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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将遇良才!

    在秦锋的人生字典当中,有临危不惧、有血战到底、有视死如归……却唯独没有‘投降认输’四个字!

    但是秦锋不得不承认,自己射箭的技术水平、比起雷大鹏来差远了,比试的话,自己没有赢的可能!

    射箭射不过,又不肯投降认输,怎么办?

    好办!

    这一局比的是打靶,打靶不是非要用弓箭的,还可以用……火绳枪!

    “耗子!”

    “锋哥?”

    “枪!”

    “来啦!”

    随着秦锋一声招呼,耗子从人群中跑了出来,递过一个长条包裹,打开之后,里面是一支精美的火绳枪,正是女公子—薛瑾瑜赠送的那一支!

    自从得到了火绳枪,秦锋经常练习,射击水平越发的高超了,还对这支火绳枪进行了一番大改造:先是用工具在枪管内壁上割出了一圈圈的螺旋膛线,如此弹丸出膛之后,就会飞快的旋转起来,进而大大增加了射程、威力、稳定性。

    准星、照门、枪托都进行了更换,使其更容易瞄准,更加的稳定!

    弹丸也改进了,由原来的纯铅弹丸,改成了半铅半铁的弹丸,如此减轻了质量,加强了射程!

    ……

    经过一系列的改造,如今这支火绳枪,比原来可厉害的多了。

    “砰!——砰!砰!”

    接下来,秦锋熟练的填药、装弹、点火、瞄准、射击……二次填药、装弹、瞄准、射击……连续开了六枪,枪枪命中靶心,打出了六个大窟窿!

    “好枪法,真是好枪法!”

    “没想到,这个秦锋年纪不大,却有这般厉害手段,真是英雄出少年啊!”

    “看出来没有,秦锋用的火绳枪不一般,打的又远又准,肯定改造过了!”

    ……

    小校军场内再次响起了雷鸣一般的欢呼声,不过人们的注意力,更多还是集中在了那支火枪上面,其中就包括总督—杨鹤。

    “秦锋,将你的枪呈上来,让本督看一看。”

    “诺!”

    秦锋将自己的火绳枪,交到了杨鹤的手中,后者反复看了看,显然没太看懂。

    没办法,秦锋只好将改装火绳枪的事情,以及改装之后的种种优点,全都讲述了一遍。

    “好,好,没想到你不仅火枪用的好,还如此心灵手巧,只是改装了几个零件,就大大提高了火枪的威力,大善!

    这样吧,比试结束之后,你立刻将改装火枪的办法,详细写成一份图本,交予本督,本督再将之呈送京师,请圣上过目,而后下发工部,用来改良我天朝的火器,而后大规模装备军队,如此一来,定能大大加强我大明军队的战斗力,哈哈!”

    总督—杨鹤非常高兴。

    秦锋却认为高兴的太早了,要知道,大明朝不缺乏能工巧匠,改造火绳枪不是什么难事,可要想大规模的装备军队,那就比登天还难了。

    因为造价太高了。

    秦锋计算过,打造这样一支火绳枪,至少需要五十五两银子,就算是之前没改装过那种,也要五十两银子,而且费时费力,光是钻出一根合格的枪管,就需要一名熟练的工匠忙碌大半个月时间。

    正因如此,火绳枪传入大明几十年了,却迟迟无法大量装备军队!

    如今大明军队中装备的,大都是三眼火铳,就是将三根短铁管成品字形铸在一起,后面安装一个木柄,旁边留有火门,内装火药、发射弹丸……因为结构简单,不到三两银子就能打造一支。

    话又说回来了,便宜没好货,好货不便宜!

    三眼火铳的造价便宜,可打起仗来就不行了,故障率极高,经常发射不出去,就算将铅丸打出去了,有效射程还不足四十步,穿甲能力差,准头就更差了……只能让士兵们紧紧站在一起,靠着密度来杀伤敌人。

    用这样简陋的火器,对付铁蹄弯刀、强弓硬弩的女真大军,很难占到便宜的。

    闲言少叙,书柜正传。

    第二场比试,雷大鹏用铁胎弓、秦锋用火绳枪,二人皆是六发六中,该如何判胜负呢?

    经过一番讨论,在场众人一致认为,在射击精度上,二人平分秋色,都有百步穿杨的本领;在射速方面,铁胎弓明显胜过了火绳枪,后者开一枪,前者起码射出五箭!

