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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一路向北

    接下来的旅途是漫长而乏味的,他从剑堡一路南下,现在又绕了个大弯子,去北方的诺德领,来时一天一夜,去时却足足要走几天几夜的时间。

    路过首都布兰的时候,肖恩想起了迪莉娅,那个女人现在应该就在布兰了吧,自从那销魂的一夜之后他就再也没有见过她了,心中多少有些遗憾,如果不是因为那段时间正好要费心思看病,他几乎都要去布兰寻找迪莉娅的下落了。

    他对迪莉娅的感情非常复杂——其实也没那么复杂,贪恋其美好的肉体,以及对其独特性格的好奇和怀念。

    此时他隐隐有股冲动,想要下车去布兰找那个女人,至于危险——或许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呢。

    然而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随即就被他抛到了脑后,相较于情爱,还是力量更能让一个男人不顾一切的去追寻。

    火车过了布兰便一路向北,这条几乎联通了布莱顿王国的所有大型城市的铁路线呈U字型,诺德便在那U字的最顶端。

    布莱顿地处北方,诺德领更是接近极地的寒带气候,随着火车越来越接近目的地,气候也随之下降,田野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灰绿色的森林、枯黄的草原,以及渺无人烟的荒原,透过火车的车窗,常常可以看到萧瑟的苍茫景象。

    到了第五天的时候,火车便进入了诺德领,此时的画面几乎完全变成了原生态的自然环境。

    诺德人不善耕作,对行商放牧同样没有什么兴趣,古代的时候惯常的职业是劫掠,成群结队的顺河流或沿着海岸南下,抢劫南方诸国的财宝,到了最近几百年,则逐渐成为了雇佣兵的发源地。

    除了打劫,诺德人也经营皮毛和木材生意,还有捕鱼和矿石,一路沿途所经过的城镇,几乎或多或少都要和这几种产业发生关系。

    肖恩很庆幸自己选择毛皮商人作为掩护,像他这副打扮的人可真不少,一路上他见到了不少‘同行’,甚至还和其中几个人攀谈了几句,从中获得了不少有用的信息,诺德人相比较于布莱顿人,要更加粗野一些,但也因此没什么心机,他很容易就掌握了一个皮毛商人应该掌握的基本信息。

    冬季是皮毛出货的季节,寒冷的天气让皮毛的出货量大增,因此每到秋季,就会有大量的皮毛商人北上收购货源,赶在最寒冷的季节到达之前把它们制作成皮草制品。

    大部分皮毛商人都有自己的老主顾,皮毛都是从猎物身上获取的,因此认识的猎人的多少,决定了一个皮毛商人的货源数量,如果没有认识的人脉,就很难收购到足够的皮毛。

    诺德人喜欢跟熟人打交道,当然不熟也没关系,只要能喝酒,放得开面子,就能在酒馆里和诺德人交上朋友。

    肖恩并不擅长喝酒,好在肖恩也不在乎这些,他只是需要这个身份作为掩护而已。

    到了第六天的时候,火车终于抵达了铁路最北端的终点站——诺瑞姆。

    这里是诺德领最大的一座城市,常驻人口超过十万人,在地广人稀的诺德,已经是非常繁华的所在了。

    有商馆、有医院、有书店,甚至还有一家大型剧院,每天上演本地特色剧目。

    肖恩在这里待了一整天,稍微恢复了一下旅途带来的疲惫,顺便大吃了一顿,但他并没有选择留下,诺瑞姆虽然比不上剑堡、布兰等大城市,但还是太过繁华了,这里还不够偏远,还不足以让他感到离群索居的安全感,火车能够抵达的地方,王国的密探就能够抵达,有着交通的便利,自然就有暴露身份的风险。

