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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十天

    “好,哥哥要说话算话。”

    陈玥嘻嘻一笑。

    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但到底才刚刚十五岁,加上父亲走后的几年里,几乎算是被陈牧一手养大的,仍还有些稚气未消。

    陈牧摸了摸陈玥的小脑袋,又和小荷说了一会儿,便目送小荷带着陈玥离去。

    一回头。

    看到王妮躲在门后的半个小身影。

    陈玥去内城习武,让王妮作为侍女跟着,陈牧自问还是没有那么大脸面的,何况王妮的年纪太小了些,才不过十岁。

    “你玥姐姐走了,回屋去吧。”

    “……嗯。”

    王妮怯生生的应了一声,回了院子里。

    陈牧站在门口,望着陈玥离开的方向看了一会儿,然后返回屋内。

    不知道陈玥去内城习武,能否展现出些才华,他如今还不太懂根骨这种东西,昨晚上给陈玥的身子骨稍微摸测一番,感觉上应该是比他要好,但具体是不是上佳也不清楚。

    陈牧自然是希望陈玥能在武道一途有所成就的,虽然他也不介意陈玥当一个一直被他庇护的妹妹小花瓶,但能出类拔萃总归是更好的。

    实际上,

    陈玥就是再出色,想要真正离开他的羽翼,那也有些难,因为恐怕这个世界上,再出色再天才的人物,那种冠绝大宣王朝的英杰,怕是也比不了他的系统面板。

    除非能将他扼杀在摇篮里,像是昨日的伏杀那样,否则只要给他足够的时间,他势必会一步一步登高而上,终至问鼎天下。

    “练功。”

    陈牧深吸了一口气,回到后院,练起了刀法。

    如今他磨皮小成,体魄有了显著的提升,每日磨皮的流程可以从两次变为三次,完全能够承受得住,而其他空余时间,就拿来修习刀法。

    城卫司那边,他打算这些日子,就偶尔去打個招呼,反正也没有什么需要他做的事,而且闵保义恐怕也不希望他去做事。

    陈牧能早点练到磨皮小成乃至大成,在闵保义看来才是最重要的事,以陈牧领悟刀势的技艺,只要练到磨皮大成乃至圆满,就算不踏入练肉,至少寻常人物就很难再威胁到他,像那种巷子里的伏杀,也就对付一番淬体尚未有成的人物。

    一旦磨皮圆满,什么生石灰根本无用,甚至不曾练过武艺的那些寻常恶徒的刀兵利器,可能都无法砍破磨砺之后强韧的皮膜,自然是毫无威胁。

    就这样,

    十日功夫转瞬即逝。

    这十天的时间里可以说是波澜不起,先前那场伏杀也是直接没了下文,整个九条里都变得一片安逸……当然这安逸仅是对陈牧这样有地位的人而言,于底层贫民来说,仍然挣扎于官府的税收以及帮派的勒索,外加盗匪毛贼的匪患之中。

    陈牧作为差头,这些都是一清二楚,但他还并不止于就此义愤填膺,一下子立起什么要改变世道的宏愿之类,非是他冷漠无情,而是他不会做份外之事。

    倘若某一日他功盖千秋,成了大宣王朝一言九鼎的人物,那他或许会依着自己的想法去改写世道,但现在他只是一个差头,还没有那样的能耐。

    “够了。”

    又一次从沙坑中起身。

    陈牧唤出系统面板,看到累积的经验值终于突破了三百点,不由得微微点头。

    三百点经验便够他从磨皮小成突破至大成,这种速度和进境,恐怕就是内城再惊艳的天骄人物,也要叹息不及。

    也不着急。

    仍旧是先清洗了身上的泥沙,然后回到屋里,待身体恢复之后,将思绪和呼吸都调整完毕,这才唤出系统面板,选择提升金玉磨皮法。

    这一次的触感就没有上一次那么剧烈了,尽管仍然是汹涌的变化在体内一下子炸开,仿佛一团燥热的血液经由心脏炸开在全身,涌向全身各处皮膜,难以言说的疼痛发作,可陈牧却没有像上次那样昏厥,而是硬生生的忍了下来。

