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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短尺丈量

    金辉铺洒,波光粼粼的阳春江面停着三两支乌梢。

    竹篾小院内。

    沈仪坐在凳子上,手握抹布,仔细的擦拭着刀鞘。

    自己并不擅长照顾伤员,所幸疯子经常受伤,小寡妇在他身上也练出些经验。

    至少先替马涛和李新翰止住血,重新包扎成了“人样”。

    待李慕瑾清醒过来后,赶忙取出几枚丹药喂下,暂时稳住了他俩的生机。

    她缓缓走出屋门。

    松掉了马尾,发丝略显凌乱的遮住苍白脸颊,气息虚浮,显然是昨夜争斗时不计后果,受了极大亏空。

    李慕瑾神情间少了几分妩媚,原本水润的红唇此刻也是有些开裂。

    注视着沈仪的背影,渐渐与脑海中昨夜那道身形吻合起来。

    她扯扯唇角,嗓音沙哑:“其他人呢?”

    “他们只是力竭,没有受什么伤,醒的早些,去衙门牵马了。”

    沈仪放下抹布,将佩刀重新挂回腰间。

    李慕瑾拖着凳子,到他旁边坐下,用掌心撑着下颌,原本想问点什么,却又不知从何问起,于是就这么呆呆的盯着他的侧脸。

    在沈仪终于忍不了这凝视,皱眉赏了她一记白眼后。

    李慕瑾噗嗤笑了,眸中涌现感慨:“原来你是真的很擅长杀妖。”

    擅长到了让她这个从小在青州长大的姑娘,都完全无法想象的地步。

    虽被跪在地上的村民们遮挡住视线,但河神那道凄厉的惨叫,至今仍在耳畔回荡,若非遭遇生死恐惧,哪能让自持身份的河神的如此失态。

    “我以为你已经死了。”

    对方追着黑风钻入山林,不知是什么妖物,但河神满脸的期待却被李慕瑾尽数收入眼底。

    那是完全的信任中,又充斥着憧憬的神情,底气十足。

    没想到最后回来的却是沈仪。

    “幸好你没这样想。”

    李慕瑾站起身子,收敛笑意,毫不拘束的朝青年鞠了一躬。

    若是对方抱有同样的想法,那脱身之后最稳妥的方式,应该是赶回镇魔司报信。

    面对境界远高于自己的妖魔,无论任何人看了都觉得毫无胜算的情况下,以送回消息的名义离去,即便是镇魔司也不会太过苛责。

    “……”

    沈仪略感诧异,压根没料到对方会忽然正经起来。

    他摆摆手,还未开口,胳膊便被紧紧拥入一片浩瀚的温软中。

    “哈哈。”

    李慕瑾又变回先前那副不着调的模样,抱住他的臂膀,吐槽道:“快给我吓懵了!连手指头都动不了,还得挤出一副镇定自若的模样,就这演技都没能吓住那河神,气死我了。”

    说罢,她捻着指尖,可怜兮兮的认真道:“你走过来的时候,我眼泪只差一丁点就掉出来了,还好你长得俊俏,我琢磨着要保持下形象,这才忍住的。”

    熟悉的触感,竟是比宋家嫂嫂还惊人几分。

    沈仪无语,将手臂抽了回来:“差不多得了。”

    鱼叉刺下去的时候,对方神情间连恐惧都没有,仅仅噙着些许叹意,还掉眼泪,唬鬼呢。

    李慕瑾单手叉腰,大大咧咧的拍着心口:“还好还好,活着就行,命真大。”

    镇魔司的人,仿佛都挺看得开的。

    被她笑容所感染,沈仪侧首,眸子里微不可察的戾气略微淡了些许。

    或许是从柏云县刘家醒来的那一刻起。

    他还处于游戏人生的心态,以至于没有察觉到异样。

    随着彻底摆脱掉前身留下的痕迹,渐渐融入这方世道。

    沈仪莫名发现,自己竟习惯了手染鲜血的日子,甚至到了一种不见血反而有些不适的程度。

    暴戾是帮助自己在这乱世存活下去的工具。

    却不能反让自己成了它的傀儡。

    沈仪深吸一口气,心绪清明许多,这才看向院外。

    小寡妇抱着几件借来的旧衣服,敬畏的走近:“大人,您要不要换件衣裳,一时找不到新的,但都很干净。”