    坐在旅馆的床上,他对着地图纠结了良久,继续往北的话人类的城镇村庄已经不多了,他当然不可能真的离群索居,所以必须在那些相隔极为遥远的城镇中挑选一个地方落脚。

    诺瑞姆往北两百里格有个叫诺格福森的城镇,再往北是一个叫艾洛尔的小镇子,再往北则是一片白茫茫的,在相隔极为遥远的北海的岸边,有一个叫艾斯的小渔村。

    肖恩不确定自己应该在哪里停下来,纠结良久他决定先上路再说,或许到了地方答案自然就有了。

    不过接下来他就只能乘坐马车了。

    此时时间已经进入深秋,北方的寒冷初露端倪,肖恩十分庆幸自己买了这件毛皮大衣,在霍顿港的时候还感觉颇为闷热,但是现在却成了救命御寒的佳品。

    出发之前必然需要补给,肖恩在诺瑞姆的野味商店买了20磅的熏鹿肉,两罐野猪油,一整条硬面包,十几个苹果,两罐蜂蜜酒和一瓶烈酒,一副海獭皮的帽子,一把猎刀,顺便补充了大量的左轮手枪的定装子弹,这玩意在这个时代属于高科技产品,他不认为继续往北还能买得到。

    然后便上了驿站马车。

    赶车的是一个裹着熊皮袄的老头,花白的胡子让他看起来好像圣诞老人,皮袄的顶部连着半个熊脸,老人很有娱乐精神的将熊脸套在脑袋上,既能御寒又带着几分狂野的装饰效果。

    和肖恩同车的还有另外两个皮毛商人,一个商栈的伙计,以及一个从诺瑞姆买完物资回家的本地猎人。

    每个人身上都穿着皮草,车厢里弥漫着烟草和野兽皮毛的气味。

    肖恩已经习惯了这种气味,他把行李箱和装着熏鹿肉的袋子塞在屁股下面,愉快的和几个人聊着天。

    老猎人是个自来熟,他跟两个皮毛商人打听今年的收货价格,也跟肖恩聊着皮毛的相关话题,尤其是在得知肖恩是第一次来的时候,更是主动为其提供建议。

    “你要想买皮毛的话,我建议你尽可能的收购兔子皮和狐狸皮,还有水獭皮,这些小型皮毛做围脖和手套都是极好的,布兰的贵妇愿意花大价钱买一件,而且用不来太多本钱,如果你有兴趣的话,我家里就有大量的此类皮毛,我可以给你个批发价。”

    肖恩一眼就看出了这是老人推销自家商品的拙劣伎俩,他微笑着点了点头,“是吗,那我可谢谢您了呢。”

    肖恩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他看向车窗外面,此时车子已经逐渐远离诺瑞姆,行驶在一片茫茫的荒原上,这里没有农作物,没有人烟,到处都是石楠从和灌木杂草,远处则是成片的森林和群山,空气冷的可以呼出白气,他看到路旁的一个水洼,当车轮碾过的时候,他听到冰碴破碎的咯吱声。

    此时此刻,一切文明的迹象都逐渐远离他的视线,肖恩说不上是叹气还是松气的长出了一口气,看着远处逐渐消失在视野中的诺瑞姆,他既有远离了危险的放松感,同时也有踏足陌生蛮荒领域的紧张感。

    这种十分新奇的感觉让他兴致迥然,连带着谈兴都多了几分。

    “那么最值钱的皮毛是什么呢?”

    老猎人想了想,“雪豹皮很值钱,冰原狼也很不错,还有白鹿皮,但要说最值钱的,当然是白虎皮,古代的诺德人相信只有天命的勇士才能杀死白虎,因此每个身披白虎战袍的人都能得到来自敌人的敬畏。

    不过自从猎枪开始普及,随便哪个蠢货都可以去尝试去猎杀啦,那些纯白的野兽也因此逐渐销声匿迹,现在已经很难看到这些动物的踪迹啦,只有在更加往北的冰冷森林和雪原之中,那些森寒的可以冻掉卵蛋的寒冰地狱里,才有这些白色动物的踪迹。”

    老人说着,忽然压低了声音:“据说在北方的冰海的尽头有一座岛,岛上有一片魔法笼罩的森林,其中遍布奇珍异兽,白色的动物到处都是,甚至有传说中的白色灵兽,它如幽灵般生活在森林中,有时会踏海巡游与天空之下,形如马,却生着鹿角,有一双发光的眼睛,据说白色灵兽是古代神灵的使者,接引诺德勇士的灵魂前往无忧之地,逃避死亡后堕入幽冥之地的悲惨命运……”

    “无稽之谈!”那个一直聆听两人对话的皮毛商人,忽然不屑的说道,“那不过是古代野蛮人无知愚昧的妄想和传说,如果真的存在的话,为何从未有人用其皮毛制作成的大衣或外套,可见那些东西并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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