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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一章 七杀问心(六)

孙豪读书很多,自认为学识不错,但是,这个远古时期或许已经发生的案件,孙豪并没有在历史书上发现只字半语,也就是说,这四个修士,是否该杀,孙豪必须自己判断,并作出判决。

    这跟化身黑落神将之时有根本的不同,化身黑落,孙豪是知道该杀的,只是需要理由说服自己,因为,历史就是那样。

    但是,化身这个远古判官大士,手头要判的这个案件,就完全无迹可查了,必须孙豪自己做出判断,也不知道杀魔宫的考验是杀好,还是不杀好!

    大夏帝国上下,对此案件都相当关注。

    这四名修士,是大夏以十名修士的生命为代价换来的,整个营救过程,也饱受大夏帝国民众关注,可以说,此时,孙豪所化身的大判官唐丁,已经成为了整个大夏的焦点。

    万众瞩目,就连大夏皇室,此时也派有代表亲临审判现场,听取唐丁宣判。

    厅堂之上,唐丁居中而坐,左右两边,坐着四名副手判官大士,都一脸肃然,开始审判。

    四名副手大士,观点并不一致。

    两位副手判官大士主张宣判四位修士有罪,他们认为:“任何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人都必须被判处死刑,此四名修士,按律当斩。”

    另两位副手判官大士主张宣判四位修士无罪,他们认为:“大约百分之九十的大夏民众认为应该宽恕这四名修士或仅给予象征性的处罚。民众的态度显而易见。因此‘审判应该考虑民情’,四位修士应该宣判无罪。”

    四位副手,意见相左,打成平手,是杀是放,此时,全看孙豪化身的唐丁大士。

    应该如何宣判?孙豪开始思考,整个厅堂之中,一片肃静,众人都宁声静气,关切地看着孙豪化身的唐丁大判官。

    杀?不杀?

    此案,已经有过初审,初审的判决是四名修士有罪,按律当斩。

    此时,四位副手,意见相左,四位修士是生是死,全在唐丁大士一言之间。

    孙豪思考良久,缓缓睁开双眼,看了一眼充满希冀的四位修士一眼,缓缓开口说道:“当我倾向于维持初审判决,我又显得多么荒谬,这些将被处死的人是以十名英雄的生命为代价换来的。”

    说到这里,孙豪化身唐丁大士大声说道:“我退出对本案的判决”。

    孙豪退出,不判就是判。

    四位修士面如死灰,因为唐丁大士退出,四位副手大士打成平手,那么也就是说,最终判决没有结果,没有结果就意味着维持原判:“四名修士,按律当斩”。

    是日,四位修士被斩。

    四位修士脑袋落地的这一刻,孙豪心头又闪过一丝念头:“何为杀?为何杀?”。

    旋即,孙豪精神一振,人从幻境之中退了出来,定神一看,自己又出现在了一个问心殿之中。

    这间问心殿明显不是前面那一间,因为这一间问心殿内,只有八个悟道蒲团。

    孙豪进来不久,陆陆续续又有不少人从这间问心殿的入口处走了进来,不出孙豪所料,欧阳兄弟也再次走进了这间问心殿。直到第十六人进入之后,悟道蒲团亮了起来,显示,大家可以开始悟道了。

    这十六个人,是刚刚那间问心殿内的修士中的一部分,刚刚那间问心殿是二十三人,只有十六人到达这里,这就意味着,有七名修士已经被杀魔宫真正淘汰出局了。

    分析这十六个人,孙豪发现,登上杀蒲团的修士之中,也有两人被淘汰,其中青云门的程曙光就在被淘汰之列。显然,两个光门相比,带“悟”字的光门淘汰率会稍低,不过,也并不保险,一旦没有通过杀魔宫的相关考验,就算登上过杀道蒲团,一样也有被淘汰的危险。

    因为上一关刚刚好淘汰了两个身登“悟”字的修士,这样一来,这里的杀道蒲团就很好分配了,孙豪等没有被淘汰的“悟”字修士,自然再度登上了杀道蒲团,开始悟道。

    又因为两个光门都有机会进入下一关,杀道蒲团的重要性就降低了许多,其他修士虽然心存不满,但是也勉强接受了这个现实。

    登上这个悟道蒲团,孙豪的心头,自然浮现出了刚刚审判的这个案件的领悟。

    杀?还是不杀?

    最终,孙豪虽然没有做出选择,但实际结果却是:“不得不杀”。

    那么,为何如此呢?

    大夏乃是人族第一个一统的帝国,立国之后,立有“禹刑”,“夏刑大辟二百,膑刑三百,宫刑五百,劓刑各千……”,律法,乃是约束修士及常人而设,如今的宗门,发展千万年,也大多沿用了古刑法的一些规定,比如不准同门相残之类的规定,都是从大夏律令之中演变而来。

    律令之所以设立,在于规范修士或者是凡人的行为,保护整个人族的社会秩序。

    四位修士之所以会死,之所以被斩,无他,死于礼法之下。

    礼法,乃是大夏立国之根本,其严肃性,其权威性不容质疑,如果此四名修士不斩,礼法威严何在?如果此四名修士不斩,必然引发情与礼法之间的有一场巨大争论,人族是以情治国,还是应该以礼法治国,这是一个永远争论不休的话题。

    历史的实践告诉孙豪,家有家规,国有国法,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人族要想繁荣昌盛,就必须维护礼法的严肃性于权威性。

    是故,孙豪才有弃权而实际是斩杀四人的决断。

    此四名修士,杀之于法!为礼法而亡。不礼之人,杀!

    孙豪明悟:杀之,也是大仁大义也!

    明悟之后,孙豪通过“悟”字光门进入第三个幻境。

    第三个幻境之中,孙豪摇身一变,变为了汉水河边的一个渔夫。

    京华有个商人过河时船沉了,他抓住一根**杆大声呼救。孙豪所化渔夫闻声而至。商人急忙喊:“我是京华城最大的富翁,你若能救我,给你一百两金子”。待被救上岸后,商人却翻脸不认帐了。他只给了渔夫十两金子。渔夫责怪他不守信,出尔反尔。富翁说:“你一个打渔的,一生都挣不了几个钱,突然得十两金子还不满足吗?”渔夫只得怏怏而去。

    不料想后来那富翁又一次在原地翻船了,又在河水之中大声呼救,孙豪所化曾被他骗过的渔夫恰巧又在现场:“他就是那个说话不算数的人!”

    救还是不救?

    不救,商人就会淹死,不救等于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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