    可在威力上面,铁胎弓就远不如火绳枪了,在同样距离上,火绳枪可以洞穿重甲,铁胎弓则未必能够射穿。

    还有一点,就是铁胎弓对射手的体力消耗极大,如雷大鹏这般的壮汉子,最多连射十几箭,就会双臂酸麻无力了,火绳枪的体力消耗则小的多,连开上百枪都没有问题。

    话又说回来了,火绳枪也有一个大缺陷,就是阴天下雨就用不了了,铁胎弓则没这个问题。

    ……

    反复讨论之后,武官们得出了一致结论:平手!

    不仅是两个人平手,两种武器的优劣同样平手!

    对于这个结果,雷大鹏、秦锋都表示认可,不过后者的目光更加自信,因为随着时间推移,科学技术不断进步,火枪肯定会胜过弓箭的……那一天,并不遥远。

    前两场皆是平手,接下来,第三局:比试兵刃!

    “来人啊,抬刀来!”

    “诺!”

    两名士兵抬过来一柄六合大刀,长九尺九寸、重六十四斤,乃是用上等寒铁打造而成,切金断玉,锋利无比。

    雷大鹏单手接刀,耍了几个漂亮的刀花,干净利落,快如旋风,顿时迎来一阵喝彩声。

    “秦锋,刀枪无眼,死伤难免,如果你害怕的话,现在认输下场还来得及,雷某绝不为难你,而且乐意和你交个朋友!”

    “呵呵,在下也愿意与雷将军交个朋友,至于害怕、认输的话就免了吧,男子汉,大丈夫,无惧无畏!”

    “好,那你挑兵器吧,咱们一决雌雄!”

    小校军场内有兵器架子,上面摆满了十八般兵器:刀枪剑戟,斧钺钩叉,镗槊棍棒,鞭锏锤抓,拐子流星……样样俱全!

    没想到,秦锋一件都没有选,而是从自己的靴筒中拔出了军刺,就用它比试第三场了。

    “哗!”

    小校军场内一阵大哗,人们看向秦锋的目光,就像看到了那种整天蹲在村口的守村人一样,这家伙傻了吗?

    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兵器比拼,讲究的是一寸长、一寸强!

    用一尺多长的匕首,对抗将近一丈长的大刀,这就像让一只小猫和一头老虎打架一样,前者毫无胜算啊!

    “秦锋,换一件兵器吧,雷某不想占你的便宜,那样赢了也不光彩!”

    “呵呵,不必了,此物名叫军刺,足以胜过你的大刀,不信试一试就知道了!”

    “哼,既然你不听良言相劝,那就休怪雷某手下无情了,谁让你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呢!”

    雷大鹏话中有话,原来比试开始之前,义父—姜让私下交代过自己,在比试过程中,找个机会废了秦锋。

    一则,小霸王—姜申旭被人狠狠揍了一顿,扔进大粪坑中泡了两个多时辰的事情,已经在榆林城内传播开了,不知有多少人笑破了肚皮,让姜家的名声受损,此仇非报不可,而罪魁祸首就是秦锋。

    二则,秦锋崛起的势头太快了,又受到了总督—杨鹤的青睐,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很可能威胁到姜家在榆林镇的地位。

    因此上,姜让才吩咐雷大鹏,在比试之时下狠手,就算不杀了秦锋,也要断了他的手脚,让他当一辈子的残废。

    可是两场比试下来,秦锋高强的本领,豪爽的行事风格,渐渐赢得了雷大鹏的好感,这才屡屡出言暗示,希望秦锋投降认输,那样就可以免于伤害了。

    可惜秦锋毫无退让之意,坐在看台上的姜让,更是暗暗打了好几次手势,催促雷大鹏下死手……没办法,只有打了!

    “看刀!”

    “嗖!”

    雷大鹏晃动大刀,刚要发起进攻,不想秦锋抢先下手了,将军刺狠狠的投掷过来,直奔面门……雷大鹏连忙躲闪,心中则是万分不解。

    什么情况,那有刚一交手,就扔掉兵器的,后面还比不比了?

    难道说,秦锋要赤手空拳,对抗自己的六合大刀吗?

    “嗖!”

    可接下来一幕,却让雷大鹏目瞪口呆,已经扔出去的军刺,又嗖的一下回到了秦锋手中。

    原来军刺的木柄是中空的,里面藏着一丈八尺长的细绳索,如今秦锋将绳索甩了出来,一头握在手中,原本短小的军刺瞬间变成了长长的链子枪!

    不是一寸长一寸强吗,如今一丈八尺多长的链子枪,可比六合大刀长多了。

    “嗖!——嗖!”

    接下来,秦锋甩动链子枪,频频的发起进攻,速度又快、角度又刁,有时还能拐弯……打的雷大鹏手忙脚乱,完全落在了下风。

    不行,兵器上太吃亏了。

    这样下去,自己必败无疑,得想个办法扭转局势,怎么办?

    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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