    疯子跟在她后面,埋着脑袋,全然没有了昨日的傻气。

    小心翼翼看向沈仪的目光中,满是感激与畏惧。

    对方那双清澈眼眸,仿似可以看穿一切,锐利时,又能轻易震慑妖邪。

    “尽量忍忍别换。”

    李慕瑾摇摇头,对于校尉而言,以这副姿态携功绩而归,能更快的帮沈仪在镇魔司站稳脚跟。

    “额,也好。”

    小寡妇取出一截木杆短尺,拘谨道:“那能不能让我替您量量肩宽?”

    李慕瑾像是看出什么,这次倒没拒绝,接过短尺,拉着沈仪起身。

    “这是干嘛?”沈仪有些疑惑。

    “说不定是给你做衣服,送到青州感谢伱。”

    李慕瑾捏着短尺,在他身上认真丈量起来,甚至连腰间的佩刀都一并量了进去。

    将数目报给寡妇,挥挥手:“去吧。”

    “谢谢大人。”

    昨日还泼辣无比的小寡妇,今日却是都不敢直视沈仪。

    但也并非那种纯粹的畏惧。

    这种神情让沈仪略感熟悉,但又说不出在哪里见过。

    寡妇带着疯子重新出门,迎面撞上个男人,对方丢下一块用草绳扎紧的鱼肉,转身就朝着下一家跑去。

    “他……他都快把村子里的人家跑遍了。”

    小寡妇有些无奈的捡起鱼肉。

    昨日被沈仪强迫吞食河神的男人,迫切的想让每个人都尝尝这美味,似乎只有这样,才能洗刷他心里的罪恶感。

    也只有吞下这鱼肉,才能撕碎他们用于欺骗自己的谎言。

    既然是妖魔,自然不可能在河中养着三百童子。

    沉江就是沉江,儿女不会再踏浪而来,更不会接自己去河神洞府享福。

    这般心知肚明的事实,一旦没了借口掩饰,便会让人不禁羞愧捂面。

    “大饥之年,易子而食。”

    “不得已而为之。”

    “如今已能自食其力,当断则断,食人的终归是妖魔,有用便供起来,无用时便该入腹。”

    “这就是普通人的生存之道。”

    “镇魔司校尉无需捕鱼耕地养活自己,皆是鱼肉百姓者,不仅无法拿出粮食给其果腹,反要从他们口中再夺走一份,本身站的太高,若再过多苛责,不免显得有些风凉。”

    李慕瑾伸手放在沈仪的肩膀上,明眸闪烁,笑嘻嘻道:“沈大人高抬贵手,暂且饶过他们一次,好不好?”

    是有心人为了保持地位,刻意将这大祭一遍又一遍的印刻于渔民脑海,仿佛这是祖辈的道理,万万不可违抗。

    昨日连带着村长在内的十余人被瞬间夺去性命。

    说实话,这般狠辣的手段,属实是惊到李慕瑾了,却也觉得心底舒畅!对方做了自己这群青州子弟不敢做的事情,而且做的干脆利落。

    但要是再添杀戮,味道就有些变了。

    “他们昨天可没想饶过你。”沈仪挑挑眉尖。

    “这身衣服是白穿的?”李慕瑾撇嘴,扯了扯袖口云纹:“动手的自然该死,但其余人,没有他们日夜劳作,咱们哪有俸禄吃粮……喂,你别扒拉我手,怎么跟個大姑娘似的,一下都碰不得。”

    “边儿呆着去。”

    沈仪拍拍肩膀,随意道。

    自己从醒来为止,从未行过恶事,只求保全自身。

    怎么到了这女人口中,倒像是个杀伐不休的凶人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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