些勇敢拿起刀枪跟侵略者拼命的人。

    抬头看了一眼焦躁不安的老王,方静之微微笑了笑。

    “他们还愿意干活吗?”

    老王面露喜色,知晓了少爷的意思,赶忙回道:“愿意,愿意啊,他们可愿意干活了,就是干起活来不如那些身体全乎的干的利索,可决没有一个人偷懒,都是挣着抢着伺候地里的庄稼!”

    “少爷啊,老汉了解这些人,他们有自尊着呢,个个心里存着一口气,想要证明自己,即便是残了,也不比那些个手脚全乎的差!”

    说到这里,老王不禁感慨。

    最了解武人的,还是他这样曾经上过战场的武人。

    这些人或许粗鲁不堪,或许没什么文化,也或许在达官显贵面前卑贱的像条狗。

    但因为受伤从战场下来的这些人,绝对是最有骨气的一些人。

    一碗小米粥喝完,方静之放下碗筷,接过递上来的毛巾擦拭了双手。

    想了想说道:“你前些日子说的那个想要跟咱们合伙做胰子买卖的人叫什么来着!”

    “少爷,那人叫沈茂!”老王头回道。

    方静之点点头:“叫什么无所谓,这样吧,你回头找找他,就说本少爷愿意跟他合作,不过制造方子不能给他,但是可以给他供货,咱们得胰子也不能只走高端市场,就像我跟你说的那样来吧,生产一些低端的,就把生产基地放到庄子上,让那些老卒都去做胰子吧,总归是比地里的活来的轻松一些,至于庄子里的地,暂时就这样吧。”

    “是,少爷!”老王赶紧答应下来。

    方静之说着指了指门口的大缸继续道:“找几个会侍候庄稼的老农,从我那缸里剪两根枝丫送去庄子上,好好侍候着,看看能不能种活!”

    门口大缸里的植物,那可是被少爷当做宝贝一样供着的存在,除了少爷自己,谁都不让碰。

    老王疑惑的看着门口大缸,看少爷脸色不错,好奇的问道:“少爷,这缸里到底是什么啊!”

    “是什么!”方静之双手抱胸,神秘一笑:“是本少爷的穿越福利啊!”

    “对了,你跟那些老卒们打听一个人,脸上一道疤……”

    ……

    吃饱喝足,闲来无事。

    老王又去了庄子上,方静之闲来无事,倒背着手准备去找花魁娘子谈谈人生与理想。

    生活仿佛在一夜之间,又恢复了他原本该有的模样。

    就像是老朱跟蓝玉从来没有出现过,他也从来没有看过招亲一般。

    秦淮河上,烟波浩渺。

    街市上车水马龙,人群摩肩接踵。

    穿梭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方静之准备去秦淮河畔的古玩市场逛一逛。

    精心准备的瓜子已经被老朱俩人连锅端了。

    只能寻些别的礼物白嫖花魁了。

    幂幂花魁喜欢唱曲,可以找一找市面上有没有古琴,诗诗娘子喜欢诗词,可以找一找古砚台,字画之类的。

    方静之的目标很明确。

    他就是来买……

    假货的!

    女孩子收礼物,收的可不是礼物的价值,而是你的态度。

    泡妞的事情,他理论上贼六。

    看着在街边店铺里来回走动的大姑娘小娘子们,方静之不禁赞叹生活的不美好。

    古人呐,防备心太强,你们穿的少点怎么了!

    本少爷堂堂正人君子!

    读春秋的!

    难道还会看你们的脸蛋,胸脯,腰肢,臀儿,大长腿……嘛!!!

    我辈读书人,视美色如无物的好不好!

    不是吧?

    读书人你们也防!

    呸,不要脸!

    望着那名被自己盯得脸蛋红红,娇羞藏到丫鬟身后的小娘子,方静之狠狠地呸了一口!

    感觉自己的人格受到了侮辱!

    算了,不看了!

    方静之扭头准备离开!

    可当目光扫过清水桥边,却忽然给他一种眼前一亮的感觉。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

    桥边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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