    当然。

    在他看来还不如昏厥过去更好,因为这种痛苦实在是比提高技艺时强烈了太多,他整个人蜷缩成一团,几乎要将枕头咬烂,硬生生的撑了不知道多久,那种来自全身各处的万针簪刺的痛苦才逐渐的消退。

    全身衣服几乎都已经被汗水浸湿,甚至连同下面的床褥,都湿了一大片。

    浑身更是有些瘫软无力,几近虚脱。

    “呼……”

    陈牧松开枕头,吐出一口浊气,整个人勉强舒展了一下身体,过了一会儿才积累起少许的力气,从床上坐了起来。

    等到身体再恢复一些,陈牧这才起身,将事先准备好的,补充气血的一副汤药倒了一碗,咕噜咕噜的饮用下去,接着唤王妮过来,更换湿漉的床被。

    王妮倒是被陈玥养的听话乖巧,也根本不问怎么回事,就抱着被子床单换去了,心底还有点好奇陈牧怎么会‘尿床’,但味道又没那么奇怪。

    陈牧倒并不在意王妮想歪什么。

    他去了旁边的厢房修整调息,又过了大概半个时辰,补充气血和水分的汤药渐渐生效,身体的气力慢慢恢复过来,握了握拳头时,已经重新变得沉稳有力。

    “大成了。”

    陈牧此时已经能比较清晰的感受到身体的变化了。

    对比起之前,他体内的气血更旺盛了一些,全力以赴发挥刀势之力的话,气息将更加绵长,纵然面对三四十个恶徒的围攻,也能凭借一股气力将其悉数砍杀殆尽,不会出现中途气短或者用力过度而需要喘息缓和的情况。

    其次是一身皮膜更加强韧,表面看上去似乎没有什么太大变化,只是肤色变得更深了一点点,显现出更健康的小麦色肌肤,但实际上其韧性已经堪比莽牛之皮。

    牛皮何其坚韧?

    稍微钝一些的刀具,用力砍下去,可能都只砍的出一层白印,无法砍的裂开。

    人体皮膜变得如同牛皮一般坚韧,抗性耐力自然远比常人强了太多,可以说现在的陈牧就算不会刀法,只拿着一把刀乱砍,对上十个同样不会刀法,没有炼体的恶徒,一场恶战下来,最后还站着的人必然是他。

    “刀势,在磨皮练肉这个阶段,几乎能弥补一个大境界的差距。”

    陈牧心中低语一声。

    前些日子他曾和闵保义讨教过功夫,从闵保义那里知晓一些,譬如磨皮大成者,掌握刀势,那么就算是对付练肉小成的人物,只要对方不曾掌握刀势,那也是能够匹敌的。

    掌握刀势的人,要比步入练肉境界的武夫更少。

    但再往上的话,体魄之间的差距就会慢慢增大,譬如闵保义便说,他练肉圆满,兼具刀势,对上一位达到‘易筋小成’的人物,纵然对方不会刀势,他也很难胜过。

    而事实上,能将淬体法修炼至第三境‘易筋’的,不会刀势的人也比较少了。

    原因也很简单,练肉和易筋之间,有着一个独特的差距,需要依赖一种特定的‘强筋散’,才能跨越过去,而这种药散价格极其昂贵,通常来说未曾掌握‘势’的人物,也很难弄得到这种药散,除非是那些大家族的嫡系子弟。

    这些都是陈牧从闵保义那里得知的情况,对他而言说近不近,说远却也不算太远,因为他至少磨皮这一境很快就会踏过,而练肉之后,就要考虑易筋了。

    “磨皮大成,就算是数十人的伏杀,对我也意义不大,寻常人物已经很难奈何我了,但对付闵保义这样的人物,我还是一个回合都挡不住。”

    陈牧很清楚自己的定位,并不为此时的少许成就而窃喜。

    就算不说达到闵保义这样的程度,至少也得练肉小成,再掌握‘二重势’,他的实力在这外城区才算是一号人物,在那之前仍然要谨小慎微。

    “冲击磨皮圆满,需要一千点经验值。”

    以我现在的体魄,一天或许可以磨皮四次了,能再多吸收一份药力,这一千点经验值,大概也用不了一个月,就能凑齐。

    陈牧心中暗自点头,虽说内用外用的两幅药散,价格都比较贵,但他也不是过量消耗,最多几十两银子,还是完全负担得起的,甚至比起别人来说都要节省的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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