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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三小说 > 海贼之副船长红心 > THE974,离开梁都

THE974,离开梁都

    “醒了?他说什么了么?”林夕问道。

    “展夜逃了。”李子昊说道。

    “什么?逃了?”罗脸色沉了下来,“那四王爷的情况是怎么样了?”

    他对这个四王爷的印象还是相当好的,也有几分敬重在其中。

    “只是被人点了睡穴,刚扔在闹市没有多长时间。只是有些着凉,身体无大碍。”乔巴说道。

    “是吗……那就好。”罗说道,“那个展夜呢?是什么时候逃的?”

    “似乎是在四王爷上马之后,出了道一城。四王爷被展夜所劫持。”李子昊说道,“然后带着四王爷,一同前往此地。四王爷的汗血宝马,赤焰,就在发现四王爷的不远处。”

    这个世界的汗血宝马,在各个指标上,似乎都远远超出了林夕认识的汗血宝马,在速度上,只比林夕当时用来赶路的云蜘蛛稍慢了一些,可在持久力上,却强了太多。一口气从道一城跑到梁都,是完全没问题的。

    “这么说来……展夜就是在城内咯?”林夕说道,“是来找万琳的吗?”

    “应该是的。”李子昊说道,紧皱着眉头,眼中是很复杂的表情。

    虽然已经知道了万琳的种种,但是要说放下……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李昭元听罢,点了点头,开口对草帽的人说道。

    “大概知道了事情的经过……搜寻展夜的事情就交给我们。你们就放心的去天下剑会,和同伴们汇合吧。”

    李昭元如此说道,是因为之前国师跟他们讲的话,已经被路飞泄露的连根毛都不剩了。

    也正是因为如此,李昭元似乎对于李玄九,也没有想象之中的那么大抵触了。

    在昨夜的宴会上,李昭元甚至搭着李玄九的肩膀,接着微醺地酒意,半开玩笑地说了句。

    “要不……这皇位就给你吧。我跟他们走。”

    李玄九用一句,若不是日月教,小爷才不稀罕那个位置,而回绝了。

    -

    众人对李昭元的建议没有拒绝。

    因为算上今天,离天下剑会举办时间,也只剩下三天了,以林夕的本事,再加上要绕路去白兰城,应该是勉强。

    而若是按照普通的马程,至少要花上十天左右的时间,要不然,白泽书院的院长也不会被这么早就支走了。

    临走之时,李昭元本来想要给他们备很多东西,但是赋灵体也不是一直能够存在的,因此便直接换成了银票和金银之物,还给众人拿了皇城司的腰牌。

    因为只要是皇城司的人,在外行事会有很多的优惠。

    其中对草帽一伙儿最明显的,就是那些个上档次的大酒楼,招待皇城司的官兵都是五折优惠,而有的为了讨好官爷,则直接免了。

    省去饭费,几乎是省去了草帽九成九的开销。

    娜美去尚服局替众人置办几套换洗衣物和一切应用之物,布鲁克被拉去当苦力。

    山治去御膳房和将要成为肖淑仪的肖玲儿告别,路飞尾随而去,准备去御膳房再吃一顿。

    乔巴去太医局补充药物。

    罗去四王爷那边看一眼,再询问一些详细的事情。

    林夕去一下,布鲁克曾经待过的珍兽阁,去拿向李昭元借的灵心剑。

    按照李昭元的意思,是直接将此物送给林夕,但是林夕却固执不要,因为她已经有了自己的武器,只是现在不在手中。若是一旦拿回来,这灵心剑变会送回来。

    现在,李昭元身边,就只剩下一个不知道该做什么的李玄九。

    李玄九想了想,说道,“我去收拾一下行囊。”

    “他们……”

    李昭元忽然开口,李玄九不由得停住离去的步伐。

    “他们可都是好人。都单纯的很……尤其是路飞,傻乎乎的。”

    “我早就看出来了。”李玄九说道,“要不然,他们也不会傻到,直接相信你的话,然后用直接攻入皇宫的蠢办法。”

    “但是……很开心啊。”李昭元说道,在李玄九看不到地方,有泪水湿润了眼眶。

    李玄九沉默了一下,微不可闻地嗯了一声,然后大步离开了此地。

    -

    于是,一个半时辰之后,有些诡异的八人组出现在了梁都街头。

    一个会走路、爆炸头的高个骷髅。

    一个不到一米,背着小蓝包的狸猫。

    一个重归红马褂蓝短裤的草帽少年。

    一个身穿西服、见到美女就上去搭讪的金发男人。

    一个打扮亮丽奢华的橙发女人,身着金银丝鸾鸟朝凤绣纹留仙裙,她带着一身闪瞎路人眼的珠宝首饰,手中还拿着由贾王维题画题诗的名贵扇子。

    不过这女人婀娜多姿,一颦一笑,妖娆动人,倒也驾驭得起这身华丽的装扮。

    还有一对黑白无常。

    黑无常后背背着一把长刀,浑身散发着生人勿近的寒气。

    白无常脸上带着覆盖上半张脸的银质面具,可露在外面的红唇却如涂了胭脂般鲜艳。

    而在队伍的最后,有一个带着和白无常同款不同色的面具,金属质感的浅金色面具。

    有趣的是,他的衣着,是跟道士穿着的道袍,不是那种仪式用的金光色,而是浅蓝色的常服款。

    除此之外,所有人……除了那打扮华丽的橙发女人和带着面具的白无常,其他人,都背着一个不大不小的包袱,包袱面皆是丝绸所做,价值不菲。

    而那道士背的包袱,更是大的吓人,单论包袱的高度,就快要和道士的个头平齐,但道士却如扛之无物一般,轻松地挎着包裹。

    “话说……小九,你为什么穿道袍?你只是能力是符文果实吧?没必要把自己打扮成这样。”林夕问道,有些别扭地正了正脸上的面具。

    她总觉得面具挡视线,看见上面看不见下面,看见下面看不见上面的那种怪异感。

    这就好比是带习惯了美瞳,非要让人带有框眼镜一样。

    “因为能力的原因,他们以为我找个道士学符就好了。一年多下来,没有半个符文能够使用,最后还是靠我自己研究出来的。不过我倒是喜欢上这道袍了,穿的舒坦。”李玄九说道,“还有……你们能不能不要叫我小九了?当时那道馆里养的狗也叫小九。”

    “抗议无效。”林夕说道,“就我这儿你都过不去,更别指望路飞能改口了。哈哈。”

    李玄九露出丧气地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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